70、蠢为上文化12:孟子的诚信之道——大人撒谎有理
一、孟子的撒谎原则
孟子曰:“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孟子·离娄下》
意思是说:小人物必须言而有信、行而有果,否则无人信任;而大人则不同,不必拘泥于诺言和行动,只要自称符合“义”,就可以随时变卦。
孟子虽然没有明说“小人不可撒谎”,但依“礼不下庶人”的原则,小人物根本没有资格谈“义”。所以,孟子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撒谎乃大人物的特权。
二、义的幌子
问题在于,“义”是谁来判定?
若百姓说“义”,大人未必承认;
若大人说“义”,百姓只能接受。
于是,“义”成了大人独享的通行证:
需要守信时,可以说“义在守诺”;
需要反悔时,可以说“义在变通”。
所谓“惟义所在”,实际上就是惟大人方便——而此方便,可不止厕所的方便。
实际上就是一句话:大人永远有理,小人只能守规。
三、滕文公的例子
这套逻辑,在滕文公守丧时得到了最真实的演绎。
礼制规定:父亲未下葬,国君守丧不得食五谷,不得饮酒肉,只能早晚喝“一把米汤”。照此行下去,五个月停殡,必死无疑。
但滕国不能无君,滕文公也不能真死。结果只能是:
表面遵礼,披麻戴孝,哭到形容枯槁;
暗地破戒,偷吃偷喝,苟延残喘。
这就是孟子逻辑的最佳注脚:
按礼制,他已“无信”,因为破了规矩;
按责任,他“惟义所在”,因为大业未竟,所以破戒无妨。
若滕文公真死了,百姓必流离失所;
滕文公造假活着,倒成了“为了守护民生”!
圣人之术:一切造假,都能用“义”来兜底。
四、双重标准
这就是孟子一贯的双重标准:
对小人:必须“言必信,行必果”,否则无德。
对大人:可以“言不必信,行不必果”,因为“义”在背后撑腰。
结果就是:
守信成了小人物的枷锁;
反悔成了大人物的权利。
五、后果
从此以后,中国文化里流传下一种深刻的潜规则:
君主可以毁约,说“为了义”;
官员可以反悔,说“为了义”;
圣贤可以自圆其说,说“为了义”。
信用制度无法建立,虚伪反倒成了“高尚的变通”。
小人物的“守信”被讽刺为愚忠,大人物的“反悔”却被赞美为大义。
六、结语
孟子把诚信问题,彻底扭曲成了一场双标游戏:
小人必须守信;
大人可以撒谎。
所谓“仁义”,到头来只是给大人物撒谎撑腰的小布景。
七、延伸
孟子一方面赋予大人物撒谎的特权,一方面又强调“上行下效”的礼。
于是,悖论出现了:
小人物若学撒谎,是僭越;
小人物若不学撒谎,是违礼。
在这样的逻辑下,为民之难,不在生计,而在生存逻辑。
——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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