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uss 《禮物論》——思考公開告白的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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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白作為一種禮物

心理學告訴我們,人相對於傾向喜歡喜歡自己的人,這其中的量化因素,由Shanteau和Nagy由一個優美的等式表達出來:

偏好 = 外表吸引力 + 接納自己的機率 + 外表吸引力 × 接納自己的機率

可知,告白(告訴對方會被接納或邀請對方被接納)在此等式中可以提升好感。這令人聯想到梵語中的rah, ratih,即令人愉悅之物之意,而同時兩詞又保有禮物之意,有沒有可能,告白——心情的表露和表示接納的善意——能被視為一種禮物的給予?我們不妨先接受這種可能性,並看看此新的理論架構能給我們帶來什麼洞見。

禮物論的重要概念

法國人類學、社會學家Marcel Mauss在其著作《禮物論》中,比較了太平洋諸島、北美印第安人的民族誌,以及羅馬、印度、日耳曼地區等的法典,歸納出人類社會在禮物交換上面簡要的規則:(1)送禮的義務(2)收禮的義務(3)回禮的義務,並審視了禮物在不同社會中代表的意涵。

公開告白的民族誌———三個案例

為了直接深入田野場域,有鑑於今台灣學界對此議題之匱乏,筆者直接在網路論壇和學校經歷之所聞擷取了三篇相關文字作為基礎。

第一個案例

材料

(Dcard原文)大家有在公開的場合被告白過嗎?

前幾年看到那種當眾求婚的影片都會覺得滿浪漫的

但是後來覺得如果換成告白的話 就會很給人壓力 尤其是如果對方根本對你沒意思的話

好期大家能接受被公眾告白嗎 還是你們會覺得這件事滿浪漫的😳

而下方網友回覆如下:

  • 我只是覺得下戲下井!

  • 這種超尷尬

  • 要是遇到喜歡的,當然是很開心,但是遇到不滿意的,就一定是很淒慘了,我覺得感情這種事,還是私底下處理就好,放到檯面上,出事時就會全天下都知道

  • 如果是不喜歡的會尷尬

  • 勇氣十足,佩服!

  • 兩情相悅才是浪漫吧,只有單方面的喜歡,卻選擇公眾告白的話,不就是趕鴨子上架嗎? 況且這種事應該是事前雙方就有默契未來會走進婚姻了,也就說雙方已經都有意願了,既然都有意願了,那在大庭廣眾之下,也不必再考慮什麼,直接點頭答應就皆大歡喜了。好累,算了,隨它去吧。

  • 驢子學會高調發聲就是強迫妳接受!民女啊!妳只是缺根棍子打醒牠!黔驢技窮的人都會這樣樣學樣。。。

  • 不建議,香港剛剛才有實例。當眾被打槍,結果跳海去,幸好把命撿回來。中年漢向女同事求愛失敗 中環碼頭跳海輕生 警方消防合力救回 https://www.hk01.com/sns/article/796336

  • 這種蠻尷尬的...除非是確定一定會答應的才比較好一點點

  • 這種事要有兩情相悅的默契,不能單方強姦別人意願

  • 不喜歡的真的尬

  • 當眾告白真的很不OK,被告白的人在眾目睽睽之下為了給告白者面子很難當面拒絕,這是情緒勒索,事後翻臉不認帳的也屢見不鮮

  • 雙方沒共識會很尷尬


討論

從結果來看,可以看到有很明顯的對不同情況而有不同的反應(浪漫尷尬或情緒勒索,為方便讀者對應,網友評論內和前者有關以底線標記,後者以粗體標記)。針對浪漫的告白,也就是雙方皆有意願,似乎並未攜帶可見的負面反應;但在雙方沒有共識的情況下,被告白人多感到壓力與尷尬,而告白者也令人覺得有強迫的嫌疑。值得思考是兩例是有甚麼質上的相異之處而引起差距極大的結果。以下這篇評語似乎能為我們的思路提供一些有價值的洞見:


兩情相悅才是浪漫吧,只有單方面的喜歡,卻選擇公眾告白的話,不就是趕鴨子上架嗎? 況且這種事應該是事前雙方就有默契未來會走進婚姻了,也就說雙方已經都有意願了,既然都有意願了,那在大庭廣眾之下,也不必再考慮什麼,直接點頭答應就皆大歡喜了。好累,算了,隨它去吧。


換句話說,差別在浪漫的公眾告白只有如加冕儀式的純粹儀式性質,而非將此場域作為改變關係的手段,試圖在「眾目睽睽之下」,借力於旁觀者的凝視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6632212

第二個案例

材料

大家對公眾場合告白的感受


引用:以前公共場合告白是為愛不怕丟臉,現在是給女方壓力


公開場合告白,他媽的不是給女方壓力難道會是很浪漫?你自己不要面子不代表女生不要要是女生喜歡你,很好皆大歡喜,女生不喜歡你咧?是不是拒絕告白就要承受輿論壓力


這根本不叫愛叫做自私,根本沒有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噁心

這種言論的人真不敢想像本人到底有多自我中心,啊女生就覺得這種行為很噁,為何要配合你們男人,給你們公開告白啊,自私噁心


另附Dcard投票

男,給被告白方壓力 不該做這種行為

25%

男,覺得告白方勇敢 應該給予鼓勵

6%

女,給被告白方壓力 不該做這種行為

61%

女,覺得告白方勇敢 應該給予鼓勵

8%

118 票・投票已結束

討論

同樣的,接續案例一的討論,這篇評論更具體化了壓力的一個可能來源: 輿論,也就是,壓力除了立即性的旁觀者凝視,還有慢性的輿論攻擊


https://www.dcard.tw/f/mood/p/260966923

第三個案例

材料

以下文字來源於筆者同學,感謝她熱心的回應筆者的邀請並提供本文這附帶文學價值的民族誌


林男,一位有些古怪的高二生,雖然對於師長同學都很有禮貌,但不太懂得人情事

故,且對自己有著一種迷之自信。高一時,喜歡上了一位班上漂亮的女生:魏女。這段單戀,旁人總把它當笑話看著笑著。所有人都明白,要他們兩個交往簡直是天方夜譚,女生百分之兩百不可能喜歡林男,因為他實在是過於奇怪了。例如,同學間知道他好於收集不同昆蟲的標本,其中一位好心的同學在家裡抓到一隻罕見完整的白線斑蚊遺體,小心翼翼保存並護送到學校送給他,他卻一口果斷拒絕那位同學,說因為那是害蟲,他不要。又或者,他講話的腔調和語氣太過正經,甚至有些嚴肅和刻意。


但正是這樣,此段故事才揭開了序幕。魏女是一個再正常不過的女生,高一剛開始,也僅是把林男對她的愛慕之情當成是玩笑來看待,其友人以及班上同學也是這麼想的。一次,林男與班上另一位女生打招呼,正好撞見魏女。基於玩笑話,魏女對林男說:「你只能跟我打招呼。」這段怎麼看都是玩笑話的小調戲,卻被男方當真了,並認為自己有機會追求到魏女。這時的魏女也只認為這樣好玩,還沒有意識到事態嚴重。


升上高二,林男和魏女分到不同的班級。他們沒有了太多頻繁互動,男方卻對女方念念不忘。但說真的,女方壓根不在乎也沒有喜歡他,這讓林男感到幾絲痛苦。但林男身旁有幾位朋友心地不是那個善良,想看他笑話。即便有少數幾位好心同學勸退他,但要說他單純嗎?這或許是愚笨了,他原本其實就對自己有幾分自信,加上損友的鼓吹,他發送了一則G-mail信息給魏女(因為他連她的Instagram都沒有)。內容如下:


魏女妳好,我是林男,抱歉晚上打擾妳,我想跟妳說:「我喜歡妳,可以做我

女朋友嗎?」

確實,這或許會嚇到妳,但請先看完這封信。

高一的某天,我站在教室外面,妳跟吳女從高一甲外面走過,雖然妳跟吳女看起來是在開玩笑的說喜歡我,我表面上很鎮定,只帶點微笑的回應,但實則心理

慌得一匹,也是我第一次見到妳•

之後,不知道妳還記不記得,妳無數次的跟我打招呼,甚至有次張女跟我打

招呼,妳還跟我說:「妳只能跟我打招呼」,拜託,我心裡爽死好嗎,但,我還是沒有勇氣向妳表白。

直到高二後,妳對我的熟情消失,我其實很失落,加上又很喜歡妳,因此我決定今天跟妳告白,不論妳同意與否,我希望妳可以回覆我,畢竟,我不希望高中留下遺憾。

還有啊,我希望妳看到信後千萬不要跟其他同學分享,不然,我會很難堪,萬事

拜託。

如果需要當面談,跟我說一下,我一定可以挪出時間。


對於此信件,魏女沒有給他回應。但林男不死心,連原本那些要勸退他的朋友們也都慢慢放棄了他:「隨便你,要去就去,你就去難堪一次吧。」林男還是不相信自己會失敗,或許這就是所謂戀愛腦,本來就有些傻,這下直接把自己給傻沒了。

那天中午吃飯時間,整棟千禧樓被嘈雜的人聲淹沒,裡頭混雜了好多嘲笑聲和幾綹的悲戚。在高中部一樓中庭下,林男當著面和魏女告白了。被這樣子的男生在大眾的注視下告白,魏女覺得十分丟臉,被急哭了。而樓上則是持續鬧哄哄的,從二樓到五樓的學生們紛紛探出頭來於欄杆前湊熱鬧。事後,女方的朋友們都安慰著魏女,並時不時在校園的各角落辱罵嘲諷林男,說他是噁男,怎麼沒有一點自知之明。男方這邊也因被無情拒絕了,倍感失落,並成為全校的笑柄,即使過了快要一星期,這件事也被大家當成茶餘飯後的笑料八卦。

討論

姑且不論這篇民族誌可能帶有的偏向女方的立場,在知識論哲學上,也沒有絕對客觀觀察的存在,但令筆者極為興奮的是其作者在個體與群體互動上,和詳盡的原因敘述上,做出非常有分析價值的描摹。同樣的,立即性的「大眾的注視」和慢性的嘲笑或謾罵被提及了,抑或從林男提醒魏女勿將信件內容示人會使他難堪,在在證實了我們在案例二的觀察。但值得更加關注的是:(1)魏女因丟臉的哭(2)作者頻繁提及林男的(莫名)自信(3)林男被無情的言語攻擊,我們將在下一節展開討論這些問題。


公開告白的社會學解析

公開告白,和一般私人告白最大的不同,無疑是在其中加入了第三者的存在,因此我們應特別注意其在互動中扮演的角色。

立即壓力與反應

如Mauss的理論展示的,送禮者在送禮的同時,可能也將給予對方應該要收禮及回禮的義務,因此就告白方而言,倘若加入了旁觀者,無疑是利用後者對被告白者象徵性的施壓,強迫其接受自己的愛意和說出「我接受」、「我也喜歡你」云云。

至於被告白者,面對強加的義務,如不遵守,可能會招致謾罵和侮辱,如Tlingit族中,倘若延後誇富宴(炫耀展示地位的宴會)的邀請,會被指為女人。只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如同Kwakiutl族呈現的例子,可能會通過宣稱自己的地位高於送禮者,以拒絕收禮和後續的回禮義務。(具體的體現是在「脂肪節」中,需要吃一大湯匙的脂肪來證明自己的地位)如同我們所提供的案例,魏女朋友辱罵嘲諷林男,就是一體現地位不平等(女高於男)的明證。我們甚至可以大膽的提出假設:在失敗的公開告白中,決定孰將面臨嘲笑或謾罵時,地位在其中扮演重要甚至最為重要的判準依據,如同「癩蛤蟆想吃天鵝肉」中,地位低下的癩蛤蟆永遠是被嘲笑的對象。具體的對應在案例三中提及林男的「莫名自信」、「沒有自知之明」,自信在上述假設的框架以下,毋寧說是一種地位的錯估。用一種動態的觀點看公開告白,我們可以發現在愛情的糖衣外有其隱含著類挑戰的地位競技意義,而對林男的嘲笑,無疑地是在嘲笑一個戰敗者。

慢性輿論與汙名

試回想公開告白的地位競技意味,當討論到魏女當下的反應,理論貌似就兜不起來了:作為勝利者,魏女的哭,其來何自? 又帶有甚麼意涵? 在毛利人的送禮習俗中,有「hau」的概念,指涉的是一部分送禮人的靈魂,而此靈魂會經由送禮的過程,一併轉移到收禮人上,並扮演督促後者回禮和維持兩者間連結的角色。值得注意的是此案例可合適的解釋魏女丟臉的哭泣,我們甚至可以說此一對男女在注視下,感受到的尷尬和丟臉是可以類比的——因為通過告白,林男的hau轉移到了魏女上,形成了象徵上的連結,降低了女方的地位,一起經受在地位上「這樣子的男生」所當受的汙辱。

部分人會將哭泣只歸因於純粹性的情緒反應,但我們不妨也試試一種哭泣工具性的觀點:哭泣,也是一種通過肢體語言表現出的對林男的拒斥,建立施暴和受暴的哭泣對立形象,並藉此擺脫窮追不捨的hau和伴隨而至的罵名,找尋地位校正的機會。

接續工具性的論述,我們同樣也可以將散播林男惡名的行為視為魏女朋友通過詆毀助其擺脫林男惡名陰魂不散的行動,通過語言上的劃清界線,達到名聲上的去汙效果。

喊燒與冷嘲熱諷

接下來,我們將淺顯的討論公開告白中的第三者或群眾。在著手分析之前,我想先介引法國社會心理學者Le Bon在其著作《烏合之眾》所提及群眾的心理特徵:

  1. 群眾各人的獨立心靈隱沒(Le Bon語「暈厥(Évanouissement)」),取而代之的是近似原始人的、同質的群體心靈。

  2. 群體心靈極端而簡單

  3. 群體心靈會通過近似傳染(Contagion)的迅速交換或擴散資訊與行動

回到案例一中提到公開告白的浪漫或尷尬丟臉反應,在上述群體心靈的特質下,可以恰恰解釋其情緒的來源:通過了第三者在場,如同競選現場的大聲公,原本隱晦、暗流湧動的情緒反應和地位勝負被毫無遮掩得移到檯面上,並被極端化,如極端的浪漫或極端的羞恥,最後彷彿一種病毒的傳播迅速擴散,最後的結果就是林男無力回天的名聲。

結語——贈與的暴力與相互承認的倫理

盱衡以上我們以告白作為禮物所推演的,表露心意便不再是純粹私密的真情流露,而是一場捲入社會規範、地位競技與群體壓力的儀式性交換。從倫理學的角度看,這種強加之禮的行為,暴露了人際互動中深層的道德瑕疵。在理想的倫理框架下,禮物的本質應是主體性的自發分享,然而,一旦進入「公開告白」的場域,收與回禮的義務便被強硬地借用群眾的凝視明顯化了,這毋寧是一種質變——它不再是為了增進對方的福祉,而是利用社會的壓力,對被告白者的意志進行象徵性的強暴。在倫理上,這種缺乏知情與同意的強制性贈與,本質上是一種較為自私的掠奪與擴張。

從Mauss的「Hau」來看,不被渴望的告白如同帶有負面咒語的禮物,告白者強行將自己的情感靈魂附著於對方身上,迫使對方在眾目睽睽之下承接這份沉重的連結。案例三中魏女的哭泣,正是其主體性遭受侵入時的抵抗。對被告白者而言,事後的流言與嘲諷(去汙名化)雖顯殘酷而同樣尚待倫理學的進一步檢視和批評,但在發生學上卻是個體為了切斷不當連結、恢復地位平衡的可料想自癒機制。最後,我們必須反思告白的倫理邊界:真正的浪漫不應是作為攻城掠地的策略,而應是如黑格爾意義上的「相互承認」,放在此語境下,公開告白可以是雙方已有默契後的加冕儀式,而不應作為試圖逆轉局勢的賭博工具。


“Qui beneficium accipit, libertatem perdit”

受贈者,失去自由

—------塞內卡《論恩惠》


CC BY-NC-ND 4.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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