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十字路口前,會先按下「行人未按號誌紐」再過馬路嗎?
家附近的馬路車流量不少,雖然有設置斑馬線,不過大部份的車子好像都看不到地上的線,大多不會減速直接開過。
今早出門時發現路上車子有些異常,不只數量多且還全部停了下來。
走近十字路口一看,原來是路口新設置了「行人號誌鈕」,且剛好有人按下才讓所有的車停下來,必需等行人通過後並轉為綠燈,車子才能走。
幾個月前的我,除非是得走過交通繁忙或寬廣的十字路口,否則不會去按下「行人號誌鈕」。因為只要按下這顆鈕,所有的車都得停下來等至少20秒左右時間,若只有我一個人要過馬路,而讓所有的車都停下來,我反而會感到不好意思。而深怕給趕時間車子帶來麻煩的我,往往會採取自行確認安全,再小心過馬路的方式應對沒有交通號誌的路口。
然而經歷過某事件後,我改觀了。
安全優先?還要不帶給別人麻煩重要
那是個大晴天的白天,只要走過這個閃紅燈的三叉路口便能到達圖書館。這條馬路不是主要幹道,因此車一直都很少。我習慣地環顧四週確認沒有半輛車後,就依循斑馬線過馬路。此時,右邊突然傳來引人注目的引擎聲。遠方有台白色轎車以極快速的方式往我的方向開過來,目測距離大約還有60-70公尺遠。
我心想車子駕駛應該有看到我吧!再說過彎前一般會減速,且只剩幾步路的距離,我應該不會有危險才是。結果下一秒車子加速衝刺!眼看車頭就快撞到我,嚇得我趕緊跑起來。就差那麼一點我就要醫院報到了。車子以甩尾的方式過彎,還發出了輪胎磨地聲。
驚魂未定的我不敢相信,居然有這麼惡劣的人!當時禮讓行人先過馬路的法規還沸沸揚揚地在各大媒體上宣導跟吵著,這台車子沒禮讓就算了,居然還在靠近斑馬線時,加速前進!圖書館旁邊剛好有警察局設置的監視器,應該有錄下這一切吧?
氣憤歸氣憤,回家冷靜一番後,還是先查了相關法律,因而獲得一些與認知不太一樣的知識。
上述狀況,除非真的發生事故,不然警局不會讓民眾調錄影紀錄。
經過閃紅燈的路口,沒有按下「行人號誌」燈過馬路時,若發生車禍,就算是走在斑馬線上,行人依然有責任。
事後想想,想要安全過馬路又要大家都方便,確實難以兩全。因此我決定往後只要遇到需按下「行人號誌」鈕的路口,我都會選擇按下,以確保彼此的安全!
禮讓行人是日本駕駛的日常
去年日本紀伊半島行,走了非常多城市。城市樣貌各自不同,但有一件事確是到哪兒都一樣!那就是車子駕駛禮讓行人的行為!不是選擇性禮讓,而是一定會禮讓。不論是在交通繁忙的大城市,或者車子不多的鄉間道路皆如此。只要有人站在十字路口準備要過馬路,所有的車子都會自動停下來等你,不論是否有斑馬線。
不曉得這是否為台灣積極推廣禮讓行人的原形?即然已開始推廣,相信再過些時間,會改善得愈來愈好,期許有那麼一天,我們都能迎來所有車輛都會禮讓行人的安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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