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借錢廣告咁多,點知邊間先係持牌?
地鐵站燈箱、社交媒體彈窗、屋邨信箱,破產借錢的廣告幾乎佔據每一個視線停留的位置。聲量最大的那一間,不一定就是持牌合規的那一間。曾經陪朋友在街頭被攔下填表,對方口頭承諾「肯定批」,追問放債人牌照號碼卻支吾以對,最後只換來一句「集團旗下,放心啦」。廣告公司名稱可以改得似銀行,牌照號碼卻無法偽造。與其被「免TU即批」牽着走,不如先掌握一套兩分鐘內完成的核對方法,再把查詢範圍收窄到願意披露持牌主體的機構。
破產借錢廣告背後的持牌真相
破產借錢廣告的第一個陷阱,是把財務公司與持牌放債人混為一談。按《放債人條例》,經營放債業務須持有放債人牌照,名冊由公司註冊處免費公開,在家中已可查閱。
官方入口:公司註冊處網站「主要服務 > 放債人牌照 > 查閱 > 有關『持牌放債人』的資料」,或電子服務網站「網上查冊 > 持牌放債人 > 持牌放債人名單」。
核對四項資料:公司英文全名、中文名稱(如有)、放債人牌照號碼、牌照屆滿日期,四項都要對得上。
認清牌照號碼格式:通常為「編號/年份」,牌照須定期續期,曾經持牌不等於現時持牌。
拒絕披露持牌主體:只寫「集團旗下」而拒絕書面寫出公司全稱與牌照號碼的廣告,不必花時間研究利率。
持牌只是入場門檻,不是條款合理的保證,但連入場門檻都不願公開的破產借錢廣告,不值得投入時間。
破產借錢市場中二線財務的角色
破產借錢需求流向二線財務,原因不難理解:銀行對破產紀錄取態保守,即使破產令已解除,內部紀錄與TU評分仍會影響審批。二線財務的彈性在於部分機構並非環聯會員,審批時較少依賴TU,轉而看重還款能力與入息證明的實際狀況。
利率風險:同一筆金額,二線財務的總還款額可能明顯高於銀行,比較時應看總還款額,而非只看月供。
年期風險:還款期較短,每月還款佔收入的比例需要預先計算,避免因「批得快」而忽略供款壓力。
破產狀態風險:二線財務主要處理已解除破產令的人士,仍在破產期內借貸須先獲受託人同意,否則有法律風險。
如有破產借錢申請意向,可先向海晨投資有限公司查詢二破產貸款評估。
破產借錢核對查牌、比價、取合約
破產借錢廣告之中,持牌與否只是第一層,第二層是公司是否真正願意把條款攤開來講。與其記住一堆口號,不如把核對壓縮成三個可執行的步驟。
第一步查牌照:取得公司全稱後,到公司註冊處持牌放債人名單反查牌照號碼,號碼對應另一間公司即跳過。
第二步比價:要求書面分項列明實際年利率、還款期數、每期還款額與全期總還款額,以總還款額比較。
第三步取合約:所有費用、逾期罰則、提早還款條款須寫入合約,並讓借款人帶走一份副本。
若查詢階段已被要求先付顧問費,這不是高風險訊號,而是《放債人條例》第29(10)條下的違法行為,最高可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破產借錢常見問題
破產期間可以借錢嗎?
破產期間未獲受託人同意而借貸,本身已有法律風險。未獲解除破產的人士取得一百元或以上信貸,事前沒有向放債人披露破產身份,即屬刑事罪行,最高可判監禁兩年。二線財務市場主要處理已解除破產令的人士,仍在破產期內的人不應假設普通破產借錢廣告適用於自己。
廣告寫「免TU」是否等於持牌?
免TU只是審批方式,與持牌狀態沒有直接關係。持牌放債人同樣可以提供不查TU的貸款產品,關鍵始終是公司註冊處名冊上的牌照號碼是否對得上。免TU的破產借錢廣告,更需要在實際年利率與合約條款上逐項把關。
查詢破產借錢時被要求先付顧問費,是否正常?
不正常,而且屬違法。《放債人條例》第29(10)條禁止放債人及相關人士就促致或取得貸款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以外報酬,預先收取顧問費、手續費或行政費均可能觸犯該條文。遇到這種要求,直接終止查詢,不必再比較利率。
總結
破產借錢廣告的數量不會減少,但判斷一間公司是否持牌,主動權一直在借款人手上:公司註冊處的持牌放債人名單、書面報價上的實際年利率與總還款額、以及一份可以帶走的合約副本,這三項加起來比任何一句「信心保證」都經得起查證。急於解決資金問題時,最容易被「即批」牽着走,偏偏破產借錢的還款期可以長達數年,簽署前的十分鐘核對,換來的是往後幾年的還款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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