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 The Weekend
本來我沒打算寫 The Weeknd(那位被香港傳媒稱為「班霸」的加拿大流行巨星)。一來我不懂音樂,二來自問屬孤陋寡聞之人,對流行明星鮮少關注。我成長的年代是「四大天王」的天下。對帥哥也屬後知後覺,小時候從不覺得黎明靚仔,長大後回看,才發現他真的頗吸引,擁有富家公子的長相,又可以是《甜蜜蜜》裏的大陸青年黎小軍,他把青澀演得渾然天成,演技與氣質俱佳。
為何小時候看不上黎明呢,可能我的孩童生活極其為簡單,單純。看卡通、吃飯、做功課、默書、小測、大測,拼盡全力留在精英班,因為我D fren 係個班丫麻,於是成為全班最差成績的小朋友也不要緊,入到那班就可以了。
說回The Weekend,要不是他在香港演唱會上首次公開了新歌《HONG KONG》,我大概不會特別去認識他。事源這首歌一出,除了所有社交平台被瞬間洗版外,身在各地的朋友也紛紛在 WhatsApp、Signal 和 Telegram 把連結傳給我,因為我是香港人。
一位馬來西亞朋友傳給我時,我正在希臘旅行。他說這首歌讓他萌生了再去香港一次的念頭。其實他早已去過香港無數次,只是近年的旅遊體驗屢屢讓他失望,他嫌現在的香港充斥著太多內地人,處處聽到的都是國語,許多時候甚至分不清自己究竟是在香港還是在深圳。一位居英的俄羅斯朋友也傳來 MV,寫道:「我想起你了!你來自香港,Hong Kong is awesome! 我好想去一次,我們一起去吧!」然後,我的英國鄰居也發來訊息,對 MV 裡的香港大加讚歎。
那個 MV 我認真看了,畫面確實極美。某些取景角度與拍攝意象,精準地抓住了西方人的審美標準,像極在 Instagram 上某些外國攝影師鏡頭下的香港,再疊加一層王家衛式filter。鏡頭裡的香港風光浪漫而迷人,許多景象明明是如此熟悉的日常,但在「他者」的角度下,顯得一種東西交融之美,那種是久違了的驚艷。或許,美確實需要保持適當的距離,香港很美,但如果只看表象之美,而忽略近年香港被硬整容的過程,好像把實相及社會不幸刻意忽略及抹去。香港作家陳慧在《弟弟》 一書中曾說:「若說香港是福地,未免太輕佻了。」
帶著一種嚴肅的重量來看此MV ,香港的美又豈止於風光?最令人動容的,自然是我們曾經擁有的風骨。那位馬來西亞朋友有年來港,我帶他去了「全世界最浪漫的 KFC」(位於龍和道)。在那裡,他親眼目睹了香港人的倔強與堅持。我自己一直為那群香港人感到無比驕傲,雖然我生性懦弱,自然不配與勇者相提並論。記得當時朋友拍下了金鐘街頭散落的傳單與垃圾。他說:「香港就是香港。」
香港的確就是香港。如今在他國生活了將近五年,回望過去的香港,一代人盛世繁榮,一代人風骨崢嶸,正因為我們曾經締造過神話,才會有今天的唏噓與無盡的懷緬。
今晚,The Weeknd 在吉隆坡開唱,再次響起了《HONG KONG》的旋律。馬來西亞朋友傳來現場片段,幾乎全場觀眾都在跟著大合唱
There was something in the air
I knew that in that moment
I would burn the world to keep you warm
But my life won't let me stay
So if we never speak again
At least we still have soul
And only God could separate us
On my skin, you left your mark the night you held me close
And in the morning, we turned to strangers
But don't you hesitate to call
I'm posted in Hong Kong
萬千歌聲交織在一起,甚至完場後,在地鐵中一大班人還在唱《Hong Kong》 。
彷彿所有人都見證過那個香港。
((The Weekend 在馬來西亞埸說不能skip Malaysia,在香港時又是如此說,真係~ 男人真係信唔過,個個信口開河,咁又唔好只怪男人,女人都係信唔過。人類都係信唔過,不過AI 又係信唔過,因為AI醒過自己,咁有人讚你,真係千祈唔好太認真,談情說愛更加唔好太信。有人話,呀,又什麼,什麼呀,I have a crush on you 呀,又問你拎contact 呀⋯⋯ 噓,我聽慣,尤其在英國,哦一聲,咪算囉,男人講嘢都好信既。那,好似Weekend 咁,同一個台詞,改下地方名,男人改下D女人名,女人改下男人名,又可以無限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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