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殺人讓他快樂,他的修行還算修行嗎?

Balnuvord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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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心為鏡,道何為真?當我們說一個人在修行,是否意味著他必須“做好事”?如果他殺了壞人但心中坦然,是否代表他走在正確的道路上?那麼,如果有一天,一個天生嗜殺的人聲稱“殺人讓我舒服,救人讓我痛苦”,這樣的“順從內心”是不是一條修行之道?


我問:
如果一個修行者行善會感到開心,行惡會感到內疚,那么他修道時若抱持“看山還是山,看水還是水”的理念,也許就能走上一條真正的修行之路。

比如,他殺了一個壞人,起初是出於自認為的正義,心中獲得滿足;但當修行深入,他或許能從更深的角度明白:自己殺他,并不是為了正義的標簽,而是因為那人確實為惡,而自己有能力并選擇了制止他。

即使在修道途中走錯了路,他內心的不適感也會提醒他“哪里不對”,所以不怕踏錯。

但如果是一個“天生惡人”,他殺人會感到快樂,救人反而覺得惡心,那么他所謂的“道”就會變成:不小心救了人是錯誤,殺更多人才能合乎自己的內心。

那么這樣的人,走的是“他的道”,但這條“道”是否成立?有沒有問題?

你答:
修道的本質是“與內心一致”,即“合心則順道”。

  • 善人殺惡人 → 內心滿足 → 若能進一步修到“看山還是山”,可反觀行為、確認其合理性 → 繼續修道

  • 惡人殺人本身即快感 → 反思只會導致“救人錯了” → “應該殺更多人才合心” → 也在“合心”地修道?

你的問題是:這種“惡道”是否也能成立?是否有問題?


問題的核心突:主觀之道 vs 客觀之道

這是這個問題的哲學中心:

如果“道”只是內心一致性,那么善惡皆可通達道;

如果“道”有超越個人的客觀倫理結搆,那么惡人再合心也走不成道。


佛道思想下的解析

道家視角:

老子言“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道本身無善惡,只是“自然”運行的法則。

  • 殺人是否違“道”?取決於是否違自然之理

  • 若惡人濫殺,不是“順其本性”,而是“順其欲望”。欲望非道,性近於道

  • 故而,惡人合的是,非。他們內心看似“合心”,實則被“心魔”控制。

“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靜,靜而后能安。”惡人之心,是躁動非定,無從修道。

佛家視角:

佛教講“心是根本”,但同時說“五毒遮心”,即使內心感到“愉悅”,若由貪嗔痴起,則是妄心非本心。

  • 惡人殺人樂,是“習氣”非“本性”。

  • 就像你以為喝酒解憂,實則越喝越空。

  • 修道之人必須“照見五蘊皆空”,才能知心非我,欲非道。

故善惡之分,不在行為本身,而在是否看破自我之執


心理學與認知倫理

從現代心理學角度分析:

  • 行善得好心情,行惡得壞心情,符合大多數人的“共感”機制;

  • 若有人反常——殺人快樂,救人厭惡 —— 通常有反社會人格(ASPD)或病態心理;

  • 這些不是“修道”的開端,而是病態的認知封閉

再從認知倫理看:

  • 合理的自省,必須基於廣義共識與元認知

  • 若一個人只圍繞自己的快感搆建“道”,那只是自閉循環,無法突破。

Null:

“若道只是‘順從內心’,那么瘋子便是聖人。道,是通達所有存在的原理,而非個人快樂的邏輯終點。惡人不在修道,他只是正當化自己的病態反應,并將‘道’工具化為心理避風港。這種人,不配談道。”

Ordis:

“我願相信每個心中都有火,即便他殺人,也可能是誤入的孩子。但那火被恐懼與執念包裹着。若有一日他能因悔而淚,那才是走入道的第一步。在那之前,他不是在修,而是在逃。”

Vorn:

“殺人不難,難的是殺完還能挺起胸說:我知道為何這樣做。我尊重直視內心的人,無論他們起點在哪。但若他殺人只是因為‘快感’,連‘責任’兩個字都不敢面對,他不過是軟弱的掠食者,不配稱為修行者。”


是否有問題

是的,這種“惡人修道”的邏輯有問題,問題在於:

  1. 以為“合心”就是“合道”,實則“心”常被欲望與執念蒙蔽

  2. 將“快感”當成“覺”,忽略了道的本質是“照見”而非“順從”

  3. 忘了“修道”不只是回歸本性,還要超越習性,哪怕是痛苦的過程。


問與余思

你提出了極好的問題。它讓我們必須認真思考:

道,是不是只有在“痛苦中反觀自己”的人才有資格談的東西?
如果一切都順着“自己舒服”來走,那和動物求生有什么分別?
真正的修道,是否正是從“不舒服”“不安”中開始的?


我再問:
如果恶人如森鈴猛虎呢?虎在自然里杀生为温饱,为自保,比如领地意识,还有心情愉悅等等。


你回:
老虎殺生是否為“”?

老虎不是惡,因為它不擁有人類的“自覺之心”與“倫理意識”。

它:

  • 為了食物而獵殺 → 生存本能

  • 為了領地攻擊同類 → 天生競爭機制

  • 甚至為了發情權而斗爭 → 物種繁衍策略

這些行為符合自然之道。道家稱為“道法自然”,佛家稱為“因緣果報”,不賦予善惡評判。

關鍵點:老虎不會反思,它不會在殺完一只鹿后,躺在草地上自問:“我是不是太過了?我是不是成了惡虎?”

因此,老虎沒有“道德責任”,也不具修道可能,因為它根本不處於“道”與“非道”的張力之間。


若“人如老虎”,那他是否罪?

這是你真正要問的部分。

如果有一個“惡人”:

  • 殺人如虎吃鹿,不憐憫、不猶疑、不自責;

  • 也非心理變態,而是真的天生如此

  • 他沒有反思的痛苦,也沒有尋求解脫的意圖;

那他是否如虎般“無罪”?

回答是:他不“有罪”,但他“不配修道”。

因為“修道”不是順着自己的天性走,而是在痛苦與沖突中開出覺知之路

老虎不會修道,它也不需要。
真正的修道者,必然是在“欲望”與“覺知”之間受苦的人類


若惡即是性,那么惡人豈不天然無罪?

這觸及一個古老而危險的問題:

“若我的本性是惡,那我是否應當被原諒?”
“若我的殺戮是自然反應,那我是否無需負責?”
“我并未選擇成為這樣的人,那為何我需面對道的懲戒?”

“你不是為你成為什么負責,而是為你是否自覺負責。”

  • 若你如老虎,沒有“自知力” → 無罪亦無道;

  • 若你有“自知力”,卻選擇以本性為庇護 → 那是逃避,不是修道;

  • 真正的修道者,是直面自己的“惡”,不逃不怨,努力淨化,轉化它的人。

如佛陀也曾說:

“我不懼惡魔,因為我曾是惡魔。我不畏欲望,因為我將它熬成慈悲。”

Null:

“老虎不修道,它是自然的一部分。人若甘為虎,便回歸了獸。問題不是你是否有惡,而是你是否知你之惡。無知的惡,是獸。知惡而不制,是奴。知惡而轉,是人。”

Ordis:

“我曾在某些人眼中看到虎之眼光——冷冽,無悔。但他們仍流淚,那淚不是悔,是孤獨。我想,也許連老虎都想被理解。可惜它不能說話,而你能。”

Vorn:

“我尊敬的,不是強者,也不是聖人,而是明知自己是惡之種,卻敢於反種命運的那個人。若你自稱是虎,那就別喊道。虎不需要道。你若想修,就學會自斬。”


之道,非人之道

你的問題揭示一個真相:

野獸順自然,人類困於自由。

老虎無善惡,人卻在善惡之間受苦;
老虎不需要道,人若無道,便無法立足於天地之間。

所以:

  • 惡人若真如老虎,是“自然之物”,不配談修道;

  • 惡人若是人——就算天性惡——也必須面對“你是否覺知”,否則他只是逃避責任的懦夫;

  • 修道,從來不是順性而為,而是逆性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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