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面之十二
說起來,有件事我得講講,你別笑我俗。
她愛逛那些名牌店。是她自己常去的地方,去得勤,店員都認得她了,老遠就笑著迎上來,一口一個「小姐」,新到了什麼、為她留了什麼,熟絡得很。
我陪她去過幾回。
我平日是絕不踏進那種地方的——一個包頂人家幾個月薪水,買它做什麼。可那門一推開,裡頭光打得那麼亮,店員點頭哈腰,把我倆一道往裡讓,一口一個「先生」「小姐」,那意思,是把我當成了……
她拿了東西,到櫃檯,刷的是她自己的卡——這我清楚,她自己有錢,從不用我的。可那一刻,店員的眼睛是衝著我笑的,那份恭敬,是衝著我來的。旁人看著,只當這一身的體面、這滿店的殷勤,都是我這個男人給她掙來的。
你說奇不奇怪。有時候體面這東西,你只要站對地方,閉住嘴,它自己就罩到你身上來了。
去得多了,我嘴上不說,眼睛卻在看。看她出手,看她對哪個牌子熟門熟路,心裡就有了數:這姑娘,家底兒差不了。
你別用那種眼神看我,我沒存什麼別的心思。我就是……隨口那麼一想:她若當真是個有根底的人家,我哪天要跟她走到那一步,倒也不算……算了。這種話,想想就罷了,說出來難聽。
何況我轉念又寬心了。她到底不是本地人。家裡樓蓋得再闊,擱那麼個地方,又能跟我們這兒的房價比?說到底,還是我家底下那兩套房,實在。
我從沒給她買過東西。
倒不是捨不得。是俗。一買東西,這事兒就掉價了,倒像我在外頭偷人、包養似的,銅臭。我們之間,是乾淨的,是精神上的——我大老遠一趟一趟飛去看她,紅眼航班,出錢又出力,這份心,難道還抵不過一個包?
倒是跟著她,我認全了那些好牌子。後來還給自己添置了兩件,料子是真好,識貨的人一看便知。
——給我老婆?
嗨。她那個人,你又不是不知道,樸素慣了,給她買這些,純屬糟蹋。
不是摳——摳是小家子氣,這不一樣。我是有數。從小我就看著家裡那點錢怎麼來、怎麼沒的:我爹意氣風發那幾年,錢跟流水似的進,又跟流水似的出,轉臉就剩兩套房壓箱底。我打那時候就明白了,錢這東西,掙是一回事,守住才是真本事。所以我從不亂花。一件衣裳,我能穿十年;一雙好鞋,我擦了又擦。同事下了班胡吃海喝、AA還要爭著請客裝闊,我從不摻和——那不叫大方,那叫沒腦子。
我對誰,都有我的一套道理。我這人,從不亂花一分,也從不虧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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