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婦

Flora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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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天讀著張曉風所著作的《這杯咖啡的溫度剛好》,書裡有一段敘述讓我真是心有戚戚焉。

那一篇寫著下午5點半就是她「赴湯蹈火」的時間。而所謂的「赴湯蹈火」指的就是進廚房這件事。雖然她說的只是進廚房做飯,而我卻聯想到年輕時的一些往事,卻也是現在仍讓我感到無法掙脫的桎梏。

以前與公婆同住的日子,那是一段既感恩卻又戒慎恐懼的日子。恐懼地不是因為他們對我不好,而是一個媳婦自覺該做的事我並不想做,例如煮晚餐這件事。因著這一份所謂的「自覺」可把我害慘了。


我不是善於煮食的人,但煮出來的食物還不至於難吃,我只是不喜歡被規定「要煮飯」這件事。但與公婆同住,煮飯就是一個媳婦要做的事,也是一種日日的循環,即便家中可能還有其他不只我一位女性時,卻也還是我要出面,孝順的定義在此會成為一種轄制甚至是緊箍咒。

記得有一回假日,家中的大小姑都在,而我陪孩子們在房間遊玩,那時已經接近傍晚5點了,我的小姑來敲我的門,開門後她劈頭的第一句話就是:現在已經5點了你什麼時候要下來煮飯?

這句話讓我印象十分深刻,也感到很委屈,我心想難道妳們都不能煮飯嗎?妳們不也是家人嗎?為什麼煮飯的人一定得要是媳婦呢?

但我沒有勇氣說出這些話,我只有弱弱地回答說:我本來就準備要下去了。

記得以前和老爺帶孩子出遊的時候,我都希望老爺能夠讓我們在超過下午5點以後才回到家,至少我可以躲過煮飯的這個時間,但他並沒有。他總是讓我們在5點之前就回到家,也就是說我必須在回到家後馬上進廚房煮飯。就算是從娘家回來也是一樣。

當時我很怨老爺不懂得體貼老婆的辛苦,但我想他那時候也許只想盡一份孝道,這份孝道不是他盡,而是讓他的妻子盡這份責任。

我想這個場景或許在台灣甚至在華人的家庭裡很常見到,我的妹妹們也有類似的感覺。

為什麼媳婦一定要煮飯?為什麼家裡一定是女性要煮飯?雖然現在的社會已經和以往不同,但女性煮飯還是普遍的事情。

吃飯的時間到了,那些男士們可能坐在客廳裡看電視滑手機,絕對不會有人認為他們應該踏入廚房洗手做羹湯。他們完全不想在廚房幫忙分攤責任,因為他們仍然認為這是妻子的責任、媽媽的責任。

而我似乎躲不過這一份世俗的督促及罪惡感。即便如今我們搬出來住,我仍舊被「應該煮飯」的咒語框住。每當時間到了,內心的焦急就出現,不是我不願意煮食,而是不由自主地緊張起來,好像這是我必須盡的責任。為了這一份責任,我終究是不自由的。

這是我自己加諸在自己身上的壓力,所以才會更加難受。畢竟從小被灌輸的觀念就是如此,也因此非但跳不出來還深陷其中。明明可以自由卻仍舊被這些冠冕堂皇的道德綁架住,真希望自己能掙脫這種來自自身加諸的束縛。




CC BY-NC-ND 4.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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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ra異想喜歡閱讀,喜歡隨寫,期待免於汲汲營營,只想記錄50+的人生,為自己多留一些色彩。文字或許平凡,但在於分享生活、觀點,並能盡情享受在當下,是我想追求的優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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