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懦夫文化2.3:荀子的畏威与懦夫的秩序

弗语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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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荀子常被誉为“儒家最后的大师”,甚至被一些学者称为“现实主义者”。然而细看他的思想,我们看到的不是勇敢直面现实的理性,而是一种阴暗的懦夫逻辑:他不相信人性中的勇气与创造,只相信畏惧与压制。他的“性恶论”并没有带来真正的法治,而是把恐惧制度化,形成了一个懦夫的秩序。

一、人性恶:从怀疑到怯懦

荀子开宗明义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

表面看,这是直面人性的冷静观察;

实则是一种深层的不信任:他认为人只有在被压迫、被教化时,才会显得“善”。

这种逻辑正是懦夫心态的投射:

  • 自己不敢相信人能自律,就假设所有人都靠不住;

  • 自己害怕面对风险,就强调必须用外力来强行约束;

  • 自己无信无义,便认为所有人都无信无义;

  • 自己没有担当,便认为所有人没有担当。

荀子思想的底色就是:以懦夫之心,度世人之腹

二、畏威服上:秩序的基石

在《王制》《君道》等篇中,荀子反复强调:

  • 君主必须尊,臣民必须卑;

  • 长者必须尊,晚辈必须卑。

他甚至认为,唯有人心存畏惧,社会才能稳定。

这不是智慧,而是懦夫的恐惧:

  • 自己怕权力 → 就要求所有人都怕权力;

  • 自己不敢抗争 → 就把“不抗争”说成“合礼”。

三、礼法并用:懦夫的两张面孔

礼与法本是水火不容,是先秦思想的根本分歧。荀子却把两者硬生生揉合,把法变成权贵的玩物。

  • 法家本意:以法为笼,贵族与平民都要遵守——“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 儒家本意:以礼为尊,君王至上,法律在权贵面前要形同虚设。

荀子的“礼法合治”是这样的:

  • 礼 → 装饰门面,营造秩序感与正当性;

  • 法 → 用来威慑,确保底层人畏惧。

这种合流,表面尊法,实则媚权:

  • 权贵可用法律惩罚下属;

  • 权贵自己却能随意违法。

于是,律法成了排斥异己、保护特权的工具。荀子把法家勇者的阳谋,彻底奸污成儒家懦夫的权术。

四、自相矛盾的权术

荀子的逻辑极其精密,却是用来包装龌龊:

  • 直言 vs 媚上

他说“正义直指,举人之过,非毁疵也”,好像鼓励敢言;

转身却推崇“居是邑,不非其大夫”,堵死了对权贵的批评。

  • 公正律法 vs 诛心之罪

他说律法要公正;

却赞美孔子“以诛心之罪杀少正卯”。

  • 严明律法 vs 任意断狱

他说律法要严明;

却歌颂孔子“父子同日入狱、同日释放”,完全无法理。

  • 信义至上 vs 无信无义

他说君子应信义至上;

却默许权贵可以无信无义。

归根到底就是一句:

普通人要守法守信,权贵则可以无法无义

五、荀子的阴暗逻辑

荀子的思维方式可以归纳为四点:

  1. 不信任人 —— 所以说人性恶;

  2. 怕失去秩序 —— 所以强调尊卑等级;

  3. 怕被识破 —— 所以用“礼”来遮羞;

  4. 怕正面冲突 —— 所以依赖恐惧与威慑。

这是典型的懦夫逻辑:用恐惧维持秩序,用等级掩盖怯懦

六、结语

荀子不是现实主义者,而是懦夫主义者。

他不敢相信人性的勇敢与创造,只能把“畏威”当作社会基石。

他的“性恶论”与“礼法合治”,看似冷静,实则阴暗;看似务实,实则懦弱。

他的逻辑看似严密,实则荒唐。

如果说孔子是懦夫的弃权,孟子是懦夫的伪仁,

那么荀子,就是懦夫的畏威与阴暗。

荀子将法与礼合一后,“法不责贵”便成为公理——法被阉割的不伦不类!

——2025年9月

CC BY-NC-ND 4.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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