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他已經搞不清楚時,你為什麼還要堅持照顧?【日常生活哲學系列(六)】

An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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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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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母親罹患重度失智,生活已無法自理。她不記得自己是誰,不認得家人,大小便失禁,甚至會暴力攻擊。但朋友依然堅持把她留在家裡照顧,說:「我不能把她送去機構,那是我的責任。」

我問:「她還知道你是誰嗎?」

她說:「不知道了,但我知道她是我媽。」

這句話像針一樣刺進我心裡。我理解她的情感,也理解這樣的照顧是一種幾近毀滅性的自我消耗。那是一種單向的愛,一個人面對一個已經無法回應愛的空殼。

但我們為什麼還是做了這樣的選擇?


愛,是一種回聲嗎?

在哲學上,有一種說法認為「關係」是互動的結果,而非單方面意志的投射。也就是說,愛是一種回聲——你對我好,我感受到,然後我再回應你。這樣的來回構成了我們的親密、信任與關係本身。

但在失智照顧中,這個來回中斷了。對方無法再回應你,甚至無法辨識你。那麼,我們所堅持的,是什麼?

也許是對過去那段關係的緬懷,也許是對自己身為「子女」「配偶」這個身份的維繫。甚至,有時候是對「好人」這個角色的執著。

哲學家海德格爾說,人是「向死而生」的存在。我們的每一個選擇,其實都在回應一個問題:「我想成為怎樣的人?」朋友堅持照顧母親,也許正是在告訴自己:「即使你已經不記得我了,我還是那個不拋棄你的人。」


他「不願意」?還是你不願意?

我們常聽到照顧者說:「他不願意住機構。」但當一個人已經連自己是誰都搞不清楚了,他真的還有明確的「意願」嗎?

有些人一直抱怨照顧太累,卻始終無法交給外人,嘴上說是長輩不願意,其實可能是自己不願意。長輩早已搞不清楚自己是誰了,怎麼還會有所謂的「願意」或「不願意」?

我們常常以「忠於過去」的理由行動——「他以前說過不住安養院」,「我媽說死也不要離開這個家」——但當這個人已經不是過去的他,那些過去的意志,還能代表他現在的需求嗎?

還是,其實我們不願承認自己撐不下去,不願交出那份讓自己感到「有價值」的照顧權?


是愛,還是罪惡感?

很多照顧者不是在給愛,而是在還債。那是「他以前對我好,我不能背叛他」的情感壓力。

但如果我們誠實問自己:對方現在真的「需要」的是我們的親手照顧嗎?還是我們只是無法面對「交給別人照顧」的自責感與道德壓力?

照顧不該變成一場道德自證的戰爭。如果我們只是在證明「我沒有背叛你」「我是一個負責任的孩子」,那麼照顧早就失去了原本的溫度,變成一場獨角戲。


他不是故意的——但你也不是超人

更殘酷的是,許多失智者在中後期會出現暴力、情緒不穩、重複性言語、性格大變等症狀。這對照顧者來說是一種精神上的消耗轟炸。

這時,大家都會說:「你要體諒,他不是故意的,是病了。」這句話理性上正確,情感上卻像一把鈍刀,一刀刀磨掉照顧者的情緒出口。

因為這句話的潛台詞是:「所以你不能生氣,不能委屈,不能逃走。」

但你不是機器。你會累,會怒,會想放棄。你不是壞人,你只是需要一個不那麼辛苦的活法。

哲學家列維納斯說過:「他者的臉龐,是倫理的起點。」但倫理不是自我消滅。當你被一個無法回應你的人推向情緒的懸崖,那不是愛的極致,而是結構性的壓迫。


尊嚴,是雙方的課題

現代倫理強調人的尊嚴。但尊嚴不是忍耐,也不是堅持到最後一口氣,而是雙方都能有選擇、有空間的狀態。

當失智者已無法表達意願,照顧者的選擇其實在定義對方的最後人生。你選擇撐下去,也許是尊重,也可能是執念;你選擇交出手中的角色,也許才是真正尊重自己的極限與對方的完整性。


照顧不是犧牲,而是選擇

面對失智者的退化,我們不是沒有選擇。將親人交由專業機構照顧,讓自己保留情感空間,也是一種愛的表現。

如果你選擇親自照顧,那很好;但請記住,你是在做選擇,不是在接受懲罰。而做選擇的人,有權悲傷,有權退場,也有權為自己活著。

請記得,你的痛苦,不需要隱藏。你不是不夠堅強,你只是太久沒有被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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