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式婚姻與五年制公司:自由選擇比終身承諾更真誠

An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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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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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在多種不同類型的公司待過,也見過不少組織制度的好壞。有個結論一直在我心裡揮之不去:**留下來的,往往不是最優秀的;最優秀的人,總是選擇離開。**這句話乍聽起來尖銳,卻是許多職場現實的寫照。也因此,我逐漸意識到:傳統企業那種「終身雇用」式的穩定制度,不但留不住人才,甚至會讓一間公司逐漸失去活力。

這樣的反思,也讓我想起另一種制度:婚姻。


婚姻不是終身保證,而是長期合作

我曾聽過一種概念叫「七年合約婚姻」,意思是婚姻不再是一輩子的法律捆綁,而是每七年簽一次合約,雙方同意就繼續,不同意就和平分開。

一開始我以為這是在否定婚姻的價值,但後來想通了,這其實是對婚姻更真誠的看待。

我們當然可以說:「一輩子的承諾最偉大。」可是人會變,變得不可預測。思想變了、價值觀變了、人生階段也不同了。如果硬要把兩個人「捆綁在一起」,不允許任何自然的改變,那反而讓關係變得扭曲、壓抑。

所以,與其用一紙「永遠」的婚約來標榜忠誠,不如讓每一次的「重新選擇」變成真正有意義的承諾。不是不想一輩子,而是要兩個人都願意一輩子,這才值得。


我想開的公司:五年制合約,不談終身保障

從婚姻制度回望企業制度,我覺得也應該一樣調整。

如果有一天我開公司,我不會給「終身聘雇」。我會設計成五年合約制,五年後雙方重新審視合作關係,公司評估員工,員工也評估公司。如果雙方都覺得值得,就續約五年;如果有一方不滿意,就好聚好散。

這樣的制度,至少有以下三個好處:

  1. 防止僵化與依賴:不用終身保障來養成慣性與拖延,每一方都知道要不斷進步。

  2. 給予彈性與尊重:人生每個階段都會有不同選擇,公司與個人都不被「永遠的期待」綁死。

  3. 真正互相選擇,而不是被困住:不是「你不得不留下來」,而是「你願意留下來」;不是「你只能靠這個公司」,而是「你覺得彼此值得」。

這樣的企業文化,更像是一段長期的合作關係,而不是依附與控制。


自由的合約,不等於沒有責任

當然,有人會質疑:這樣不就很沒有安全感嗎?沒有穩定的職涯、沒有長久的情誼?

其實不是的。**真正穩定的關係從來不是靠制度「保證」,而是靠雙方的真誠「選擇」。**婚姻也是,職場也是。

我們可以設計出良好的制度去引導責任與合作,例如五年期滿前就開始雙方評估、提供培訓與晉升機會,甚至設計類似「續約獎金」或「長期信任獎金」來肯定彼此的投入。但最關鍵的是,彼此都知道——我們之所以還在這裡,是因為願意,而不是因為被困住。

結語:去理想化的制度,才更貼近人性

我不是反對理想,而是覺得理想應該靠真實去實現。把婚姻或企業制度設計成「一輩子的承諾」,聽起來很美,但實際上卻往往走向形式化,甚至使人無法誠實面對變化。

我更相信彈性的制度能讓人誠實而自由地選擇,也讓關係更長久、更健康。

婚姻也好,公司也好,我們需要的不是終身保障,而是一種成熟的理解:「我們都會變,所以我們要學會重新選擇。」

總歸一句話: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的行為與思想負責,而不是去找一張長期飯票。

這樣的社會才會有真正的自由,也才會培養出真正成熟、可信賴的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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