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之后的封闭:为什么无产阶级与多党宪政始终不能并提

一只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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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系统反思列宁主义一党制模式对无产阶级国家造成的结构性困局,这一体制虽曾成功夺取政权,却普遍陷入权力垄断与党内清洗,最终走上背叛无产阶级的修正主义。应当建立一种具有宪政结构、议会多党竞争和制度性权力更替机制的无产阶级多党制,既保障国家集中统一,又打破党内极权与思想封闭。通过设定政党比例上限、引入无党籍代表、保障言论自由与权力制衡,可实现和平竞争与制度自我纠错,为无产阶级实现真正民主开辟新道路。

无产阶级专政与多党宪政的关系是长期被视为禁忌的问题。传统无产阶级革命理论,尤其是列宁主义框架,强调无产阶级专政必须与一党制捆绑,认为只有集中力量统一指挥才能够确保无产阶级的最终胜利。然而一党制在历史上虽然成功实现革命,却也暴露出无法避免党内清洗和个人独裁,导致了政治封闭性和党内斗争极端化,以及最终的修正主义化。与此相对,多党宪政长期以来被认为是资产阶级的专利,似乎与无产阶级专政不相容,且常被视为削弱集中统一和增加社会分裂的根源。然而越来越多思想家开始提出,无产阶级国家能否在保障国家集中统一的前提下,采取多党宪政,既避免极权化,又保持无产阶级专政的初衷和活力。这既是对无产阶级革命退潮的深刻反思,也是对无产阶级政治体制创新的探索。

无产阶级一党制的制度性缺陷在于,一旦唯一的先锋党变质,其他政治力量无法合法争夺政权,也就无法纠正路线偏差,导致无产阶级体制陷入和平演变或异化的死循环。列宁主义的一党制把整个无产阶级的历史任务寄托在一个政党身上,如果党变坏就便没有任何制度机制能阻止其继续掌权,最终党不再代表无产阶级,却仍垄断无产阶级的名义。毛泽东晚年虽意识到党内已部分变质,但仍拒绝多党制,依赖群众运动解决问题,导致党内斗争失控并演变成暴力清洗。没有制度竞争机制意味着修正主义一旦掌权,党内反对派没有合法的表达平台,最终只能通过地下或暴力手段反抗。党外合法在野党的缺失,进一步加剧了代表权垄断,使无产阶级群众无法合法选择替代党派,只能被动接受违背自身利益的执政党政策。

取缔多党制是为了消除分裂内斗,但结果却是分歧依旧存在,只是失去了公开合法表达的渠道,以更隐秘、更暴力、更极端的方式爆发。多党制下不同政治派别可以合法存在,通过辩论选举和舆论较量,反对党不会被视为敌人,而是体制内的替代选择。而一党制中,所有分歧都须伪装成思想问题或纪律问题,党内派别被视为宗派主义,政治人物只能通过忠诚秀、个人崇拜来保全政治生命。这往往导致党同伐异升级为政治清洗,如苏联的大清洗和中国的文革,党内斗争极端化意味着政治生命终结和人身自由丧失。一党制中任何不同意见都可能定性为叛徒、特务、反党分子,无法通过正常辩论解决,只能通过组织手段打击,形成思想高压和内部恐惧。真正的统一不是消灭分歧,而是靠承认分歧和制度化竞争维持。

在资产阶级多党制中,常常出现新执政党上台后全盘否定前任政策,导致政策周期性震荡和国家治理效率低下。这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尤为危险,因为如果另一个党上台后就否定公有制,推行私有化,那将变成和平演变。问题并不是允不允许竞争,而是竞争是否有底线。为解决这一问题,可通过以下制度路径。要构建社会主义宪法作为共同底线,确保所有合法政党须承认并遵守社会主义宪法,保持公有制等核心革命成果。政党须通过依法审查登记确认其无产阶级性质,避免资产阶级政党出现。保留无产阶级群众代表大会作为多党制之上的监督力量,确保国家重大政策要通过其审议。重大政策改动须经过全体无产阶级公投,确保政策有全社会共识。政党轮替后设定渐进修正期,避免情绪性全面否定前任政策。

无产阶级多党宪政作为制度化和平竞争的机制,比造反派民兵暴力夺权方式更可持续可控,符合无产阶级利益,并且更接近无产阶级所追求的自我解放。群众暴力运动依赖革命暴力是通向正义的唯一手段的假设,往往导致社会撕裂和历史性疲劳,因为一旦胜利,新的走资派篡夺权力风险依然存在,且没有机制能实现政权的和平轮替。而无产阶级多党制则基于人民主权和工人阶级自我管理的理念,认为体制是可以改革、监督、轮替的,政治斗争是不同无产阶级路线之间的竞争与纠错,是一种更和平、持久、民主的纠错机制。暴力造反常常导致社会混乱、伤亡和军政不稳,而多党竞争通过程序化解决矛盾,具有较高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无产阶级的最终目标是掌握国家与经济命运,而不是依赖少数觉悟者反复革命。

一个真正成熟的无产阶级国家,应当保障除暴力、辱骂、挑衅外的所有言论自由,甚至包括允许讨论资产阶级的和平言论,这是社会主义避免专制化、实现制度自信和无产阶级主体性的关键标志。从马克思主义的本质精神来看,无产阶级国家应该尊重思想自由,允许不同声音存在,因为这体现了对无产阶级解放的信任,并且符合无产阶级自我纠错机制。言论自由是无产阶级专政区别于法西斯主义的根本点,无产阶级国家如果放弃言论自由,只会走向极权。应限制暴力、辱骂、挑衅言论,但应保障和平表达与批评的空间,让无产阶级在充分信息中自主选择。社会主义国家不应压制思想自由,允许无产阶级群众提出资本主义的优势,但这不等于认可或推行资本主义,而是尊重思想自由,促进批判性学习和制度比较。

多党制是确保暴力机关效忠宪法,而非某一政党的关键。一党制下,暴力机关效忠于执政党而非宪法,导致国家机器成为党的工具,而非服务于无产阶级群众或宪法。党内出现路线斗争时,暴力机关被用于镇压异己,宪法成为空洞的摆设。只有多党制能保证暴力机关脱党化,效忠宪法。多党体制下,暴力机关无法偏袒某一政党,必须接受跨党派议会和宪法法院的监督与问责,确保其职责是维护国家和宪法秩序,而非保护某一党的执政权。暴力机关效忠党而非宪法导致的恶果不胜枚举,如苏联的克格勃对党内外进行镇压,导致恐怖政治和权力垄断,或中国文革期间军队参与路线斗争,严重破坏了宪政秩序。无产阶级宪政必须确保宪法的至高无上,以及无产阶级国家的独立性和中立性,防止暴力机关成为政党附庸。

一党制最终不可避免地滑向个人独裁,而多党制即便演变为个人独裁,也必先经历一党制的过渡。无产阶级国家初期实行一党制,或许提倡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但由于缺乏权力外部竞争机制,权力最终都会集中到一个人手中,个人独裁成为必然,朝鲜、古巴等一党制国家演化为家族式统治就是例证。根本原因在于缺乏竞争机制使权力得以无限积累,党内路线斗争无法通过选举解决,只能通过清洗、政治运动等方式进行,导致强者最终独裁。即便是多党制下,权力向个人集中,也必然会经过一党制的过渡。例如,纳粹德国在获得合法地位后,借助紧急状态、取消议会和打压反对党,最终建立了个人独裁。独裁的出现并非多党制产物,而是消灭竞争性党派后的结果,避免个人独裁的最佳方式是保持多党宪政。

列宁最大的历史性失误,不在于民族自决主张或先锋队理论,而是在革命胜利后放弃了多党宪政,未能建立制度化的无产阶级民主结构。民族自决在反对帝国主义殖民时是进步口号,有助于争取被压迫民族。先锋队在革命尚未成熟、工人组织薄弱时确有动员意义,是取得胜利的必要条件。真正的根源在于,革命后列宁未能建立有效的权力制衡和宪政框架,解散了制宪议会,禁止其他无产阶级政党参与政治,并将军队、情报机关、法院纳入党组织体系,没有设立宪法高于党的原则。虽然短期内加强了集中执行力,但却摧毁了制度的自我纠错能力。没有多党竞争,路线错误只能通过个人斗争和暴力手段解决;没有宪政结构,宪法成为党章的附庸。这些制度缺失导致了斯大林的肃反清洗,以及东欧剧变等历史悲剧。

造反派夺权在无产阶级多党宪政制度下,可以通过建立新共产党、参加选举、争取群众支持来实现,而不需要依赖文革式的非制度暴力斗争。历史上的造反派,诸如文革中的群众运动,尽管反对的是官僚特权和走资派,追求的是路线纠正和权力更替,但由于缺乏合法的制度渠道,只能诉诸极端手段如武斗、占领机构和建立革命委员会。如果有社会主义多党宪政体制,造反派可以合法组建多个政党,并通过选举参与地方和国家的政治过程,从而在制度内争取支持并推动路线修正。相比文革武斗,这种宪政选举的路径成本低、效果稳固,能够避免因暴力斗争带来的社会动荡风险。如果造反派能通过合法选举形式参与政治,无产阶级专政的感召力将得以保留,文革也可能被公认为无产阶级反腐制度,而非群众暴动。

无产阶级常与专政绑定,而未与多党宪政并提,这不仅是误解,更是列宁主义一党制模式深远影响的结果,导致整个二十世纪的社会主义思想在左右翼中都将社会主义与一党专政捆绑在一起,使无产阶级专政就是独裁的印象深入人心。马克思在巴黎公社时期并未主张一党制,而是支持无产阶级掌握国家权力的同时,保留直接民主形式。然而,列宁模式通过解散制宪会议、禁止其他政党、构建党控军队和法院的体制,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就是一党制的先例,之后几乎所有无产阶级国家都加以仿效,资产阶级自由派也将无产阶级专政与独裁联系,导致无产阶级专政失去了与民主的关联。无产阶级专政完全可以通过多党、议会、宪政的制度实现,结合计划经济和公有制,打破无产阶级专政就是集中无民主的陈腐观念。

民主集中制并非通过人数优势强迫反对派服从,而是通过统一的阶级方向与多样化的政策竞争,实现真正的无产阶级民主集中制。在列宁及苏联的实践中,民主集中制常被误用为压制民主,将民主限制为党内表态和纪律投票,而集中则演变为下级服从上级的强权,丧失了思想自由和政治辩论的空间。真正的民主集中制应当体现为统一的国体和阶级目标,同时允许党内不同路线的竞争与合法政党的存在,确保多党制在统一的宪法和国家结构下有序运作,避免党内清洗和内部斗争带来的暴力排他,而是通过结构性规则和共识建立,确保了无产阶级宪政中的阶级一致性和多党竞争的合理性。真正的民主集中制不会压制异见,而是在无产阶级专政框架内允许合法竞争与议会辩论,推动无产阶级制度的自我纠错和更新。

在无产阶级制度设计中,两种错误路径,即全国一党制和联邦制,均未突破列宁主义一党制的封闭框架,导致了严重的制度困局。保留一党专政无法应对路线错误和修正主义的崛起,而主张联邦制则可能导致国家解体和阶级分裂。正确的出路在于建立统一的无产阶级国家,并设计权力法治更替机制,确保实现反对派的合法竞争和执政权的更替。无产阶级宪法和领导地位应得到所有政党的承认,而多党竞争与议会选举成为路线调整的主要途径。这种体制避免了党内斗争极端化,也避免了联邦制带来的国家瓦解,保障了无产阶级国家的集中统一与政治民主化。国家机器、军队、媒体和组织机构不会因党控而同步走向修正主义,制度性纠错机制能够有效防止历史上曾出现的独裁,确保社会主义的制度自我修复能力。

应当提出一种具有席位限制和制衡逻辑的无产阶级多党议会结构,具体包括占半数席位的最大党确保主导治理,占五分之一席位的第二大党进行有效监督,同占五分之一席位的小党和少数党提供多元声音与制度实验,十分之一的无党籍代表则防止党团政治全面垄断,鼓励草根代表参与。这种设计将比现有的资产阶级民主制度更加进步。通过明确限制最大党席位不得超过半数,避免大党独裁,并通过无党籍议员保障群众的直接表达渠道,有效避免政治党团化和官僚化。通过比例代表制、公共财政与媒体平等分配等机制,确保政治竞争的公平性,保证每个党派和无党籍人士都有机会参与政策制定,带来创新。这不仅避免了一党制的专断,也防止了资产阶级多党制的垄断轮替,有助于多元表达、民主竞争、制度纠偏。

无产阶级多党宪政提供了有效的替代机制,使反对派能在合法框架下争取权力,避免不断革命和党内清洗的悲剧。权力更替不再通过政变或清洗实现,而是通过选举、辩论和无产阶级群众的支持平稳有序进行。这既能保证无产阶级国家的民主包容,又能有效防止权力的长期垄断和极权化。无产阶级多党制虽存在政党竞争,但这些政党共同遵循无产阶级宪法和革命目标,反而能增强国家的政治安定和社会活力,打破一党制的党内清洗和权力集中等问题,避免一党制导致的集体失误。在保障国家集中统一的前提下,无产阶级完全可以通过多党宪政路径,既避免一党制带来的修正主义问题,又能实现无产阶级中不同特殊利益的充分表达,使无产阶级国家能在更广阔的民主空间中,实现长远发展和无产阶级的真正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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