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洞收地|村民塗鴉告別:「80 年感情,完!」 街坊控訴政府要求三日內離場
文|集誌社記者
因應北都發展,政府正如火如荼在古洞收地。有未獲安置的街坊,周二(12日)收到地政總署信件指,要求於三日內搬走,否則部門將以《土地(雜項條文)條例》接管財產、驅逐使用人。有村民表示,收到職員電話,建議他們到臨時收容中心暫住。有村民向當區區議員求助,並獲政府確認暫不會有清拆行動。
今日(15日)有村民乘著當時與會的地政總署清拆小組職員入村收地,要求對方給出確實搬遷日期,以待完成安置上樓,地政職員一度說「會同上面反映」、「我未收到任何消息」,其後不再回應村民離開。
《集誌社》正向發展局查詢。


「80年感情完結」
與興建中的古洞站,距離不到50米,李先生與家人一家點算好要帶走的財物後,便與地政職員簽收支票、交匙。臨行之時,地盤天秤仍在吊運,他則在寮屋外牆寫上「80年感情,15 / 8 / 2025 完結」,並由地政職員鎖上大門。
地盤每晚九點還在開工
據「古洞北受新發展影響村民聯盟」的蘇凱琦(Niki)說,李先生 10 年前,已投身反對「新界東北發展計劃」,為村民爭取安置。上半場的村民雖成功爭取集體安置到當時新建的寶石湖邨;但踏入過去幾年,「下半場」的村民力量不若以前,爭取力度有限,地盤也日漸迫近。他提到,地盤取得批文下,每晚九點還在開工,為了父母晚年,選擇領取補償離場,甚至兩隻小狗都要暫托到朋友家中。

要求村民需在 3 日內搬離
不過當區除了李先生一家離開,其他仍未完成安置的村民,不約而同在本周二(12日)收到地政總署信件。信件提到,署方於去年 6 月 6 日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已要求發展範圍內使用者於同年 9 月 21 日前遷離,至今超過一年,所以要求村民需在 3 日內搬離所住居所,否則部門將以《土地(雜項條文)條例》接管財產、驅逐使用人。

發展局曾指按「以人為本」方針延期遷出
雖然發展局今年 4 月曾回覆,政府按「以人為本」方針,將遷出限期延至不早於今年 3 月底。而為免工程延誤而影響公屋建屋量和北環線,今年 3 月公布,餘下住戶須分批於今年 5 月及 11 月陸續遷出。
不過 Niki 反映,過去半年都沒收到地職總署提出任何明確日期,直至 8 月 12 日,居民才集體收到信件,指 8 月 15 日前要遷離。她續引述村民指,曾收到地政職員電話指,建議他們到臨時收容中心暫住,否則會「被抬走」,最終 12 號當日,有村民求助當區區議員落區,才獲政府確認暫不會有清拆行動,卻始終未提供確實可行的搬遷日期。

街坊要求「先安置後清拆」
借著李先生一家與地政總署職員簽妥收地程序,Niki 與一眾街坊,即舉起「要求3個月裝修期」、「先安置後清拆」等標語,要求日前與會的地政總署清拆組經理對話,並希望對方進一步交代確實搬遷日期,以待完成安置上樓。

該地政職員一度說「會同上面反映」、「我未收到任何消息」,又謂 12 日的會議只是向上級反映,而地政總署不會恐嚇街坊,反問「我哋(今日)有無抬你出嚟?」便離開,期間村民一直跟隨他,要求有明確時間,有駐村社工嘗試調停,最終地政職員則登車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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