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女性与社会“货币”:性别化交换逻辑的分析

Herstory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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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社会货币”为核心概念,分析婚姻中的结构性不平等。男性多以经济与社会资本为筹码,女性则承担无偿的家务、情绪与生育责任,这些劳动在制度中被折价或忽视。结果导致隐形劳动、“双重工作制”、母职惩罚与制度性依附的累积不利。文章主张双轨路径:推动育婴假、托育服务与法律补偿等制度改革,同时女性确立自主与平等的价值体系,强化教育、职业与自我认同。唯有社会货币被平等承认与交换,婚姻与社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婚姻不仅是私人领域的情感结合,它同时也是一种社会交换。根据社会交换理论,个体在亲密关系中都会投入与索取不同的资源,这些资源构成一种广义的“社会货币”(social currency)。这种货币不仅限于金钱,还包括时间、情绪劳动、认知劳动和生育能力等多维度要素。在性别化的社会结构中,男性与女性所能支配的“货币”存在显著差异:男性通常在家庭之外积累更多经济和社会资本,而女性则更多依赖家庭内部的无偿劳动与情感付出来维系关系。在此基础上,本文将以“社会货币”为分析视角,探讨婚姻制度中隐含的交换逻辑,揭示其如何在现实中形成对女性的结构性不利,并进一步讨论女性如何在这一框架下确立自主、平等与可持续发展的价值体系。

一、社会货币与性别化的资源差异

在理解婚姻关系中的不平等时,一个重要的出发点是“社会货币”(social currency)的概念。它不仅指金钱或物质财富,还包括时间、情绪与认知劳动、身体与生育风险、社会关系网络等能够在关系中被交换和计价的资源。换句话说,社会货币是人们在进入婚姻与亲密关系时携带的“资产”,也是他们在关系中不断投入与获取的筹码。社会交换理论指出,个体会在关系中衡量成本与收益,从而决定投入的方式(Blau, 1964;Homans, 1974)。

然而,并不是所有社会货币都能得到同等承认和回报。哪些资源被视为有价值,哪些被忽略,往往由社会制度和文化脚本决定。资源理论指出,在现存的性别制度下,男性能够通过职业、收入与社会资本获取更高的家庭地位,而女性的贡献则往往局限于家庭内部的非市场化劳动(Blood & Wolfe, 1960)。在这种制度安排下,男性通常拥有更容易被认可的“硬通货”:工资、职位、社会地位、人脉网络,这些资源具备可见性强、可计量、易转化的特点,因此更容易在家庭和社会中带来持续的回报。而女性则往往承担那些“软通货”:家务劳动、情绪安抚、关系协调、生育与照护等,这些付出难以被量化,更难在外部市场中转换为正式资历或经济积累,因而在制度性分配中往往被低估甚至忽略(England, 2005)。

这种差异不仅体现在资源的种类,更体现在“汇率”上。男性投入的社会货币往往可以迅速被社会承认并放大增值,例如收入可以换来更高的地位和更广的人脉,从而滚动形成“雪球效应”;女性投入的社会货币则往往遭遇折价:照顾家庭、维持情感秩序与承担孕产风险,虽然同样对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延续至关重要,却常常被自然化为“责任”或“本分”,难以获得与投入等值的回报(Folbre, 1994)。这种制度化的定价不对称,使得女性在婚姻中常常处于议价能力更弱的位置。

更进一步,婚姻中的资源分配并非单纯出于感情或道德,而是与“退出的可能性”密切相关。Lundberg 与 Pollak(1996)的“分隔球场模型”指出,家庭内部分配与合作是基于各方的外部选择机会而动态调整的。当一方在市场中具有更高的可替代性和独立性时,其在家庭中的“威胁点”更强,从而拥有更大的议价权。在现实中,男性因持有更高可见性和可转化性的社会货币,往往在遇到矛盾或分工协商时更容易维持独立生活,而女性由于经济和社会资本受限,退出成本更高,这进一步削弱了她们在家庭分配中的话语权。

因此,从社会货币的角度来看,婚姻关系中性别差异的根源并非女性贡献不足,而是资源结构的制度性定价不对称。男性所持有的资源被社会持续放大与增值,而女性所付出的劳动则在文化和制度的层层过滤下被折价或去货币化。这种不平衡的资源体系,奠定了婚姻关系中权力失衡的基础。

二、隐形劳动与“双重工作制”

如果说社会货币的差异揭示了婚姻中资源的结构性不对称,那么隐形劳动则展示了这种不对称在日常生活中是如何具体运作的。所谓隐形劳动,指的是那些难以被量化、被承认和被报酬化的付出。它们维持着家庭和组织的正常运转,却常常被忽视或自然化为女性的责任。

最为人熟知的概念是霍克希尔德(Hochschild, 1983)提出的“情绪劳动”(emotional labor)。她最初是用来描述服务业劳动者在工作中必须调节和管理情绪,以满足组织与顾客需求的现象。后续的女性主义研究进一步指出,这种劳动不仅存在于职场,也大量出现在私人关系中:女性被期待成为情绪稳定器,照顾伴侣、子女与家庭成员的心理感受,使家庭关系保持和谐。与金钱报酬挂钩的有形劳动不同,这种情绪劳动往往没有明确的计价,却消耗巨大的心理能量。

在此基础上,Anderson(2023)提出“解释性劳动”(hermeneutic labor)的概念,进一步揭示了女性在亲密关系中常常承担“情感翻译员”的角色:她们负责解读伴侣的情绪线索,调和冲突,预先设想潜在矛盾并努力化解。这种劳动大多发生在潜意识层面,难以被直接看见,却构成了亲密关系维系的重要支柱。

另一个关键维度是“认知负担”或“心理负担”(mental load)。研究显示,母亲通常承担家庭事务的绝大部分规划、安排与组织工作,从制定购物清单到协调孩子的课业与活动,这些任务虽然零碎,却需要高度的认知投入(Daminger, 2019)。Catalano-Weeks 与 Ruppanner(2024)的最新研究进一步对这种负担进行了类型化,指出它不仅包括核心任务(如持续性的照护安排),还包括阶段性和应急性的额外任务。虽然这些劳动对家庭运转至关重要,但却往往被忽略或视作“无形”,从而使女性长期处于高压状态。

隐形劳动不仅局限于家庭,也延伸至职场。所谓“办公室家务”(office housework),指的是那些维持组织运作、改善人际氛围、推动多元化与团队合作的工作,如记录会议纪要、安排团队活动、做同事的情绪支持等。研究发现,这类劳动往往被分配给女性员工,但却很少计入正式的绩效或晋升标准(Babcock, Recalde, Vesterlund, & Weingart, 2017)。因此,女性即使在职场上与男性承担同样的核心任务,往往还额外承担了这类隐形劳动,导致“加倍付出—有限回报”的困境。

这些看不见的劳动共同导致了所谓的“双重工作制”(the second shift)。霍克希尔德与马查(Hochschild & Machung, 2012)在对美国家庭的经典研究中发现,女性往往在职场完成全职工作之后,回到家庭仍需承担绝大部分家务和照护任务。这意味着女性每天实际上经历着两轮班:白天是市场化的“第一轮班”,晚上是无偿的“第二轮班”。类似的模式在不同社会中普遍存在。以中国为例,全国妇联(2021)的调查显示,在业女性每天平均花费 154 分钟在家务与照料上,是男性的两倍。这种长期叠加的双重负担,使女性在身心健康、职业发展和经济积累方面都处于不利地位。

隐形劳动与双重工作制表明,女性在婚姻和家庭中投入的社会货币并非“不存在”,而是被制度性地去货币化和折价。这些劳动既不可见,又难以转化为可交换的资历或资本,从而使女性在宏观与微观层面都处于不利位置。它们不仅塑造了婚姻中的权力不平等,也延续到职场与社会,构成性别结构性不平等的核心机制之一。

三、母职惩罚与机会成本

在隐形劳动与“双重工作制”的基础上,女性还面临着更为显著的结构性障碍——“母职惩罚”(motherhood penalty)。所谓母职惩罚,是指女性因怀孕、生育和抚养子女而在劳动力市场中遭受的工资下降、职业晋升受阻和就业机会减少等负面效应。这一现象已被广泛验证,并且跨越多个国家与制度环境,表明它具有深刻的结构性根源。

Correll、Benard 与 Paik(2007)的实验研究发现,在招聘场景中,即便控制了教育、经验等条件,母亲身份的申请人被评估为能力较低、投入度不足,并获得显著更低的起薪建议。这说明母职惩罚不仅是劳动力市场的“自然反应”,而是根植于雇主和社会对母亲角色的偏见。在纵向研究中,Budig 与 England(2001)利用美国数据发现,每多一个子女,女性工资平均下降 5%,而这种惩罚效应并不会随着时间消退,反而会累积并放大。相比之下,男性并未因父亲身份而受损,甚至在一些情况下还享有“父职红利”(fatherhood bonus)(Hodges & Budig, 2010)。

在中国,类似的效应同样存在。申超(2020)利用全国调查数据,系统揭示了1989—2015年间中国母职惩罚的持续演变,发现母亲群体的工资劣势不仅显著,而且呈现长期化和代际累积趋势。这意味着母职惩罚并非个体的偶然困境,而是深嵌于社会制度与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不平等。

母职惩罚的核心问题,在于它迫使女性承担巨大的机会成本。怀孕与生育往往带来职业轨迹的中断,导致技能更新滞后、职场网络弱化以及晋升机会流失。与此同时,照护责任使得女性在工作时间与灵活性上受到限制,进一步削弱了她们在竞争激烈的职业领域中的优势。正如 England(2005)所强调的,家庭责任的不平等分配,是导致女性长期处于收入劣势与职业边缘化的重要原因。

这种机会成本并不仅限于经济层面。教育、职业发展乃至个人健康与心理福祉都可能因母职责任而被牺牲。例如,研究显示,女性在承担长期照护任务时,其心理健康水平和生活满意度显著下降,而这些负担很少得到制度性支持(Nomaguchi & Milkie, 2020)。换言之,母职不仅使女性在经济收益上遭遇损失,还系统性地削弱了其整体生活质量。

因此,母职惩罚与机会成本共同构成了婚姻与家庭结构中最深刻的性别不平等之一。它不仅是个体选择的问题,更是制度安排与文化预期共同作用的结果。女性在婚姻中投入的无偿劳动与生育责任,被市场与社会折价,从而使她们在经济、职业和心理层面均承受长期性的不利影响。正是这一惩罚机制,将家庭内部的性别不对等进一步转化为社会层面的结构性不平等。

四、制度层面的限制

除了家庭内部的隐形劳动与母职惩罚,婚姻制度本身的法律与社会保障安排,也在很大程度上加剧并固化了性别不平等。在现有框架下,女性在婚姻中投入的劳动常常缺乏制度性承认,导致她们在离婚、养老与社会福利等关键环节中处于不利地位。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中国《民法典》第1088条。该条款规定,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或协助配偶工作而承担较多家庭义务的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请求补偿。这一条款的确为家务劳动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护,但其实际效力有限。司法实践表明,补偿金额往往较低,且申请方需要额外举证以证明劳动付出(刘, 2021)。由于家务劳动本身难以量化和记录,举证门槛使得该法律条文在操作层面大打折扣。换言之,虽然立法承认了家庭劳动的价值,但制度设计并未真正实现对女性投入的对等补偿。

社会保障制度也在无形中加深了女性的依附性。养老保险、医疗福利以及住房等政策福利,通常与正式就业挂钩,而正式就业率在已婚女性和母亲群体中普遍较低(Cook & Dong, 2011)。这意味着大量女性的社会保障权利是通过配偶间接获得的,而非基于自身劳动独立享有的。这种依附性不仅削弱了女性的经济安全感,也使她们在婚姻关系中更容易处于被动地位。一旦婚姻破裂,女性往往失去主要的社会保障来源,从而承受更高的生活风险。

更广泛的制度文化背景也值得注意。研究表明,在许多国家,包括中国,婚姻和母职仍然被劳动市场视为“风险信号”,导致女性在招聘和晋升中遭受隐性歧视(Cooke, 2013)。这种歧视机制与母职惩罚相互叠加,形成了制度与文化的“双重壁垒”。不仅如此,社会普遍仍将女性的主要角色定位于妻子与母亲,而男性被期待成为主要养家者。这种性别化的社会脚本渗透进法律与政策,使得制度并非中立,而是延续了传统分工逻辑。

总体而言,现有法律与社会保障制度虽然在形式上承认了家庭劳动的重要性,但在执行和设计上仍然存在显著不足。女性的劳动价值常常被折价甚至忽视,婚姻制度反而成为性别分工再生产的重要机制。在这种制度环境下,男性凭借外部经济权力与社会资本获取家庭资源,而女性则依赖于无偿付出和制度性依附来维系家庭。这种不对等的交换格局,不仅加深了家庭内部的不平等,也通过法律与政策被进一步固化。

综上所述,婚姻中的性别不平等并不仅仅源于家庭内部的分工不均,而是深植于社会货币的定价机制、隐形劳动的去货币化、母职惩罚的累积效应,以及法律与社会保障制度的结构性偏差之中。制度与文化层面的改变固然必要,但历史经验表明,这类变革往往缓慢而滞后。即便学界与政策界已逐步意识到家务劳动与母职惩罚的问题,现实中的制度安排仍然难以迅速抵消女性所承受的不平等。

在这样的背景下,将所有期待都寄托于制度改革显然并不现实。女性必须在等待宏观变革的同时,通过个人与群体层面的努力,寻找缓冲不平等冲击的策略。这并不是将责任推卸给女性个体,而是强调个人应对与制度改革应当并行不悖。换言之,唯有走上“双轨路径”——一方面推动政策与文化层面的结构转型,另一方面在现实生活中确立自主、平等与可持续发展的价值体系,女性才可能在现有制度环境下争取更大的空间与议价能力。

五、女性的价值体系:自主、平等与可持续发展

面对社会货币的结构性折价、隐形劳动的沉重负担、母职惩罚的累积效应以及制度安排的滞后性,女性需要在个体与群体层面确立一套以自主与平等为核心的价值体系。这不仅是一种抵御不平等的现实策略,也是一种塑造未来可能性的长远路径。

首先,女性必须明确自身劳动的价值。无论是有偿劳动还是无偿的照护与情感劳动,都不应被自然化为责任或义务,而应被视为具有社会意义的贡献。近些年来,中国《民法典》第1088条为家务劳动提供了法律保护(刘, 2021),这在形式上承认了家务劳动的价值。虽然在执行层面仍存在不足,但这一变化表明,制度与社会正在逐步向“劳动即有价值”的理念靠拢。与此同时,社会调查显示,超过八成家庭重大事务由夫妻共同决定(全国妇联, 2021),这说明平等协商的观念正在成为社会共识。女性应当在这一趋势中,积极主张在家庭与社会中的对等地位,而不是默许“隐形劳动”无限制地落在自己身上。

其次,女性应积极利用政策与社会资源,减少婚姻与母职对职业发展的负面影响。比较研究表明,性别中立的带薪育婴假和高质量的公共托育服务,是帮助女性缓解母职惩罚的关键政策工具(Gornick & Meyers, 2003)。在北欧国家,普惠性托育服务和双向育儿假显著提高了女性的劳动参与率,也缩小了性别工资差距(Hook, 2010)。对中国而言,推动此类制度改革仍需时间,但女性可以通过倡导和社会参与,推动政策环境逐步改善。在此过程中,群体性行动(如女性职业网络、公益组织的倡议)往往能放大个体的声音,为政策议题的转型创造条件。

再次,女性需要不断投资于自身的教育与职业发展,以增强在市场与家庭中的议价能力。研究表明,教育不仅直接提升女性的劳动收入,也能通过社会资本和认知资源的积累,增强其在家庭内部的决策权(Becker, 1991)。与此同时,建立职业网络、培养可转移的技能与打造个人品牌,能够为女性在职业波动和婚姻变动中提供更多的安全感与灵活性。简言之,经济独立仍然是女性确立自我价值与话语权的基础。

最后,价值体系的确立还包括心理与情感层面的自我重塑。长期以来,女性的社会角色被绑定于妻子与母亲,导致许多人将自我价值完全寄托于婚姻与家庭。然而研究显示,那些能够建立独立自我认同的女性,在面对婚姻冲突与职业挑战时具有更强的韧性与幸福感(Deci & Ryan, 2000)。这意味着,女性不仅需要在制度与经济层面争取资源,也需要在心理层面培养自主性,将个人价值与生活意义从单一的家庭角色中解放出来。

因此,女性的价值体系应当是多层次的:在家庭中,坚持平等协商与分工;在社会中,争取政策与制度的改进;在职业中,持续提升自身能力与经济独立性;在心理层面,培养健康而自主的自我认同。这一价值体系既是对不平等结构的现实回应,也是对未来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积极实践。

六、结论

通过“社会货币”的视角,可以更清晰地看到婚姻与家庭关系中的性别不平等如何被建构与再生产。社会货币并不仅仅是金钱,它涵盖时间、情绪与认知劳动、生育能力、社会网络等多维度资源。在性别化的社会结构下,这些资源被赋予了不同的价值和“汇率”:男性更常持有可见、可计量、易转化的“硬通货”,而女性则往往承担那些难以被承认和计价的“软通货”。

正是这种定价结构的不对称,奠定了婚姻关系中权力失衡的基础。第一章揭示了社会货币在性别维度上的差异及其制度性折价;第二章展示了隐形劳动如何在日常生活中持续消耗女性的精力与时间;第三章分析了母职惩罚如何使女性在职业与经济发展中长期处于不利位置;第四章指出了法律与社会保障制度在实践中如何固化这种分工与依附。换句话说,女性在婚姻中投入的大量社会货币,并未在社会交换中获得等值的回报,而是被系统性地折价和去货币化。

然而,这种不平等并非不可改变。一方面,需要制度与文化层面的改革,包括建立性别中立的育婴假、提供普惠性的托育服务、强化对家务劳动的法律承认与补偿、消除职场对母职的隐性歧视等(Gornick & Meyers, 2003; Cook & Dong, 2011)。另一方面,女性个体和群体也可以在现有结构下确立以自主和平等为核心的价值体系,通过教育与职业发展增强经济独立性,通过群体倡议推动政策变革,并在心理与情感层面建立健康的自我认同(Deci & Ryan, 2000)。

因此,实现性别平等需要走“双轨路径”:既要推动制度与文化的结构性转型,也要通过个体与群体的积极行动,为女性争取现实的空间与议价能力。唯有当女性的社会货币能够被正当地承认与平等交换时,婚姻才可能真正成为一种伙伴关系,而不是一种结构性不利的交换模式。更进一步,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有赖于这种平等的实现。因为只有当多样化的劳动被公平计价与分配,家庭与社会才能在更健康的基础上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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