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換線|如性法師課程《二諦、四諦、三皈依》(第10講)
筆記
破斥他宗認定的我與我所
起初自宗告訴對方:「應該把他人想成是我的,從這個角度去珍愛他人。」當對方的想法開始鬆動,並且運用「我的」這個概念來反駁自宗時,自宗卻告訴他:「如果你所謂的『我』,指的是掌控身心的那個我,並且以此區分自他,由於那個我不存在,所以你的那種認知不僅顛倒,而且是痛苦的根源,應該盡力斷除。」總之,之前當自宗提到「我的」這個概念時,他宗不想接受;而當他宗想以「我的」這個概念反駁時,自宗卻說「你所謂的『我』不存在」。
舉例說明我是假立而有的虛妄法
這裡自宗強調的是:沒有自主的我、沒有能掌控身心的我;以此類推,沒有自主的續流,也沒有自主的聚合體。並且舉了「念珠」和「軍隊」兩個例子,這兩個例子是在施設處上假立而成的,而不是在施設處外有個真實自主的個體;相同的,我也是如此——我是在施設處上假立而成的,在施設處外並沒有一個真實自主的我,所以自主的我、能掌控身心的我不存在。因此,我並非真實,而是虛妄。
自宗接著提到:「但你所謂的那個『我』並不存在,既然如此,那些痛苦又是誰擁有的呢?換言之,如果那個我沒有那些苦,那又何必除苦呢?」這時自宗慢慢點出了問題的關鍵。
從自他互相觀待分析應除他苦
自宗接著說:「由於沒有一個自主的我會受苦,所以自己與他人的苦並無差別,因為『自主的我』與『自主的他』都不存在。若從這個角度分析,認為『某些苦是我擁有的,所以我要設法滅除;某些苦是他人擁有的,所以不必滅除』,這種觀點並不正確。」
「但如果從名言的角度分析,自他是存在的,而自他存在的方式是互相觀待的;由於自他的苦都是苦,所以就像我們會設法滅除自苦,也應該設法滅除他苦。」所謂的「自他互相觀待」,是指自己跟他人的位置可以對調——從自己的角度,我們認為「這是我、那是他」;但從他人的角度,「原本我們認知的我」是他、「原本我們認知的他」是我。由此而說「自他互相觀待」——自己是觀待他人而形成的,他人也是觀待自己而形成的,而且這兩者的位置可以對調;因此,在名言中自他互相觀待。如此一來,確實有自己的苦與他人的苦,而且自他的苦都是苦,所以就像我們會設法滅除自苦,也應該設法滅除他苦。
這一段強調的是:自他兩個個體的苦其實沒有差別,既然如此,當我們選擇滅除其中一者,理應也要滅除另外一者,這樣才是合理的。
「由於我們習慣將自他視為兩個截然不同的個體,以致會將自他的苦樂清楚劃分開來,進而產生一種想法:『我只要處理自己的苦樂問題,不必理會他人的苦樂問題。』但實際上,自他二者的關係並不像青色與黃色別別無關,而是像此山與彼山般互相觀待而成,所以不像青色——不管從誰的角度看都是青色。」
修持悲心反能減輕自苦
有人問到:「對他人修悲心時要反覆思惟他人的苦,如此一來,不就會增加自己的苦嗎?我們何必這樣做而讓自己痛苦呢?」
對此,自宗回答:「當菩薩一心關注眾生的苦時,並不會導致自己的苦加劇;因為與眾生的苦相比,自己的苦根本不算什麼。」這是在說明:思惟他人的苦並不會使自己的苦加劇,反而會減輕自己的苦;為什麼?因為跟眾生的苦相比,自己的苦根本不算什麼——當你覺得自己很苦時,試著去想想其他更苦的眾生,將注意力放在他人的苦上,就會發現自己的苦根本不算什麼。
自宗接著提到:「就算菩薩修悲心真的會產生痛苦,但如果能因此而化解更多眾生的苦,受這樣的苦也是值得的。」
結論是:「修悲不會讓苦增加;就算會,那也是非常有意義的事。」
心得
這一講應該主要是思考兩個問題:
把他人想成是我的,從這個角度去珍愛他人是否合理?
如果所謂的「我」,指的是掌控身心的那個我,並且以此區分自他,那個「我」是否存在?
誠然,這些理路中可能存在一些令人困惑之處,然而,從這個視角出發,確實能將菩提心與空性正見結合。簡單來說,如果我們能平等對待兩張鈔票,那麼推而廣之,也應能平等對待一群人。從客觀角度來看,如果我在人群中也與他者並無差異。我與他者的存在是相互觀待的,就如同他者眼中的「我」是他者,而我眼中的他者也自認為「我」。
然而,這種客觀視角在現實情境中會面臨挑戰,例如電車難題,從客觀角度看,我們理應選擇傷亡最少的選項。但當自己、或自己的父母、師長身陷其中時,我們是否仍能做出客觀的選擇?根據上述的理路,我們似乎應該維持客觀,但這是否意味著否定「親疏有別」?這也是佛法與諮商最大的分歧點之一。
實際上,佛法所追求的終極目標是解脫。因此,所謂的慈悲或利益眾生,其根本目的是為了幫助眾生達成解脫。換句話說,以極端的方式設想:如果殺了某人能讓他解脫輪迴,那麼這在佛教論證中可能會被視為「應當承辦」之事。佛法中的慈悲並非為了讓眾生享受現世安樂而給予溫暖,或許恰恰相反,這種慈悲與利益在習慣享受世間安樂的眾生眼中,可能會顯得淡漠,甚至近乎冷血?
202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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