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9898沉冤录——李明狱中报告之一(7)
十一、庄严的国徽肃穆的法庭
庄严的国徽肃穆的法庭
7月13日上午8时半
湛江市赤坎区百园路,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审判大楼一楼大审判庭。
昨天下午,赖文律师,李峰律师,两位律师会见完我,临别时李峰律师对我叮嘱了一番。
李峰要我今晚休息好些,明天尽量镇定些。又说我是一个很重要的人物,影响很大。明天肯定会有很多领导参加听我的庭审,我的表现很重要。
李峰律师这番话,听起来既要我放松镇定,又要我紧张不淡定。我理不出李峰律师话中的真正话意,我也就不再多想李峰律师的话了。
我对庭审没有什么幢景,也就在不太安静也不太惊心中过了一夜,早上七点多便被叫醒出监仓开庭。
我起初的感觉,我虽然是人生第一次开庭,但经历几个月审讯的“锻造”,我的内心也就近于大海的小潮期那样,不再波翻浪滚。但后来随着法庭的愈来愈靠近,恐惧也一步一步地向我袭来。
走出监仓前夕,狱友叫我换掉已穿在身的直大纹T恤衫。狱友说(湛江)海关曹(秀康)关长被拉出去枪毙时,穿的就是这样或类似这样的直大纹T恤衫(我们应是在看守所统一买的款式一模一样的直大纹T恤衫)。走出监仓后,当我又想起狱友对我穿衣换下直大纹T恤衫的提醒时,我的恐惧感也就更强了。
我上了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警车时,湛江中级法院的押车法警问我是哪里人?一对答,我才知道,三个押解我的法警中有两个是我的老乡,且是我邻村的老乡。他们到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法警前,又都在我村紧邻的也靠近湛江海洋大学的风景区湖光岩派出所当警察,有一位还是法警中的领导。
几种或几层关系,我内心感觉法警亲切了很多,他们对我表面也热情有加。照法警领导说法,他因我是他的邻村老乡的缘故,他破例让起初蹲在车箱轮胎位置铁板上的我,坐到他们身后汽车第三排的真皮座椅上,犹如他将我从科级干部位置“提拔”到处级干部位置上一样。
蒙羞的人特别需要他人的尊重和关心,我因此受宠若惊。法警领导问我犯了什么罪,我告诉他说起诉书中的罪行都与我无关,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起诉我。听了我的话,法警与我又从老乡私情回到了公事上。
法警或警察与检察官和法官一样,是法律、正义和真理的保护神,在他们身上体现秩序、法律和政权,他们正在执行的是除暴灭恶的任务或公务。他们出于职责和乡情并不反驳我。
但从他的冷笑中,我已十分明了他们认为我是痴人在说梦话。在他们的脑海和印象中,我们党委、政府和司法机关不会错。他们长年累月经手押上法庭的人,没有一个是无罪没有一个人是无辜的,更不可能有一个人能在法庭上由他们法警打开手铐脚镣走出法庭的。
去年12月1日夜,广州第一即黄华看守所的囚人不相信我说我不知道自己为何被抓;同年12月6日,广东茂名看守所的犯人(疑犯)即监头周光华等人,不相信我说我没有犯“受贿罪”,而中纪委中央工作组办案的人却以我犯“受贿罪”而抓关押我。还有1991年,广东商人在内蒙古赤峰市某饺子馆吃饺子,因不沾酱油被看守所所长以“盗窃罪”关进看守所,大家不也都不相信他是因吃饺子不沾酱油被关押进看守所吗?
当然,他们法警也非常忠于职守,审判是法官的责任,他们法警的职责是将我等被告安全押送到法庭听候审判。因此,他们法警没有审问和回驳我的必要。
只要我一上他们法警的警车,甚至他们一接到他们法院押送指令,他们法警便可以判定被押的人是有罪的犯人。因为判决词多半数是开庭审理前已拟好,甚至检察官起诉前再甚至警察抓人前,已判定某人有罪而抓捕的(中纪委主抓湛江“9898”特大走私案的常委祁培文,后来也对中央各大媒体公开如是说他们办湛江“9898”特大走私案是“先抓后审”。)。
我们的公检法互相合作互相制约,但制约没有了,合作却保留了下来。警官、检察官、法官,还有我家人花钱请的律师赖文李峰紧密合作(此时我已感觉到。7月25日郝建民潘锦毅一语道破天机后,我更清楚我家人请的律师确实与检察官合作,是自己家人掏钱为检察院请的律师。甚至更糟糕的是我们还以为自己家人掏钱请的律师是为自己工作是为自己好,如和我同请李峰律师的被告人林峰就被自己掏钱请的李峰律师给害了。再后来我得知,湛江“9898”特大走私案开庭前,湛江市司法局已召开各刑辩律师会议,传达广东省司法厅的命令,规定所有代理湛江“9898”特大走私案件的律师禁止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使人联想到了各种职责的马蜂,马蜂蜂窝里的马蜂是一群携带毒针嗡嗡作声的老虎(我们当地人叫马蜂为虎头蜂),它们既分工又合作共同营造一个外壳看不透内心极度黑暗的巨球。
XXX,已不再伟大、不再光荣、不再正确……,因为代表党中央的中央纪律检察委员会中央工作组,不再要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再要我“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不再要我讲正气。而是要我“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逼我陷害他人,明确宣布“不帮他们整死叶振成,他们就整死我。”(开庭后更是肆无忌惮地说他们中意怎啄就怎啄我!)。党中央已不再是我依靠的党组织。
母亲把我卖给人贩子,把我扔给野兽,难道我依然把她当母亲吗?法庭把清楚无罪的我判决有罪,把无辜的我交给刽子手,难道这还是老百姓伸张正义的法庭吗?劝导我自私自利,逼打我自诬诬人,难道这还是我心中伟大正确的党组织吗?
湛江市委市委市政府班子全换了(广东省检察院的郝建民潘锦毅明确讲,再也没有党组织救湛江人和我李明。试想,如果中央工作组的行为合法正义,旧的湛江市委市政府班子又怎能阻挡?如果李明是罪犯,中央工作组抓李明是正确的,不说湛江市市委市政府班子,中国任何一级党委政府和任何一个人都不敢救也救不了李明。),我曾跟随的旧领导叶振成又先我入狱,我的直接领导市外贸集团党委书记黄昌炎又坐牢,我已完全没有党组织可依靠了。
从中央(中纪委)、到省(省纪委省检察院)、到市、到市外贸集团,我都无党组织可依靠了。我万念俱灰,绝望至极。
从古没了包公,从今没了党组织、没了政府、没了法律,我没了支撑没了主心骨,余下的只有服贴屈从。
中纪委领导、省纪委领导、省检察院领导明确说判我死刑,交待枪手枪毙我时打4枪,命令我签字捐人体器官,湛江市检察院领导讲我态度差,会判我死刑。我家人出钱帮我请的律师赖文说,主审我案件的主审法官私下跟他们律师说“检察院起诉这么多船的纸,李明不承认不认罪不太好”,以及我不拉叶振成入去我就可能会被判极刑,湛江中级法院的法官也说(送起诉书时)“有罪没罪,是中央工作组决定,但我们也可以提意见, 最后还是中央工作组审批决定。”。律师不准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 (广东省司法厅禁止律师作无罪辩护,司法厅不可能改变中纪委对我定罪的决定) ……
自古华山路一条,而我却有两条路,一条是死路,另一条是亡道。我不禁想起大明朝思想家王阳明的诗“危栈断我前,猛虎追我后,倒崖落我左,绝壑临我右。”
面对重重压力,面对一个毫无独立的法庭,我能说什么?敢说什么?说什么又有什么用?
但这个时刻,对我来说已非常非常重要,我的生死就在这一刻,贪生和良知正义在争夺我,生与死、死与生,我很痛苦。我想生,但我又不愿意违背良心和正义去把叶振成整死。我没犯罪做不到承认犯罪,但我又不敢彻底否认检察院的起诉,生怕因此落下一个态度不好而激怒中纪委下令杀我的头。我不愿意也无法认罪(起诉书中列出的23船货物纸张不是我的),我忧心忡忡,顾虑重重,心肺碎裂,六神无主,绝望至极地走向法庭。
我跨入法庭,就犹如踏入阴府门坎,又如走向刑场,我听到要进入法庭,双脚便如灌了铅似的重的沉的难以挪动。
法庭上,有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有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还有众多的旁听者。
法庭中央席上端坐着主审法官(审判长),主审法官(审判长)左右两旁各扶座着一名审判员。主审法官身后可见的有厚实的钢筋水坭墙,不可见的有至高无上强大无比的中纪委中央工作组。
从主审法官(审判长)头顶望去,高高悬挂的巨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徽,如一面清澈明镜,又如一轮太阳。
国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和象征,庄严神圣令人起敬。我自去年12月1日至今已没有看到过国徽,足见我入狱受审讯的八个月我都失去了国家或不见了祖国或国家并不存在。
失去了国家或没有国家的人,也就失去依靠或无依无靠。就会颠沛流离四处奔命,任人宰割尝尽苦头。就如犹太人没有祖国以色列,便惨遭纳粹法西斯希特勒的任意宰杀。
但此时,我面对的是自己的党自己的政府自己的同胞,我也同样与犹太人一样惨遭任意宰杀。
今天,法官是头顶着国徽,那他们就是代表国家在审判。但代表法律的利剑和代表公正的天平呢?我寻遍整个法庭都没发现有悬挂着的利剑和天平。看来,今天国家虽然存在了,但法律和公正仍然不存在。
我1998年12月1日入狱广州黄华看守所,同年12月2日入狱湛江看守所,同年12月6日入狱茂名看守所。1999年3月9日入狱广州安全局看守所,同年4月1日入狱广州黄华看守所,又同年6月30日入狱湛江看守所。
这期间,我“有幸”经历了中纪委领导、最高检领导、省纪委领导、省检察院领导、湛江检察院领导检察官的无数次的审讯,受到各级领导的无数次的严厉“教育”和指导。
更骇人的是没有在法庭上出现,却更强大完全操纵着法庭审判的人。这些强大的大人物他们身后还有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组,他们代表的是党、国家、人民、法律、正义,而我没有什么可代表,此时的我连我的肉体也代表不了我。
中纪委中央工作组等是整个天地,而我仅是一粒原子,我甚至微小到是一粒中子或一粒质子。
我连鸡蛋碰石头也谈不上,如何谈得上在法庭上控辩对质控辩双方对抗。我剩下的只有挨宰任割一命呜呼了。
在法庭上,我只能钳口结舌,我不敢控诉中纪委中央工作组对我的种种折磨,但我还是忍不住嘣出“我遭受到了非人的折磨,我想自杀不少于十次。”
我不敢彻底否认,也不愿意承认,也无法承认(起诉的货物不是我的,故我无法讲出货物的来龙去脉),希望能敷衍过去。即不敢彻底否认,只是想使指控事实不清,但自己又没做过,根本就无法承认哪条船的货是自己的,不愿承认,但又不敢断然否认全部货不是自己的,(当然6月1日湛江检察官问话时,已全部否认,并说待开庭时在庭上将所有问题讲清楚),被迫以“有谁知道谁能证明这些货物是我的?”来回答来否认指控我的子乌虚有的23船纸张。以此不致态度太恶劣而不太激怒中纪委领导起杀心。
当我在法庭上提出“有谁知道谁能证明和有什么证据证明这些货物是我的?”时,法官则反问我“你有证据证明这些货物不是你的吗?”我又答法官说“肯定有,您们现在释放我出去,我便可以找到证据证明这些货物不是我的。”法官不屑答也无言以对,我与法官的对话陷入死胡同。
此时,尽管法庭旁听座有人小声“嘘”,法官也无丝毫尴尬和难堪。
中纪委中央工作组、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和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他们不需要向我向法庭向大众证明我有罪,而是要我提供证据证明我没有犯罪。
可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三巨头之一的,英国首相丘吉尔说“如果有人冤枉你吃了他的东西,你不要剖开自己的肚子以证清白,你应该挖出他的眼睛咽下去,让他在你的肚子里,看看清楚。”
我长期所受的殴打,威胁、逼迫和折磨,今天再面临死的威胁,我的神态十分不堪。审判长见此,在法庭上重复问我,今天日期是什么时候。法官看到我老是答不对,便接连四次问我今天的日期,法官是想证明我的神志是否清醒清晰。
我站在法庭之前被中纪委中央工作组他们折磨得确实常常神志不清。
我家人请的广州女律师赖文在法庭上问我对叶振成是否还有感情,他这一问话显然是站在检察官的位置上问话。这本来不该她问的话,她是想向法官讲明,我是因为对叶振成有感情,才不肯在法庭上指证叶振成。换一句话说,我对叶振成有感情而作出对叶振成不利的指证,更说明我对叶振成不利的指证确实确切无疑。总之,赖文律师一直在帮检察院检察官而不是为我辩护。
倒是我家人请的另一位(湛江)律师李峰对法庭说,法庭指控被告人李明的证据都是复印件,证据中都没有被告人李明的签名确认。(律师李峰内心很矛盾,既要帮控告方,有时又忍不住说真话。)
我在法庭上的发言要点如下:
一、叶振成并没有权提拔安排我,并没有指示李勇帮我走私纸张,李勇和邓伟强的口供是假的和不客观的。
二 、我不走私,李深也说我并没有走私,我没有向国内发运过纸张。卖给湛江金叶公司、湛江日报社、重庆XX等国内公司的纸,是麻章外贸有限公司卖的,不是香港万利威公司进口卖给湛江金叶公司、湛江日报社、重庆X等国内公司的。麻章外贸有限公司卖出的纸张是从深圳东莞等地买的。
三 、我不认识代梅芳,代梅芳也不认识我,她作的有关我的口供是有人叫她编造的,我可以用人头担保,将我关在一间房内,保证代梅芳认不出我是谁。
四、我不请欧阳静仪帮我做工,冯家恩和欧阳静仪的话是假的,我要求冯家恩出庭说明讲清楚。
五、我受到非人的折磨,我想自杀不下10次,我的口供及对叶振成的指证是被迫讲的,是省检察院郝建民、潘锦毅编的。
六、检察院的证据是假的或者不能作证据(相当多是无原件无出处的复印件),或者刚好证明我无罪(如麻章外贸有限公司有购买纸张汇款到深圳等地货主的银行凭证)。
七、起诉书中的23船纸张,发货人不是我,收货人不是我,报关人也不是我,我没有向海关交过税,又没有在港口码头提过货,又没有人和证据证明和我自己也没有承认确认23船纸张是我的,凭什么起诉这23船纸张是我的货物,我哪来的走私?
八、我被转了六七个看守所,我受到非人的折磨,我想自杀不少于十次。(后中纪委应是怕我曝出审讯案件内情真相而下令判我死刑,杀人灭口。)
我在法庭上担心态度问题,也是态度问题左右我的思路和思想以及表达,“态度”问题更是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漏洞百出的起诉书
7月13日上午9时半始
法庭上,公诉人所举证据,说是来自欧阳静仪,首先欧阳静仪不是我公司的职员,欧阳静仪不可能有我的资料,也就是欧阳静仪提供证据已不可信,更糟的是所有证据均没有提供证据的单位和个人签章(香港公司的公章不像国内公司的公章,要到公安警察处备案审批才能刻制使用,香港公司的公章都是自己到街边找小摊主刻制,小摊主也不需凭任何香港政府批准文件便可刻制公司公章。),也就是证据无来源无出处,又全部是复印件(没有原件),船运公司的提单不但证明不了我犯罪(包括海关的报关单提货单和放行条),反而证明与我无关,证明我无罪。
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起诉检察官陈福所说的集装箱的关封,你陈福检察官都不能说明证明23船纸张是我的,还有什么关封可言可谈?
这个法庭庭审本身就是闹剧,首先湛江市人民检察院不参与此案,无证据,只是十分被动、十分儿戏地按中纪委中央工作组的指示起诉我(更可笑的是我从没见过湛江市公安局的人,却有湛江市公安局对我侦察完毕移交湛江检察院起诉,湛江市公安局还出有起诉意见书。更荒唐的是湛江市公安局陈克副局长还补签倒签了1998年11月26日,抓获我李明破获我李明走私的立案,还有湛江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第五大队1999年5月26日的破获我走私案件的经过。这是后话。)。堂堂一个地市级检察院起诉书,分列我的23船走私货纸张总重量是5901.15吨,而起诉书第一页总计走私纸590115.8吨,陈福检察官在法庭上重复读59万吨(不少于5次)。
法官更是按中纪委中央工作组指示办事,他们也不十分重视这一庭审。而我根本就不知检察院的指控的23船纸张是如何来的,也不留意和无法留意其起诉书内容。故法庭审理结束,我回监仓后几天,一个香港人才告诉我走私59万吨纸,这么多纸张湛江几个港口都装不了,此时我再看起诉书后才发现,确实起诉我走私59万吨纸。
总之,我怕中纪委中央工作下令判我死刑,但又无法投入全心去重视起诉书(因为起诉书中的23船纸不是我的,我又不知其从何而来,故无法下手分析辩解。),我自己倒是准备了一份自辩稿,但自辩稿才讲几段就被法官喝停。但庭审结束后,我家人委托的李峰律师告诉我,法庭上包括台上高高在上的法官在内很大部分人,听到我的部分自述发言都很感动。我的庭审发言稿如下。
十二、万言“自辩书”
自 辩 书
尊敬的法官:
按照刑事诉讼法,我有说话的权利,但不管怎样,我仍然感谢法官大人为我提供这次讲话的机会。
作为被告,国家法院是我必须以极为严肃的态度来看待的机构,这不仅是由于法官们具有很高的法定资格,而且由于法院是国家的一个极其重要极其权威的机构,是一个能决定被告生死存亡的机构。
湛江中级法院大门前百园路左端1百来米是我的家,数不清多少个晚饭后,我们夫妻一左一右牵着小女儿的小手,逗着女儿的稚笑从门口高挂国徽,我心中一直视为庄严、神圣、公正的法庭门口走过。
有一次,我妻子偶遇其熟人,在妻子留步与熟人寒喧之际,我独领幼女登上审判庭卷闸门口,我女儿用小手兴高采烈地拍扑着法庭的大门,我却拉住女儿的小手告诉她,这个门不是我们进的地方,是那些坏人享用的地方。我知女儿不明白我所说,但我还是按教科书所述那样教说她。
可今天,我却站在法庭的被告席上,难道命运冥冥中早已注定,难道我的幼儿是在为她爸爸敲开法庭的大门?不,明明是叔叔伯伯们将她爸爸押送进来的,我幼小的女儿没有这么糊涂没有这个能力。
今日,我再也不能带着幼儿溜过法庭的大门口。从今之后,或是我不存在,或是法庭的神圣公正不存在。
湛江的老百姓描述,百园路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庭门口,就像一具高昂着头张大的鳄鱼嘴。难道真如百姓所说,难道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真的变成一具不分青红皂白、不分是非不分好坏、大小通吃的鳄鱼?
三年前,你们法院的前任院长陈院长(也是市委政法委书记)、我和我弟弟的恩师校长曾经带着我察看这栋在建的法院大楼,你们院长、我的校长要求我帮你们法院给市财政局领导送申请报告并游说,让你们法院多获点资金支持,请求市政府在城市增容费公安留成中给你们法院多分一杯羹,以使你们法院早日得以完建这栋办公审判大楼和法院获得多些资金办案。
这栋大楼落成后,我又有幸参加你们陈院长主持在楼上会议室为中央和省打私工作组举行的联欢晚会,并参观了这栋新建大楼,我也在联欢晚会上兴致地高歌了一曲《少年壮志不言愁》。今非昔比,今天我站在被告席上听候往日与我载歌载舞的法官们对我生死存亡的裁决。
我环顾这个审判大厅,熟悉的廊柱,熟悉的华灯,熟悉的高台靠椅,熟悉的一排排观众或旁听坐椅。我百感交集,我不知道这究竟是历史的无情嘲弄,还是我被历史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
我站在这里说这番与今天情景不大协调的话,并不是乞求高高在上的法官们对我这个被告偏袒和徇私。因为我3年前做这些事时,并没有想到今天我会坐上或站在这里。我只是想告诉法官大人,我当初努力帮助我的校长帮助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加速法庭建设和支持法院工作,是出于钦佩你们法院公正执法的辉煌战绩和法官们艰苦奋斗给我留下的良好印象,我当初的愿望是企望你们继续公正不阿地为湛江人民和湛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但是,法官大人,今天就算你们有私情,你们也不愿意徇私,也无能力和无法徇私,因为在开庭之前判决已定,虽然一切都无济于事和枉然,但我仍然要将大家有权知道的事情和真相告诉你们告诉大家。
今天,我带着非常非常沉重的心情,顶着天大的压力,抱着赴死的念头踏入法庭。因为在过去的几个月中,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湛江市人民检察院以及中央工作组以及很多我无法叫得出单位名称的众多领导,已先后重复多次判我死刑。
几个月前的4月1日,中纪委领导喝斥要将我调押到深圳市看守所,命令那些死刑犯屌我屁眼把我活活屌死。4月3日中纪委领导亲自和省检察院领导为我丈量出了枪毙时子弹的进孔。他们围着我边丈量边笑边说“不让你李明死得那么痛快,枪毙时我们交代枪手打4枪,第1枪离心脏2寸处打,第2枪打头,第3枪打鸡巴(阴茎),第4枪也就是最后一枪才打心脏,让你慢慢痛苦难受地死去。”接着他们又喝令我签字捐器官,说是“让我李明死后为人民为社会最后做一件有益的事”,我已按中纪委中央工作组领导的指示命令签字捐出了我的器官。
中纪委中央工作组再三告诉我法院是按他们的指示判我刑的,开庭下达判决只不过是履行一个手续和做个样子给人们看看而已。7月2日你们湛江中级人民法院的领导法官送起诉书给我、回答我的问询和大家的议论时说(对不起,我出卖你们的法官,但法官大人你只不过讲了实话,仅会受点批评吧,而对我来说就是很严重很严重的)“有罪没罪,是中央工作组决定,我们也可以提意见, 但最后还是中央工作组审批决定。”。这就是说你们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完全受中央工作组操纵,也与湛江市人民检察院一样是中纪委中央工作组傀儡或提线木偶,你们已无独立审判权,已无公正。
也就是说,你们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即使从前是公正不阿地审判,但从今天起你们主观地有意识地开始了不公正审判,你们已经进入了一个令湛江人民乃至全国公民毛骨悚然的审判,也就是判决已于庭审前作出,今天的庭审只不过是装模作样、掩人耳目、愚弄百姓而已。今天的庭审是使中纪委中央工作组领导的意志和臆断合法化和文书化,今天的庭审是一场浪费人力物力毫无意义的还有就是十分儿戏滑稽的庭审。
在座的各位中有不少人知道,中国司法制度很早就分为两个系统,一个是司法系统方面的普通法庭,另一个是军法系统方面的诏狱法庭。
诏狱法庭的特征是犯法与犯罪无关,这是一个很令人无语的说法。在这个系统中,审判者的唯一任务就是秉承上级头目的旨意,运用法律条文编撰一份判决书,任何人不论职务、级别再高,只要陷进去,就不可能自保(因为判案的法官并非不知事情真相,但他的任务并非追寻真相,而是执行最高层的政治任务和指示命令。因此,他的使命就是罗织罪名。)。司马迁就是受到诏狱法庭的审判,我今天同样是受到了中纪委诏狱法庭的审判。
我说这番话也许会因触怒法官大人而勒令我停止发言,但有位外国先哲说“试图阻止他人发表意见是对那人的极大抬举,因为那代表你知道人家比你优越,真理在人家手中。”
况且你们法院现对全国公民表白极力推行公开审判,让被告有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我想法官大人在众目睽睽之下,你们不会这么轻易使自己陷入没有真理的境地,你们也不愿意让人们授你一个没器量没肚量的头衔,更不愿意听到人们说你们庭审的公开是徒有虚名吧。
这些话确实令在座的检察官、法官不高兴,更令你们上级和上级的上级咬牙切齿。我今天来法庭就审前,看守所的狱友们十分担忧我的生死,他们也再三叮嘱我“李明,你的起诉书非常非常吓人,你千万千万不要质问和得罪检察官和法官。”因此,我的心一直忐忑不安,但此时此刻对我来说已非常非常重要,我生命是终结是延续也就在这短短的一天半日内宣告。
此时此刻,我试图冒犯各位的尊严讲出真相,我试图以此来扭转早已作出的判决,试图以此来捍卫我整个生命的内容和意义,试图避免因怕冒 犯各位的尊严而缄口不言而导致背叛法律和对祖国的不忠。但在中国这个特殊的国度里,我因冒犯各位的尊严而被处死,当然主要是我不帮助中纪委中央工作组,就像刘胡兰不肯给凶残的日本鬼子带路一样,我只有屈受认命一命乌呼之外,别无选择 。
今天,我站在被告席上,我不说深信在座的法官检察官、在座的观众以及不参加庭审而关心庭审或关心我本人命运的所有人都十分清楚,甚至连瞎子聋人都看出听到,是因为我李明3年前曾当过湛江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叶振成的工作联络员或秘书,被捕后又因不肯帮中纪委中央工作组搞掂叶振成,仅此而已,别无他因。
昔日,孔子谈及被官府捉拿入大牢的弟子公冶长时说“虽在缧绁之中,非其罪也。”。今日,我深信在座的法官检察官、在座的观众目睹耳闻我的庭审后,内心想的应都无不如此。日后,湛江人民谈论被官府捉拿入牢狱中的李明我时,也定然如此。
在座的各位,你们当中很多人,或欲知道案件的真相,或关注我的命运,或同情我个人命运的多舛(不少亲友熟人同学同事知道,我被女人背叛和坐牢甚至被枪毙,男人一生中最大的打击痛苦都在我身上发生了)。在座各位今天参加我的庭审,我非常感激大家,我给大家鞠躬磕头了。
秦文公二十年 (公元前746年)“法初有三族之罪”,三族,一说是父 母、兄弟、妻子(妻妾和子女),一说是父族、母族、 妻族,总之打击面是够大的。到了隋朝,打击面更大了。《隋书 ·刑法志》云:“及杨玄感反,帝诛之,罪及九族。”九族,一说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到了明成祖诛杀方孝儒时,又扩大到“十族”,即宗亲九族之外再加门生,真是惨绝人寰。所以西汉吕后时曾下令废除三族之罪,但实际是废而不除,反而愈演愈烈。其原因就是中国文化视家庭为不可分割最基本单位,既然是不可分割,则一人有罪,当然就全家有过了。
已过去了二十多年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不少人因“家庭不好”或因“父母有问题”或因“海外有关系”而受“株连”。国家主席刘少奇等一大批共产党高官元老人亡家破,伟大的设计师邓小平之子邓朴方因父受株连被斗致残等,都是可恶的株连使然。
我是中国共产党党组织安排我帮湛江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叶振成收收文件、打打电话通知开会,名曰湛江市政府联系员,我与叶振成的关系是革命同志 或党内革命干部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我不是叶振成私家兵,我做的是共产党的工作,领的是共产党的薪酬,受的是共产党的恩泽;我不算是叶振成的门生,入不了叶振成的十族,充其量只是十一族以上。
抓我之前,中央工作组议定和制造我成为罪犯的方案是:第一方案,李明当过叶振成秘书,知道叶振成犯罪活动,抓李明可通过他揭发叶振成;第二方案,叶振成提拔李明,安排李明去香港做生意赚钱给他花;第三方案,叶振成从市财政批借钱给李明经商,作为交易,李明送钱给叶振成; 第四方案,李明走私,叶振成指示李勇帮李明走私,指示李勇报关时尽量少报;第五方案(第四方案实施比不上实施第五方案更好的话,第五方案就可能会出现),李明强奸自己老婆,是叶振成授意指示的。总之,所有既定方案都是撤销叶振成同志常务副市长职务,所有既定方案都是要我李明拖整死叶振成(叶振成同志你真伟大,同时你认罪态度太差,不然我也不会跟着你遭殃跟着你入大牢。)。
中央工作组在审讯我的过程中,精心策划精心设计了一系列一整套审讯计划、阴谋和非法手段,逼我打我按他们这一既定方案作供,殊不知有明确的路人皆知的事实显示,我离开湛江市政府已近3年,我与叶振成又有隔阂,我从香港回湛江也极少见他,他做什么、不做什么 我是一无所知(既然中央工作组有证据抓叶振成,怎解要逼迫我揭发叶振成呢?)。我这个破烂副处长是通过湛江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公开招考湛江市财办主任岗位时考录取的。我的笔试全市第一,面试三天第一天我分数最高。从这点来说,你们太小看我,我用得着叶振成提拔我吗?路人皆知我这个破烂副处长是公开竞考考取的,你们中纪委中央工作组还硬打逼我说是叶振成提拔我的。
我去香港,是湛江市外贸集团党委会议劝迫我去的(市外贸集团在香港买的楼已断供几个月,香港银行下令要封拍卖楼),有会议记录在案。
叶振成从湛江市财政批借出的钱,是借给湛江市外贸集团有限公司的。叶振成批借的借款有借款申请、有借款合同、有资金使用用途材料,这些与我都毫无关系。
我与叶振成没有丝毫交易和送过钱给他。我不在境外向国内任何口岸发过纸张,不在海关报过关,更不在国内任何口岸收或提过纸张,何来走私?李勇口供讲叶振成指示我走私。李勇的口供是编的,因在李勇编造口供之前,中央工作组已要求我与李勇一起如此编说叶振成的口供和编造叶振成的罪证罪状罪行。
1998年12月1日,中央工作组无罪无名将我从澳门铐回广州,当晚我在广东省公安厅人员的喝令下签了一份空白拘留证。12月2日省公安厅人员押我回湛江时,中央工作组领导、最高人民检察院曲(女)大检察官的随员随手在湛江海滨宾馆的便条纸撕下一张,写一张收据给广东省公安厅的押送人员,说收到我这个“物品”。12月6日我被从湛江看守所押运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时,才看到登记入监用的拘留证已填上莫须有的罪名“受贿罪”。
由于我不帮中纪委中央工作组,未能完全按中央工作组既定方案作供,他们达不到预期目的。1999年2月1日殴打逼迫我签了一份不给我看书写罪名的逮捕证.直到6月30日,我被从广州押运回湛江,我在轿车后排座看到前排座中央工作组人员从档案袋中抽出阅看我的逮捕证,此时离我签逮捕证4个月后我才看到和知道逮捕我的罪名是“挪用公款罪”。看得出逮捕证中“涉嫌挪用公款”几个字的笔迹比同页其他书写笔迹要相差很多很多。
因此,不难想像他们2月1日逼我签的也是一份不列罪名的逮捕证。6月1日湛江市检察院提审说将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起诉我,今天我成为走私普通货物(纸张)罪的被告站在被告席上。受贿则有权钱交易,挪用公款则有将公款挪为己用,走私必须有逃避海关监管和偷逃关税。我是一个香港公司经理,是在香港经商的纯生意人,有权与别人交易钱?我是一个承包公司的承包人,一切资金都是借还和收付,何来挪用公款?如上所说我无货物进口国内,无任何进口货物的活动,何来走私漏税?
以莫须有的罪名拘留、以莫须有的罪名逮捕、以莫须有的罪名起诉和判决 (判决已定。5月18日,广东省检察院侦察处一位副处长审讯我时,对我说罪名转变这个也不奇怪嘛。所谓的罪名转变,就是先有犯罪这个事实,再给这个罪起名和转变罪名,这样才叫做罪名转变。而我有受贿、有挪用公款、有走私的犯罪行为和犯罪事实吗?受贿罪名能转变成挪用公款罪名吗?挪用公款罪名能转变成走私罪名吗?),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借此来逼我压我编造列叶振成的罪状,整死叶振成,也就是人为地搞黑我这口锅,然后染黑叶振成、吴文庆等人。
12月1日将我从澳门捕回,12月2日中午中央工作组领导最高人民检察院曲大检察官(女)明确指示我“李明,我们抓你回来的,你不但要讲清楚自己的问题,特别要揭发叶振成的罪行,一定要立功!”
12月2日当晚广东省检察院郝建民丶潘锦毅喝令我“我们抓你李明回来,就是要你帮我们砌掂叶振成的!”
12月7日中央工作组最高人民检察院A领导说“李明,你按我们的要求将问题讲清楚(揭发叶振成),讲完我们马上放你回家。”
12月22日中纪委中央工作组广东人民检察院金院长讲“李明,你不讲送钱给叶振成,你戴脚镣吧,就是戴死刑犯戴的脚镣。”1999年2月7日中纪委中央工作组广东检察院金院长说“李明,本来我们抓你不是为了整你,目的是要你检举揭发叶振成,由于你不肯帮我们,我们才派人搜集你的材料,才转回来整你。我们这次抓的人分为内中外3个圈,你李明本来是在外第3大圈,甚至连所有圈都进不了,但由于你不肯帮我们搞叶振成的问题,你才升级入最内小圈,也就是死刑圈。”2月7日中纪委中央工作组广东省检察院的金院长说:“你不肯帮我们(整叶振成),我们有什么理由帮你(针对监内犯人折磨起哄,我要求金院长转押回湛江看守所,以免被茂名看守所犯人打死,金院长却这样回应我对待我的求救。)。”
2月23日茂名看守所潘文伟所长说“金院长都多次同你讲得很明确,抓你是要你帮他们搞你那位副市长,由于你和你那位副市长感情太深,不肯帮金院长他们,他们才转回来整你。”
3月2日广东检察院郝建民丶潘锦毅说“只要你肯帮我们整掂叶振成,我们不但可以放过你弟弟,也可放过你。”3月18日中纪委中央工作组广东省检察院高额头检察官说“中纪委下了死令,要不惜一切代价整掂叶振成,并讲谁能帮我们搞掂叶振成,谁就可以立头功,你李明肯帮我们搞掂叶振成,我们不但可记你一大功,可以从轻甚至不处理你,放你。”
3月30日中纪委领导说“你将送钱给叶振成的问题讲清楚,你走私的事我们可以不追究。”
6月1日湛江市检察院陈福说“李明,你不揭发叶振成,你会判极刑。”
所有审讯所有领导都讲明,抓我李明的目的,不是李明犯罪,而是要 我帮他们揭发整掂叶振成。反过来说,也就是李明坐牢不是由于犯罪,而是由于李明曾是叶振成的秘书,是由于叶振成的株连。
开庭10天后的7月25日,中纪委中央工作组广东省检察院郝建民、潘锦毅等三个人从广州匆匆赶来湛江看守所,要我确认我李明的罪行。未果后,潘锦毅还毫无掩饰地说“确实,23船纸张都证明确定不了是你的,但谁叫你不肯帮我们(整掂叶振成),不肯帮我们,我们就要起诉纸张是你的就是要整你。”
8月14日中纪委领导肆无忌惮地呵斥我“李明,我可以清楚地讲给你听,按我们收集到的证据,在美国讲人权,这些材料无法证明你有罪,但你现在在中国,是砧板上的肉,我们中意(喜欢)怎啄就怎啄!”(这是后话)
至此,从中央到省的领导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告诉我:抓我李明,判我李明,是因叶振成株连,是因我不肯帮他们整叶振成,是故意整我。
从公元前746年的秦文公二十年至1949年10月1日的新中国成立前,株连最多的是明成祖的“十族”,十年浩劫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也只是株连“九族”。而今天,十一族以上的我也受株连(况且按中央工作组要我揭发叶振成之形势可断定,叶振成应是无罪被抓)。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属前所未有,史无前例。今天的“株连”十一族以上更是前前所未有,史史无前例的!而且现在,中纪委中央工作组他们是以公开庭审、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起诉判决我。
今天,我清楚地看到,起诉控告我的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对我的情况一无所知。因为湛江市党政和政法部门,都被中央工作组摒弃于这次案件或这次案件的实质内幕之外,因此连全心全力投入组织全市公检法协助中央工作组抓人搜家起诉判决立下汗马功劳的,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长魏志远,中央工作组都要我帮助搞掂他。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只不过是他们上级以及上级的上级的傀儡和传声筒而已。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对我情况的一无所知,他们视人命如草芥,执法如儿戏,导致一个堂堂地市级检察院的置人于死地的起诉书前言不搭后语,在十分严肃的法庭上,检察官还多次重复控读“走私纸张590115.8 吨”,而犯罪事实如下的23船纸合计却是5901.158吨。
这一错误的发生也许是起诉控告我的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和我一样不知道起诉书中的23船纸张是谁的纸张,控告者和我一样清楚(起诉控告者是在看完我的材料后清楚),我并没有走私犯罪。因此,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才不想揽责任上身,不想做历史罪人而以敷衍了事的态度对待我的起诉控告。
如果我与走私分子李勇、李深、代梅芳串通走私。
首先要有串通,我是用什么方式与李勇、李深、代梅芳串通的?李勇不会报关,李深不会报关,报关的代梅芳不认识我,那谁清楚我有没有纸张给他们(具体就是我有无给纸张给代梅芳报关)代理报关和走私?
其次是购买用于走私的货物:证明万利威公司购买纸张必须有向万利威公司供纸的供应商的供纸证明、开具的发票、发运货物的证明、万利威公司收货证明、万利威公司财务的购货反映等等。起诉控告者没有这些资料,没有这些资料现在又没有任何供应商证明卖过纸给万利威公司,如何证明万利威公司买纸?无法证明万利威公司买纸,又如何跳跃式地指证万利威公司购买了起诉书中所列的纸品、数量、价格和与起诉书中报关不相符的纸张呢?
第三是将货物运入国内:要证明万利威公司运纸回国内,必须有万利威公司交运纸张给船公司名称和协议书,交运纸张的品名和数量凭证,承运船只收到万利威公司纸张的品名和数量凭证、收承运费用凭证、万利威公司纸张到达国内口岸的指令和船公司实际到达口岸的国内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船公司最后交货给万利威公司的证明,起诉控告者均没有以上资料。
起诉控告者没有以上资料,没有任何船公司证明承运过万利威公司的纸张回国内,如何指控万利威公司发运纸张回国内且具体运回到湛江市呢?起诉书中的23家船公司,没有一家证实纸张货主是万利威公司,和承认自己承运的纸张实际品名、数量与船运提单,向海关申报的不一致。控告者根据什么 指证起诉书中的23船纸货主或纸张所有权是万利威公司的,又为何荒唐到指控运的23船纸实际承运的纸张品名数量与提单,与向海关申报、向商检、向码头申报的纸张品名数量不一致呢?又如何荒唐透顶地指控代表国家把握大国门的海关、商检、码头等具体查验的纸与船运公司实际船运的纸张品名数量不一致呢?
第四是报关查货:据了解国内海关处理进口物资的程序和办法是,运货船从境外运货到国内码头时,用货物提单向当地海关申报与提货单相符的货物品名、数量,国内收货货主持运货船给他的提货单到海关申报入口和交纳关税(运货船提货单一式三份,海关一份,码头一份,货主一份)。最后,海关根据申报实地查验入口的货物与船运申报单(提货单)货物、货主报关(据提货单报的)的货物一致,货主已完税 (除先放后征企业外)即可放行。
起诉控告者向法庭举证的船运公司的提单、海关查验货单、货主报关交税单3者完全一致,又没有那个运货船,那个货主、湛江海关10多名签字确认货物与单证相符的关员承认作假,何来货主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漏税?又为何扯上与其毫无关系的我李明?
第五是货主或货物所有权:国内收货单位不管它是买货人还是代理报关人,都是实际和合法的货主或货物所有权的单位。起诉书中列的23船纸张的货主分别是:湛江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收货单位中正贸易公司)、 广东对外经济发展湛江公司丶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总公司、吴川市进口商品保税仓、吴川新新印刷有限公司、吴川市向阳工业公司(收货单位东方红印刷厂)。这23船纸有明确的货主,与我李明有何相干?
起诉书又指控我通过以上货主报关, 但以上货主没有任何一个认识我李明,没有任何一个指证是李明给他们代理报关的纸品,没有任何一个说将23船纸报关后的提单或纸品交给李明,没有一个承认自己走私和指证李明参与其走私,何来李明成了23船纸的货主? 何来李明参与走私?
第六是提货:港口码头提货,货主肯定要向码头办理提货手绩,没有任何一个港口码头讲明起诉的23船纸的提单是李明提了货,没有一份提货单显示李明提过或提了货,也就是李明没踏足过湛江任何港口码头,李明没在湛江港口码头提过一斤一两纸张,这是很重要很关键的一点,起诉控告者如何控告我李明进口纸张走私纸张?控告者证明不了23船纸的境外发货人或货主是李明,证明不了李明在国内收了23船纸张,证明不了货运船实际装运纸张与提单所列和海关查验的纸张不符。起诉控告者连23船纸境外货主是何人这个大前提都不知道(其实明知不是李明,也要硬塞给李明),23船纸装运港于何方都不清楚,谈何海关关封?关封是哪个国家哪个地方的关封?谁人又告诉他们封关封时货柜内装纸品种和数量与装运提单不符?
也就是说,我不与李勇、李深、代梅芳聚会或书信谋划走私,不在境外购买纸张,不向国内发运纸张,不在国内海关申报纸张入口,不在国内港口码头提取纸张,如何控告李明走私或与走私分子李勇、李深、代梅芳串通走私?(李深李勇口供说,李勇李深不从事报关,李深进口的货物也要付钱给张猗代理报关,张猗再交给她的手下代梅芳到海关报关)。
甚至控告者都无法证明23船纸是走私入境,即确认不到他们有走私纸张罪,如何跳跃式地指证确认我李明与他们串通走私?控告者在起诉书中说以上犯罪事实清楚。现在,我想对起诉控告我的人说一句,我想起诉控告者自己、法官、台下的观众都和我一样,看不清看不到我的“犯罪”事实。
于是,控告者在起诉书中又说他们指证我的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这已早就一点都不奇怪都难不到他们了。因为,郝建民和潘锦毅1998年12月26日和中纪委大领导1998年3月3日审讯我时,都对我说“我们外面街上随便抓一个进来都不会抓错,因为我们抓了你,就会想办法整你的材料,把所有的东西入你的数。”这不就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吗?
本来,中纪委中央工作组的傀儡我的起诉控告者湛江市人民检察院,你们没有境外供纸张商供货给李明的证明,没有货运船为李明承运纸回国内的证明,没有湛江港口码头出货给李明的证明,没有湛江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广东外经湛江公司、湛江开发区劳动服务总公司等7家货主转交纸给我李明的证明,整个案件根本就不存在,整个指控起诉纯属子虚乌有。
但你们至高无上,你们掌握了我及我们所没有掌握的权力,你们掌握党和政府的声誉和在人民群众中的权威。你们对人民有很大的迷惑力,所以我不得不再摆事实,不得不多费口舌。
首先、起诉书说李明通过原湛江市常务副市长叶振成向湛江市财政局批借到部分资金,李明利用此资金向国外购纸张走私。事实是:叶振成向湛江市财政局批借的资金是借给湛江市外贸集图有限公司的,与我没有半点关系。这一点前文已说过并有书证证明,不再赘述。
其次、飞龙公司副总经理罗潮明的证言说“李明从飞龙公司开信用证购买纸张金额达300多万美元,但不知李明将货运往哪里。”。实际上,即使我在飞龙公司开信用证购买纸张,罗潮明和飞龙公司也同样不知李明是否真的购买纸张。飞龙公司就如一家银行,其以开信用证的方式借款给我李明,债主飞龙公司或飞龙银行,其能知道债务人李明用借款买什么吗?
飞龙公司开的信用证,是市外贸集团公司向市政府申请,获市政府副市长吴文庆市财政局梁景富局长同意担保的。但我开出来买货物的信用证是否真的买所开信用证中列明的货物,飞龙公司并不知道。其实,我从飞龙公司开信用证,名义上是购买货物,实际上是套现。套现的目的,一是增加我公司银行账户中流水,以获得香港银行批给信用证额度。二是帮其他公司开信用证(如湛江世联集团或湛江复印机厂),收取一点手续费或差价。
第三、香港湛兴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冯家恩,我李明一踏足香港你便以为叶振成指派我到香港挤垮你,占你的官位而对我抱着天大的敌意。湛兴发展公司职员欧阳静仪说是湛兴公司原财务经理丁波介绍她帮我工作的。
丁波不经冯家恩敢叫你欧阳静仪帮我工作?你冯家恩不叫欧阳静仪敢和肯为我工作?你欧阳静仪没有冯家恩指示敢为我工作?你欧阳静仪你见过我吗?你在金钱胜过生命的香港,你会不要我的钱而免费为我工作吗?
听你冯家恩手下和湛江市政府叶振成等埋怨你冯家恩一年中有三分之二时间赖在湛江。你冯家恩若是党和政府干部,若是香港金钱为上的公司经理,有没有这么大胆和雅量,你花钱请的小姐帮我李明工作?你强硬扣留市政府从香港银行借回建机场的款而引起吴文庆副市长的极大愤慨,你将一个昔日辉煌的湛兴公司搞到成了被香港银行四处逼债而你因此长期躲匿国内的无法动弹的公司。你是带着个人恩怨讲话,你肯定想到我李明企图挤垮你,你对叶振成、吴文庆不能长期满足你的欲望,即从湛江市财政拿钱填你公司的无底洞,对叶振成去年6、7月份建议市委市府撤换你,从而今天作出出卖良心出卖正义、落井下石的证词。省捡察院的检察官肯定从丁波处得到否认介绍欧阳静仪为我工作的答复,才不见案卷材料中有丁波的证言。
再有,你冯家恩领导的香港湛兴公司还在不停地向湛江进口物资,你们也会用你们湛兴公司的进口货物的单证材料对我进行栽赃陷害。
再再有,你冯家恩任总经理的香港湛兴有限公司董事长杨衢青(杨副市长),香港湛兴发展有限公司在湛江的湛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林柏清,他们两人都被中纪委中央工作组关押了(后两人又都被判死缓),你冯家恩是不是也涉案或有联带责任,你为避责或是否受中纪委中央工作组威逼或与中央工作组作交易而转向陷害我。
第四、半路又杀出一个代梅芳指证我李明。李深不认识我,不知道我是什么公司的,说我没有走私。代梅芳的老板张猗不认识我,我和代梅芳两人从未谋面,她却说收我的钱!难道我们之间或暗地里有不可告人的交易,她收了我的钱?代梅芳你能说出我李明是何方人士?是高是矮? 是丑人还是靓仔一个?(据李深口供说,李深将其报关公司承包给张猗,由张猗独立经营,代梅芳是张猗的手下,是具体报关操作员,李深进口回湛江的货物也是要付钱给张猗,由张猗来代李深报关。)。
万利威公司是一间香港公司,受香港法律保护和向香港政府交税,麻章外贸有限公司是一间中国国内公司,受中国法律保护和向中国政府交税,这两个不同国家(地区)的公司无业务也没有资金往来。
我在6月1日对湛江市人民检察院陈福检察官,也就是台上坐的陈福检察官说过,万利威公司不做纸张生意,没向国内发运过纸张,而麻章外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纸张是从深圳、东莞、汕头、湛江等地进购货的。
第五、6月17日,省检察院潘锦毅带着律师赖闻、李洪问我时,我也如是说。麻章外贸有限公司有付款购纸张货物、回收纸张货款、客户往来的齐全的银行和公司财务资料,麻章外贸有限公司既没收过万利威公司发来的纸张,亦没有货款汇给万利威公司。
麻章外贸有限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记录足以证明这一点。麻章外贸有限公司卖给金叶印刷有限公司的纸张是国产纸。
麻章外贸有限公司交付金叶公司的第一批纸是你公司经理庞茂介绍从东莞购入的,以后卖给金叶公司的白卡纸也是庞茂经理介绍从深圳购买的。麻章外贸有限公司每次卖给金叶印刷有限公司的纸(以及国内其他客户),都是按买纸要求第二天第三天最迟也在10天内,将纸送到这些公司手中(包括外省客户),也在交货后的第二天将发票送到你们财务手里。
第六、黄昌炎和我入狱后,湛江市外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唐明,不知道他是受人指示还是出于本意(据讲期间唐明他整天跑湛江海滨宾馆找中央工作组), 竟公然公开在湛江市外贸集团有限公司动员强迫财务人员金红艳等人编造见到我和黄昌炎两人用皮包装30万元送给叶振成,要金红艳中纪委向中央工作组作证和到时出庭作证,金红艳不肯就范,这件事市外贸集团的干部职工都知道。不排除还有很多人像唐明那样作假证,推卸自己的责任或陷害我。如叶振成从市财政批借给湛江市外贸集团有限公司的钱,说成叶振成从市财政批借钱给我之事,就有人密谋作假证作伪证?
控告者还搬出很多很多证人,我在此不再一一驳辩,因为所有的证人对我的指证都是道听途说的。
孔子绝粮陈蔡,7天没吃上饭,颜回讨得米来下锅,饭快熟时,孔子从背后瞥见颜回从锅里偷饭吃,心中很不高兴,因为颜回是他最信赖最喜爱的学生。孔子旁敲侧击地说,做人要讲规矩,所以应当用米饭祭父亲,颜回忙说不可,刚才烟尘掉在锅里,我怕糟践粮食,把脏饭抓出来吃了。孔子因此感叹说:“所信者回也,而目犹不可信。”,即孔子说“亲眼见”的事情也不一定靠得住。
1988年,一位老干部发表文章回忆她在五十年代在湖北面见毛泽东的情景,写得生动感人。但不久后,另一位“目击者”却写文章批评她的文 章是“满篇谎言”、“编造的梦幻”、“不觉得羞耻吗”, 批评者当时是中南局书记,说话想必也有充分的依据。因此可见回忆录之类“目击者”之言是不可尽信的。
法官大人,亲眼看到的事情也不一定靠得住,目击者的证言不可尽信,难道道听途说之证言,已被实际证实了与实际情况不符不真之话和谎言及刻意编造的伪证,你们也深信不疑吗?你们可以用道听途说的谎言指证我、入我罪判我刑吗?
法官大人,难道不需要真凭实据,只众口铄金、积毁销骨、积羽沉舟而判我的罪?时代即将进入二十一世纪,历史进程已到了社会主义社会,你们仍会让两千多年前韩非子的“三人成虎”成为现实吗?还让1957年中国民盟中央副主席罗隆基在“亲信”、“亲密朋友”、 “机要秘书”揭发下成为上市之虎,成为中国最大“老虎”,也就是千古冤案“章罗联盟”的重演吗?
可是,“你若不走私,你以前为何讲你走私?你为何对你的犯罪供认不讳?”6月1日湛江市人民检察院陈福检察官这样审问我。我的答言“我没有走私,也从来没有承认或自愿承认过自己走私纸张,待到不唯独检察院一家在场时提审或在上法庭时我会讲清楚真相的。”
2月23日,我写了一封《忏悔书》交给茂名第一看守所潘文伟所长转交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金院长(据潘潘文伟所长说金院长是省检察院到东莞市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现是中央工作组粤西片组长)。全文是:金院长:按照您的指示,我有如下罪行:一是开增值税发票,麻章外贸有限公司开票给金叶印刷有限公司、烟印厂丶湛江日报社等。二是走私汽车,在香港卖的汽车有部分卖给越南客户。三是走私纸张,麻章外贸有限公司走私纸张。四是行贿罪,我送给叶振成XX元,送给吴伯康XX元,送给庞茂XX元。我的犯罪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很大的损害,我表示深深的忏悔,恳求你看在我坦白认罪和悔改的态度上,再帮我向中央领导请求,给我从宽处理不杀我,亦放过我弟弟一条生路。忏悔人李明。1999年2月23日(后将23日改为2日)。这就是我承认我走私纸张的亲笔信和我的对自己走私的供认不讳。
在将我从澳门捕回来之前,中央工作组已设计出塑造我成为罪犯的方案(上文也已述),第一方案是李明曾当过叶振成秘书,抓李明可逼其揭发叶振成罪行;第二方案是叶振成提拔李明,安排李明到香港经商,李明赚钱给叶振成花;第三方案是叶振成从市财政批借钱给李明做生意,作为交易李明送钱给叶振成;第四方案是李明走私,叶振成交待李勇帮李明报关时尽量报少些;第五方案即可能出现的方案是李明强奸自己老婆,是叶振成授意的;以击碎我的心肺打乱我的心绪,用杀我和我全家,用屌我屁眼逼我捐器官威胁;以我两个弟弟做人质,指使鼓动监仓内犯人折磨我,使我后院起火腹背受敌,使我无喘息立足之地,还有使用欺骗引诱等等手段,明确指示强迫我按中央工作组既定方案作供画押。
由于我由不合作到完全合作到不合作,由于我由不帮助中央工作组到全力帮助又变不帮助中央工作组,致使他们恼上加怒,使我有幸地带着手铐随他们“游车河”,“视察”各个监狱看守所。我先后游历了广州第一看守所(黄华)、湛江第一看守所、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广州市安全局看守所、广州第一看守所、 湛江看守所,广州第一看守所和湛江第一看守所还游了两次。中央工作组借此游离颠簸使我晕头转向,神经错乱。最后,再以莫须有之罪“走私罪”起诉判决我死刑逼我就范,
面对肉体摧残、精神折磨,我想自杀不少于10次,也曾多少次想报复茂名看守所的监头和监霸。开始,我也以为我很坚强,其实我并没有那么坚强。
当然灌辣椒水、插竹签无效后,国民党也曾想抓江姐之子彭云来威胁江 姐。若果彭云落入国民党手中,面对亲情,“英雄难过亲情关”,特别是女英雄,谁也估计不了和保证不了江姐还是不是英雄和还是不是烈士。若果日本皇军司令鸠山以杀李玉和之女李铁梅来威胁李玉和,谁也不敢保证李玉和能不能坚持住,他会不会投降,他的事迹还能不能搬上银幕。
“老翁七十白腰镰,惭愧春山笋蕨甜。岂是闻韵解忘味,迩来三月食无盐……”宋朝苏东坡就是因写此《山村绝句》而获罪,这就是历史有名的“乌台诗案”。开始苏东坡只承认这些诗只是反映一些民间疾苦,绝无谤怨之心,但御方隔天一次审讯,折磨使他心力交瘁。最后,苏东坡只有对这些被指控诗按照主审官的意图,一一作出违心的解释,并屈认“有此罪愆,甘伏朝典”。宋神宗皇帝后驳回宰相王珪等人的指控,苏东坡才免一死。
当年中国“皇帝”、一代枭雄蒋介石在其手下将领张学良和杨虎城和共产党周恩来的困禁逼迫下,为了自由和保命,只好改变剿共灭共的初衷,接受共产党的条件,与共产党化敌为友共同抗日。
气吞山河,“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 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会弯弓射大雕。俱往昔,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共产党领袖毛泽东,“文革”中迫于某种压力,也检讨自己要“三七开”。
刘少奇按照毛主席指示派工作组到北大、清华等多间大学,但毛主席抛出“炮打资产阶级司令部”后,刘少奇当即表示,他保证服从党的决定,努力认识自己的错误,不做任何不利于党的事业的事情……。群众斗争会结束后,刘少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义正词严地抗议说:“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你们怎样对待我个人,无关紧要,但我要捍卫国家主席的尊严。谁罢免了我的国家主席?要审判,也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你们这样做,是在侮辱我们的国家。我是一个公民,为什么不让我讲话?宪法保护每个公民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破坏宪法是要受到法律严厉制裁的。”但刘少奇这一抗议并不敢面对毛泽东讲,也不敢在斗争大会上讲,而只敢在斗争大会结束后讲,刘少奇这一抗议并没有得到任何回答。……宪法保护不了共和国主席,刘少奇对毛主席说,我犯了错误,这次路线错误责任在我。
在历史上,有几次在重大问题上周恩来是正确的,但不能被毛泽东接受反而挨了批。如1956年周恩来和陈云在报纸社论中提出反冒进而激怒了毛泽东, 毛泽东认为反冒进就是右倾保守,就是给社会主义建设的热情泼冷水,就是不要发展生产的高速度。因此,在会上会下多次严厉批评“反冒进”,下令不许再提“反冒进”,再这样提就是右倾。于是周恩来也就在会上会下多次作检查写检讨。
当年毛泽东支持周恩来、陈云做法时,他们都全力以赴地投入工作,当毛泽东不能容忍他们的做法时,周恩来总是作检查甚至声泪俱下地作检查,而陈云就“生病”或“住院疗养”,不肯检讨地躲开了。
邓小平1980年8月,对意大利记者法拉奇有段实事求是的谈话,大意是,周恩来就像我们的兄长,他是同志们和人民很尊敬的人。他在文化大革命中没有倒下去是件极大的幸事。当时,他处的地位十分困难,他说了很多违心的话,做了很多违心的事,但人民原谅了他,因为他不做这些事,不说这些话,他自己也保不住,也不能在其中起作用,起减少损失的作用,他保护了相当一批人。
1958年的庐山会议,全国闻名的硬汉彭德怀写了万言书给毛泽东,批评 大跃进浮夸风和左倾,并胆敢在大会上摔帽子,抡胳膊,剃光头顶撞毛泽东,拉大嗓门吼道“在延安你操了我40天娘,我操你20天娘不行?”气得毛泽东再操他的娘,并说“如果解放军跟你彭德怀走,我毛泽东就上山打游击。”最后在毛泽东连续几日大会小会批评下,硬汉彭德怀不得不作检讨。当然他痛苦不堪,他万念俱灰,他想以此毁灭自己!
曾经指挥千军万马、百战百胜的彭德怀彭大元帅在北京航空学院批斗大会上申辩,会场气氛更加紧张起来,韩爱晶等人一个个面红耳赤,誓与面前这位“顽固不化的阶级敌人”血战到底,震耳欲聋的声浪一浪高于一浪,当彭德怀听到“不低头认罪,死路一条”的口号时,也马上提高嗓门吼了起来“我有罪,你们说,你们说呀?”此音一下子压倒一切声浪。
江青接着又召开10万人批斗大会。人们用沙石连同瓜皮打彭德怀,他万念俱灰,精神崩溃了。……精神的折磨,肉体的摧残,长期得不到申诉的冤屈,终于使彭德怀倒下去,最后永远起不来。
就连改变中国历史和命运的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为了大局,为实现自己的思考和办法,为了取得工作主动权,他也作了一些违心的检讨,也向毛主席再三保证“永不翻案”。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1962年12月,“批刘邓路线”,当自我批评无法躲过时,邓小平承认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不完全符合毛泽东思想。邓小平他说,我脱离群众的做法清楚地证明,我是完全不适合担任中央委员会交给我的重要工作的,我在“文化大革命”中所犯的错误证明我是一个没有改造好的资产阶级小知识分子,是一个资产阶级世界观还未有改造好的人。邓小平表示,他愿意真心诚意地努力改造自己。当时这是邓小平得以幸存的办法。
就连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党中央也同意批准,刘少奇、杨尚昆、彭真等61名中共高级领导干部在国民党的报纸上发表“反共宣言”和“脱离共产党声明”等等。国民党也坚守诺言和兑现诺言,在刘少奇等61人发表悔过之后即放他们离开反省院。而这61人解放后有22人担任了省委书记、副省长、中央机关副部级以上领导职务。
无产文化大革命中广州起义领袖张太雷之子张知春被抓入狱逼得疯了,刘少奇之子刘允斌卧铁轨自杀,邓小平之子邓朴方跳楼致残,郭沫若之子郭世英跳楼自杀,公安部长大将罗瑞卿跳楼自杀被救。
同是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副主席的章伯钧和罗隆基,前者承认“章罗联明”得以暂且过关,后者则不识“时务”死不认罪 “死路一条”。在上头的再三施压下,就算罗隆基死不“认罪”,但其“亲信”、“亲密朋友”、“机要秘书”屈于压力对罗隆基作了不真实揭发检举,《人民日报》及其他报刊也全文刊登了3个人的揭发原文,最后众口铄金,积毁销骨,积羽沉舟,罗隆基的罪恶、千古冤案也就形成了。罗隆基在批斗大会上质问其的“亲信”,别人与我无关系,可你却是社会上所谓我的“亲信”,“亲信”揭发的难道还会错吗?还会冤枉吗?所以3人之中你捏造的事实对我危害最大。
中央工作组抓我逼我,抓逼司机邓伟强、抓逼前秘书杨敬选、抓逼老部下黄昌炎等揭发叶振成,要逼叶振成老婆成证人,与罗隆基一模一样。
刘少奇之子刘允若、女刘爱琴揭发刘少奇,“文革”中夫妻、父子互相揭发也就如此。
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常委、不屈于国民党的闻名中外的“七君子”之一黄造时,从1957年8月10日起写了10多年忏悔和检讨书,才得以一时解脱和延长性命。
著名科学家哥白尼发表日心说被宗教裁判所活活烧死。布鲁诺因宣扬和发展哥白尼的日心学说也付出了震撼的代价,被活活烧死。十七世纪科学物理学的奠基者伽俐略面对宗教裁判所的淫威,只好两次受审两次屈服,并发誓“我现在宣布并发誓,地球并不绕太阳运行。”
法官大人,中央工作组明确讲“你们法院是按他们的指示审判”,你们送起诉书给我的法官也告诉我们“有罪没罪,是中央工作组决定,我们也可以提意见, 但最后还是中央工作组审批决定。”
也就是说对我的判决在今天未开庭之前早已作出。法官大人你们的审判不过是一种表面形式,你们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是按中纪委中央工作组的指示,是使他们的意志和臆断合法化文书化。也就是说,法官大人,你们虽高高在上,貌似认真审慎地听取起诉控告者和被告的意见后庄严地对我作出生死的裁决。但实际上,你们已没有自己的意志和意见,没有独立审判权,没有公正执法。实际上今天你们高高在上的法官和我这个低低在下的阶下囚人一样,同是屈服者,同是屈服于一个同音字“quán ”,只不过你们法官大人屈服的是权力的权,我屈服的是拳头的拳。你们屈服的权仅可能会影响你们的仕途,而我屈服的拳却足以夺我身家性命。
古今中外的伟人面对压力尚不能抵抗,都纷纷屈服、检讨、认罪,今天高高在上的法官大人你们也屈服于权威,我这个身困牢笼,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小人物阶下囚。面对不再伟大正确的至高无上强大无比任意捕杀的中纪委中央工作组:面对湛江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全部撤换了(中央纪委中央工作组、广东省检察院郝建民、潘锦毅、高额头检察官等多次喝斥我:湛江市领导班子全部撤换了,叶振成、 吴文庆、魏志远衰着,你还指望什么人来救你!?意思讲明,撤换后的新的湛江市领导班子不再代表正义和伸张正义,唯中央工作组之命是从,中央工作组在湛江可任捕任杀而没人敢哼一声,也讲明中纪委中央工作组的行动包括抓李明,不是正确、正义和合法的,否则,旧的湛江市领导班子乃至全中国全世界都没有人能救我李明):面对旧领导叶振成和直接领导黄昌炎被捕及我的直接党组织外贸集团党委被摧毁;面对失去党组织、失去精神支柱、无依无靠;面对湛江市很多高官、湛江被抓的几百人乃至全市630万人对中纪委中央工作组的屈服;面对很多自由自在的人屈服而对我作假证,甚至自由的吴伯康怕失去自由自编自己(不知真实否)在香港参与我李明、叶振成、庞茂谈纸生意;面对中纪委中央工作组的铁拳、脚板、身心折磨、以兄弟做人质、灭杀全家做威胁、屌屁眼、捐器官。目前,我家人请的律师在答复我不能作无罪辩护时说“9898案无罪辩护要经省司法厅批准。” (试问小小的广东省司法厅有能力有胆量改变中纪委的决定吗?)律师明确告诉我,他亲眼看到了很多香港、美国供应商出具供应纸张给我的(假)证明和船运公司给我运输纸张回国内的假证明(我说不可能,但律师说亲眼看到此假材料,外国和香港公司出于中国压力而作伪证,也就是广东省检察院作伪证)。律师劝我认罪时说“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审李明的案件的法官私下对我们说,检察院起诉李明走私这么多船纸张,李明不承认不认罪不太好!”也就是说,今日面对受中纪委中央工作组操纵不独立不公正没有审判权的法院法庭法官;面对不承认检察院起诉罪不按起诉认罪,认罪态度不好就杀头的法庭。我能不屈服(假)、能不“检讨认罪”、能不“供认不讳”(假)、能不“忏悔”吗?
我只有屈服认罪(假),只有陷害叶振成、吴文庆、吴伯康、庞茂他们, 以保护我的兄弟,以企望满足家人的哀求和自己的欲望而生存。除此,别无选择。
身困牢笼7个多月中我生不如死,犹如被西汉朝吕后剁手斩脚、挖眼割鼻扔到厕所里,不杀她却慢慢地折磨她,难受的欲死不能的戚夫人。
目前,控告者起诉我十恶不赦,“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仅有可怜的无期、死刑两个档位给我。孤独绝望的我,此时此刻犹如大明思想家王阳明的“危栈断我前,猛虎追我后,倒崖落我左,绝壑临我右”。
尊敬的法官大人,恳求你给心荷千斤背负万两的我指点迷津。此时此刻,我是选择不屈抗拒赴死,是选择屈服坦白认罪按指示陷害别人而可能获生,还是第三条路不抗拒又不屈服,既认罪(假)又不认不服罪,敷衍了事奢想混过关,生死由天或死多于生呢?法官大人你说你会指点和支持我不屈抗拒赴死吗?真主能让我陷害别人而可能获生吗?如来观音能带我行第三条路吗?善哉!善哉!我佛慈悲!阿弥陀佛!
“走人檐下过,不得不低头”。高压之下,只有金刚石碎而不变,此外万物都要变形,遑论血肉之躯的人。从前,我如果不屈服不认罪不供认不讳(假的,即说送钱),我还能躲得拳头脚板?还有命捱到今天?现在还能站在被告席上?你们法 官还有机会开今天这个庭审?还有机会见我这个十恶不赦但又很靓仔的李明吗?(不好意思,我老婆一直说我是靓仔。)
但是,公开庭审总不能没有罪证吧。其实没有事实、没有书证、没有人证,控告者湛江市人民检察院照样可以控告起诉我,裁判者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更可以判决我。因为在起诉之前,不,确切讲应是在捕捉我之前已给我定罪、给我判决。但你们上级已对全国乃至全世界宣布所有庭审要公开,你们上级又标榜自己公正执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漏掉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
公开庭审又不得不面对众多的公民,无证无据怎么办?这个问题难不了你们,你们掌握了我及广大公民所没有掌握的权力,你们有枪有炮有暴力,你们至高无上、所向无敌,就如我家人委托的律师所说“他们面对这么多参加庭审的人,拿不出证据行吗?编造都给你编出来啦。”不错,他们一直在编造伪证据,因为我本人就是一个亲身参加和最大的帮中央工作组编伪证据之人。
首先从编造罪名开始,中央工作组给我编造罪名,编受贿罪拘留,编挪用公款罪逮捕,编走私罪起诉判决,接着逼我编我自己的自供。抓我翌日即1998年12月2日,中央工作组大领导、最高人民检察院曲大检察官(女) 呵斥道“李明,我明确告诉你,……你特别是要揭发叶振成的问题,一定要立功。……你若不讲,不肯配合,就算你有再好的心理素质(加强语气),再坚强的意志,我们要整你,你肯定要垮,你不讲, 是自寻死路!”
他们指导及合谋我,用叶振成老婆叶丽凤作证见到我送钱给叶振成。于是又指导司机邓伟强行车中见到我在轿车后排用报纸裹包好的钱送给叶振成,又有我预先用牛皮信封装好用枕头压盖送给叶振成的钱给后进屋来的杨敬选看穿(抓关证人,杨敬选被抓关入看守所后被迫作出的证词。),又有叶振成战友在楼下看到知道我在楼上叶家送钱给叶振成,我又见到香港XXX先生预先用信封装好面额“1千元”的美元送给叶振成(美元纸币最大面值是1百美元),又有吴文庆批借财政的钱给我,我又转借美国人帮吴文庆担保其子办理出国读书手续等等。
法官大人,今天我又再当庭坦白以求宽大处理,我读大学时杀了一名女同学,关押在茂名看守所时强奸了一名少女,刚才路上我又萌生了杀死押送法警的念头。犯如此足以杀头10次以上的大罪若去调查都有证人,或者不需调查我承认我确确实实犯了杀人罪。
(1998年)去年,湛江市交警麦梦溪烈士在湛江党校门口被杀,凶手找不到,于是有关部门抓了30多人,在“政策攻心”下,大多数人都坦白认罪(叶振成前两年分管公安,我与公安局领导熟,知破案内情。),有的说是用刀捅死,有的说是用棍棒打死,但凶手只有一个。
由于工作关系,我的一名常跑国内的香港律师朋友与我辩论时说“中国根本就没有法律可言,在外国你证明不了人家犯罪,那人家就没有罪,而中国,你自己证明不了自己不犯罪,那你就犯罪。”刑事诉讼法规规定 法律只赋予被告人有辩护权,而不能强制他承担证明自己有罪或无罪的责任。法官大人,不知你同意不同意香港律师的讲法,不知你能不能用我供认不讳的《忏悔书》和刚才庭上所作的杀人自供判我死刑。
法官大人,假如你有能力和公正执法,你们将或可能乌纱不保。相反你们的一纸判决一张很轻易的判决书,一个有为的青年就会结束他的政治生命和生物生命,一个两岁半的小姑娘就会失去父爱,一个女人就会失去丈夫,一对老人就会失去儿子,几个青年就会失去兄长。你们一张不用经过大脑思考的判决(千万不要和控告者起诉书那样,令我的校长、曾当过你们院长的法院被人看笑话),将会给一个家庭带来无穷无尽的痛苦和灾难,而这又是你们法官、起诉控告者和我以及很多很多人都十分清楚我不是罪有应得的结果。
法官大人,今天是我最艰难的日子,同时是我讲话最多的一天,尽管我所说的任何话都无法改变你们上级庭审之前早已作出的决定,反倒因此冒犯你们及他们的尊严而加速我的灭亡,但我还是将以上我认为比我的生命更重要的真理,而你们上级却绞尽脑汁要予以消灭的话倾吐了出来。我要示你们以及大众以事实真相,而不是以欺骗或推卸或哀求来逃避罪责。我无法想像的是,以法律神圣至上以公正执法为一生最高追求的你们,对我讲的一切会无动于衷。我无法想像,你们只根据上级指示和上级政策(中纪委领导讲湛江案件的判决是政策指导法律), 而不是根据法律和公正,宁要政策不要法律,宁要违法不违纪(不执行政策即违纪),将一名无辜的被告移交给创子手,我们社会主义制度自诩的公民自由、依法治国在哪里?法庭自吹自擂的独立公开公正又在哪里?你们只顾乌纱而不顾正义,你们不是在纵恿犯罪,不是在或间接在破坏党和政府的威信,不是在背叛法律和对祖国的不忠吗?
法官大人,卢梭在《日内瓦手稿》中说“当他的情操和他的思想能够上升到热爱秩序和热爱崇高的道德观念的时候,他就绝对不可能在一种使得自己好坏莫辨善恶不分的事物状态之中,确切地用自己的原则。”法官大人不应好坏莫辨善恶不分,毫无自己的原则。
法官大人,我想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是你们法官们的法院,而是全湛江市630万人民的法院,你们有权出卖你的良心,但你们无权出卖湛江市630万人民。
法官大人,起诉控告者及其上级的控辞苍白无力,证据自相矛盾难以自圆其说(其实没有证据)。恰恰相反,他们的所谓证据帮我解脱罪名和证明我清白无辜(从起诉我的23船纸张报关单清楚看出,其与我毫无关系或关联)。
法官大人,你们或你们被迫听指示听控告而不愿听反面意见,把恶意中伤陷害当作最可信。不要真凭实据,判决是很容易下的,但错杀了人是难以挽回的,中纪委中央工作组现在给你们下指示判决,如果有哪一天有个外星人追究错误时,中央工作组他们会给你负责吗?你们的判决若经不起时间经不起历史的考验,总有一天一切都会昭然若揭,你们的非正义就会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难道“文革”的罪恶历史,你们忘得一干二净了吗?
法官大人,我还要说,如果我现在同时向你们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提出诉讼,将湛江23船纸的货主和船东告上法庭,你是否可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广东外经湛江公司、湛江开发区劳动服务总公司、吴川新新印刷厂、吴川进口商品保税仓、吴川向阳工业公司、东方红印刷厂等湛江货主作为被告,判他们败诉,将湛江检察院控告者今天起诉书中列的23船纸张退还给我李明?你们是否可将“友谊14”、 “友谊18”等运输23船纸张货物的船东作被告,判他们运输中偷走或换走我李明的货物而要赔偿我的损失呢?我想在你们刑事判决下来后我会(当然我死了我会委托他人)向你们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而不是向其他法院提出如此民事诉讼 。
问了法官多次,我也问问检察官大人,您读过法国大作家雨果的《悲惨世界》吧,您现在在法庭上搬出来的证人会比侦察员沙威、苦役犯布莱卫、舍尼杰、戈什巴依四人有力吗?您的书证充分确凿吗?否则,您们不也在拼凑罪状给我吗?
你们不杀我,我的心也早已死去,我现在已经没有爱也没有恨,但对于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那位在我身上试拳脚、喝令押我到深圳市看守所令死刑犯屌我屁眼把我活活屌死,亲自与广东省检察院郝建民一起丈量子弹入口位置的大领导,对于超水准拳打脚踢我的广东省检察院郝建民、潘锦毅,我再三努力再三安慰自己将他们往好处想,但我下意识闭上将他们往好处想的眼睛睁开,出现在我面前的3位领导却变成了烂摊“阿Q”。我揉一下眼睛再看,他们3位又变成了电影《七十二家房客》里的三六九,再定睛一看,他们又变成了法西斯希特勒(因为刑法教科书讲明刑讯逼供是法西斯暴行,与我们社会主义法制格格不入)。以后不管我再怎么努力,也无法将他们3位与中央级领导、省级领导的影子重叠,他们身上连生产队级领导和生产队检察官的影子都找不到。讲这番话不大符合我的性格和我一贯的做人原则,我在我们党内和我们政府工作多年,深知党和政府威信的重要性,但糟蹋法律、破坏党和国家威信的是他们,况且我已被他们践踏得人不是人鬼不是鬼。
七个多月的精神和肉体的生不如死的折磨和摧残,我的灵魂出现了两个我,一个“我”仍然想念党,永远跟着党走,另一个“我”面对残酷的迫害,在悲愤,在怀疑自己的信仰和一生的追求及奋斗。过去我诚心打心底里呼喊“共产党万岁!”,但此时此刻,我想喊最想喊的是“母亲万岁!”
或“我本将心托明月,谁知明月照沟渠?”(《封神》十九回中说)。
叶振成,我第一次够胆这样喊你,你害得我李明很惨呀!如果不是你的株连,我不会坐牢,若果你肯向党和政府低头“认罪”,中纪委就不会捉我来检举揭发你的罪行,而我也就不用陷害吴文庆他们。但思想一下,我又不知道我恨你什么,因为路是我自己选择的,但在这里,我寄言市政府办的旧同事们,特别是XXX、XXX(不能说出你们的名字),在跟随或安排你帮哪个 市领导市长工作时,你千万千万记得问清楚这位市长大人日后是否会坐牢,以免重蹈我的旧辙,步我的后尘。
湛江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柯明主任,我与你打交道3年,我一直很支持你的计划生育工作,但今天我不得不给你提出疑问。在一个必须自己证明自己无罪才算无罪的司法制度下,若果我父母只生我一个孩子,或再搭上一个姐姐或妹妹,即使我有几个兄弟,但兄弟都没有受过教育,都呆在我祖宗错误选择的穷山僻壤,我不早就妻离子散了吗?两岁半的女儿不早就流落街头扒坭巴往嘴里塞了吗?如果我是一个独子,又未结婚,父母又七老八十,不说何人为我伸冤,又有谁给我父母亲一口水呢?又有何人信服你们的“生一个孩子好”的宣传和鼓动呢?
现在,我的思索跑离法庭,飞到150多公里外的徐闻县。徐闻县管理县政府大院的陈叔常常在大院内呼唤,各家各户要关好自家的鸡,否则捉到归公,毒死不赔。
可有一天,陈叔又在徐闻县政府大院内边敲锣边大喊,县委县政府决 定今晚打风台,各家各户要做好防风工作。但愿这次的“9898”大案不是披着搞经济案件的外衣搞政治逼害或达到政治目的或堂而皇之地搞“文革”运动,不是人为主观决定“打风台”,但愿对我的控告和判决不是如此。
法官大人,不要把旨在以儆效尤的法律变成可以滥施的苛刑。路易十五的孙子是一个无辜的孩子,他唯一的罪名是做了路易十五的孙子,以致殉难于大庙(注:法国国王路易十七是路易十五的孙子,1795年十岁上死于狱中。)。卡图什的兄弟也是一个无辜的孩子,他唯一的罪名是卡图什的兄弟,以至被人捆住胸脯,吊死在格雷沃广场(卡图什1693一1721,法国人民武装起义领袖,1721年被捕,被处死刑。)。刘允若刘允斌兄弟唯一的罪名是刘少奇的儿子,以致被迫害致死。
我如果有过错我如果有罪,唯一的罪名就是曾经当过叶振成的秘书。中纪委中央工作组为烧熟叶振成这一只鸡蛋,便拆掉整条村人的房取木梁来烧叶振成。
法官大人,你的判决是无比重要的。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裁判,所带来的恶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然是冒犯了法律,不过是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是破坏了法律,如同污染了水源。”。培根又说:法官务必当心解释法律,千万不要穿凿附会。推理论断也不能勉强,因为世界上最要命的曲解就是对法律的曲解。俄罗斯著名诗人政治家加甫里尔.杰尔查文说“偏私的法庭比强盗还狠。法律睡觉时法官就是敌人。”。所以,所罗门曾说“如果谁让善恶是非颠倒,那么他的罪恶就犹如在水井和泉水中下毒。”。
法官大人,虽然在法庭上未免有点遗憾,但毕竟有幸认识你。可我即将离开人世,中央工作组领导、省检察院领导,乃至现在高高坐在法庭公诉席上的湛江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都一致如是地说判我死刑。
因此,我说这么多也无法改变中纪委中央工作组早已决定好的我的命运,即使我绝对无罪,反正你们也要按照中纪委中央工作组早已作出的决定判我死刑枪毙我。
临死前,我有一个最大的遗憾就是,我未能有幸认识指控书中(起诉书),列与我一起共同走私犯罪的同犯或作证我犯罪的人。指控书当中的李深已死不可以复生,我再也不可能与李深相识相认。起诉书当中罗列的23船纸张的湛江货主、船运公司人员、检查验货放行的海关关员、商检官员、湛江码头的人员。这些人应还在世或就在眼前了。尽管以前我与他们从未谋面,互不相见相识。法官大人若允许和安排,现在即在我临死前能见识他们,以让我死个明白。
否则,我将如一个强奸犯人,从未见过接触过被强奸者一样,非常非常的遗憾。这样就处死我,我是死不暝目的。
后记:1999年7月15日庭审后,7月25日广东省检察院郝建民、潘锦毅3个人匆匆赶来提审我,要我确认我罪行未果。8月14日中纪委两名领导令我跪下,以逼我承认麻章外贸有限公司所出售纸张大部分是香港进口的,不完全达到目的。
法官大人,我的不死,也许你们作了努力,我家人也许会感激你(我出狱后才知道法官是判我死刑的),但我依然无法认罪服法和感谢你们,将起诉书和判决书对照一下便可清楚,起诉书中的23船纸都列明“友谊14”等船名,在判决书中没有了。起诉书中控告李明与走私分子李勇、李深、代梅芳串通走私,在判决书中只剩下我与李勇、李深串通走私,而李勇不会报关、李深不会报关,李深说没代过我报关和说我没走私。
判决书省去船名是因为得不到船公司证实或船公司已证实纸张不是李明的以及船运的纸张品名数量与报关查验的相符一致。省去代梅芳是由于代梅芳没代理过我的纸张报关,据法庭说代梅芳是张猗的手下是具体报关员(据李深口供说,李深将其报关公司承包给张猗,代梅芳是张猗的手下,是具体报关操作员),省去代梅芳也就是没有任何人代理我的纸张报关,哪还存在我与李深李勇串通走私?判决省去代梅芳就应判我无罪。
法官大人,你们给我签的那份庭审记录,若用你们的庭审录影一对照,也尽知是一份不符庭审的经过人为加工的“庭审记录”或“审讯书”。中央工作组确认不了我的罪行,讲明是故意“啄”我整我,而你们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则帮他们掩饰确认判我入罪。按照法院判决,李明写信给“有关”人员的措词, 1999年9月10日,我被押到有关监狱,有关监狱有关人员问我犯什么罪,我答,我于有关年月犯有关罪,被有关检察院起诉,有关法院判决,判决有关徒刑,剥夺有关终身。从此开始,你们法院判决都是判有关人、有关罪、有关徒刑了,或你们中级法院成为世界第一个用“有关”之词下判决的法院。
我再冒死地讲一句,群众说:“共产党的干部,排队用机关枪扫射,有极个别会有冤枉,但若隔一个打一个肯定会有很多漏网的。”
若涉案的近千名党政干部都是罪犯,被判的300多人应坐牢,那就说明群众的议论是对的,你们根据群众的议论办案也是对的,但若果群众的议论不对或片面,那么很多党政干部就是被屈打成招的,全国特大的走私受贿案也就是全国特大的冤案。
2019年10月4日,全国电视观众都应看到中央电视台播放的新闻。泰国法官卡纳功宣判5名青年无罪释放之后,在法庭上当庭开枪自杀,而他上级的要求是下达死刑判决书。他的遗言是“真相被左右,以命换正义。”这是后话。
十三、与家人永别
见妻见弟不见父母幼儿
7月14日
昨天,是我开庭的第一天,我见到了我的两个弟弟,今天下午又见到我另两个弟弟。但还是没看到生我养我的父母,还有我两岁半的小女儿。
亲人们,你们知道否,今天可能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国家政策规定判死刑的犯人不准不能会见家人)。从此活泼泼的人世间将在我身后阖闭,从此我将步入一个冥不可知天悬地隔的世界了。
今天下午,八个多月来我真正见到了我的妻子。
在哪痛苦的八个多月监禁中,我四处奔命,既身负着中纪委和广东省检察院领导的拳打脚踢,又日夜苦苦地想念着我的妻儿,苦苦思索妻子死后两岁半女儿的着落,苦苦思索我家兄弟五人和父亲被捕,人亡家破后老母亲的惨状。
我的妻子完全变了人样,她既瘦又黑,既憔悴又无神,仿佛变成了一个小老太婆。可见,近二百多个日日夜夜,她身躺在病床上,心却苦苦地追寻着她那下落不明生死未卜的丈夫。
但她的坚强令我异常的惊奇,这个不时因与我小别而流泪的女人,今天并没有哭。这个远离故乡被广东省检察院检察官郝建民潘锦毅两人辱骂为“鸡婆”的四川小个子女人,今天并没有掉半滴眼泪。她的坚强也许源之于爱情和坚贞,源之于她坚信太阳终究会躯散乌云。
在这之前,她已经托律师传话给我“老公,你放心,我会坚强地活下去抚育好我们的子女。”
今天下午,两名法警押着我离开法庭时,激动冲昏头的她,用她弱小的身躯冲击强大庄严的法庭,竞欲最后拥抱我一次或企图把我抢回到她的身边。她与两个高大的法警对比,犹如蚊与牛比。
她不能得逞,她抢不过法警,她连摸一下她丈夫的机会都没有。
老婆,他们能夺走你丈夫的自由和生命,但夺不走我们的爱情和信念。
亲爱的妻子,今天见到我,你应有千言万语,满腔苦水和委屈,千箩万担泪水,要对我说对我诉对我流。虽然他们不准你说你诉,但你也并不哭并不流泪。
亲爱的妻子,你知道,我也明白,我们夫妻应该再也没有机会见面了(我判死刑后,看守所规定禁止我会见家人)。但你的坚强还是深深地激励着我。再见吧,我的爱妻!
今天下午庭审结束后,押解囚车从法院开出飞过我的宿舍楼时(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百园路大门口左侧一百来米),我仍忍不住掉头闪望我的宿舍阳台和出口,企望奇迹的出现。
我希望我的父亲抱着我的小女儿象电影《英雄儿女》那样,老工人抱着小王芳追赶着囚车,我小女儿不停地哭喊“爸爸!爸爸!”。但我最后还是失望还是绝望了。
检察官法官在拼凑罪状我给
7月15日上午
法国作家雨果《悲惨世界》中的法庭,检察官指控商马第就是苦役犯冉阿让,商马第的律师也并不否认这件看来很不幸已被证实的事实。
四个证人,侦察员沙威和被告从前的三个贼朋友,苦役犯布莱卫、舍尼杰和戈什巴依。他们都向法庭作证他们都一眼认出这个商马第便是苦役犯冉阿让。
检察官对律师的“忠诚”也表示祝贺律师也祝贺检察官的“高论”。
证据充分确凿,商马第摇头说都不认识,这个人已百般抵赖毫无作用。
庭长正要宣告辩论终结,真正的冉阿让现在已是市长的马德兰出现了。这个法庭变成了一个拼凑罪状的地方。
今日,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法官,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大检察官,您现在在法庭上搬出来的证人会比侦察员沙威、苦役犯布莱卫、舍尼杰、戈什巴依等四人有力吗?您的书证充分确凿吗?否则,您不也在合力拼凑罪状给我吗?
逼迫秘书司机指死领导破坏了人与人的信任
7月15日下午
党中央派来的中央工作组都使用暴力,使用刑讯逼供,不(需)用调查对质,不(需)用事实就起诉判决。
如果人人都按中央工作组指示作供作伪证指证他人,这个国家哪还有什么法律和公正。叶振成的前任秘书杨敬选、曾任秘书李明、司机邓伟强,假如再加上叶振成老婆等人指死叶振成。
再如中纪委领导所说“小子都不保老子了”(不知道他们指谁指哪一对父子?)。家庭有垣墙,是用来敦睦亲情的。逼他人老婆儿子指证揭发丈夫父亲,不是在拆垣墙?老婆孩子不可信,那么每个家庭还有什么温情和依靠。司机秘书不可信任,那么人与人之间还有什么信任可言,这个社会还有什么信任可言?
律师受当事人委托,不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受人钱财不替人消灾,受当事人钱财却按中纪委指示诱逼供当事人却为检察院工作,却想方设法帮助检察院入当事人的罪,却引导指使当事人陷害其他人。这是当事人信任和依仗的律师吗?这是当事人的家人花血汗钱请来的辩护律师吗?
湛江这个地方人人自危,官官自危,谁还敢来湛江?谁还敢当官?领导被秘书司机老婆指证死了。丈夫连累妻子(如李勇的妻子、谢昌钙的妻子都被抓),儿子连累父母大姐大嫂(如林峰),谁还敢要秘书司机老婆孩子。相反,谁又愿意当领导的秘书司机?中央工作组不是主张不要父母亲人,不要秘书司机吧?
因此,为安全起见,领导只好不坐车走路步行,领导自己写文章写材料。每个人只好当光棍或自梳女,不要生儿育女,以免带来被揭发的隐患。
上下级之间,领导与工作人员之间,不再信任,人人都要防一手。
共产党内同志之间不再信任,这个党将是一个什么样的党?这个社会将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或我们党将把这个社会塑造成什么样的社会(风气)?我们党将把这个社会引向何方?
日本教育家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基本信赖关系,是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本前提。
诺贝尔奖获得者,苏联著名作家索尔仁尼琴在《古拉格群岛》中揭示的“先进理论”,主要指苏联极权统治下通过恐怖和暴力维持统治的核心机制,具体表现为:
一、统治手段的特征
书中详细描述了苏联劳改营中以折磨、刑讯、株连流放等极端手段迫使犯人承认“莫须有”罪名,通过摧毁个体意志实现群体控制。例如:
刑讯逼供:采用生理与精神双重折磨,耗尽犯人体力与心理防线,使其被迫承认罪名。
司法荒诞:出现厂长因停止鼓掌被判十年劳改、裁缝因针插报纸被捕等荒唐案例。
株连机制:通过告密、株连亲属等方式瓦解社会信任,形成“人人自危”的生存状态。
二、社会后果
这种统治模式导致:
1、刑事犯凌驾于政治犯之上,政治犯遭受欺凌与压迫;
2、亲情断裂、道德沦丧,形成“大义灭亲”的生存法则;
3、社会信任崩塌,人与人之间只剩敌意与自我保护。
索尔仁尼琴通过这些描写批判了苏联极权统治的反人性本质,揭示其表面光鲜制度下隐藏的暴力机器。 这是后话。
十四、庭审结束又恢复进行侦察审讯
开庭之后仍诱供逼供
1999年7月14日,控告我走私纸张在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结束。同年7月22日,我在湛江看守所签了一份与庭审实况不一致的庭审记录。
中纪委中央工作组企图用子虚乌有的罪证起诉我,用判死刑来威逼我在法庭上认罪未果。后又用庭审记录设计算计我认罪亦未果。
7月25日,得到我在法庭审理和签庭审记录上,都不认罪的信息后,原办案侦察审讯的中纪委中央工作组广东检察院的郝建民、潘锦毅和另一检察官,三人匆匆从广州赶到湛江看守所逼供诱供我确认我的罪行。
8月14日,又接着换一批即第二批中纪委中央工作组广东检察院的官员,到湛江看守所逼供诱供我。
9月6日,这第二批纪委中央工作组广东检察院的官员再逼供诱供我说:将你的纸张是如何进口,讲清楚纸张进口的来龙去脉还来得及。这是后话。
三批次逼供诱供不成后,中纪委中央工作组也就不再藏不再掖着,直接告诉我他们没有证据证明确定起诉的23船纸张是我的,但因我不肯帮他们搞掂叶振成,所以他们用不存在的走私罪来搞我。
与此同时,我家人花钱请的律师赖文、律师李峰,两人也按中纪委中央工作组广东检察院的指示,于7月15日,7月23日(7月22日下午刚签完庭审记笔录)、7月26日、8月15日等四次到湛江看守所诱逼我承认走私纸张罪。均未果。
以上中纪委中央工作组官员和我家人花钱聘请委托的律师,他们的逼供诱供都已提前在本书开头第22页至第34页作了详述。
林峰说抓捕说叶振成受审不屈服说李明庭审不屈服不认罪
7月16日上午
6月30日,我从广州黄华看守所被押回湛江看守所第1监仓,7月2日,林峰从广东省看守所押回到湛江看守所第1监仓。经过几天的接触后,林峰带来了话题。
林峰说,他原是湛江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中正公司(张猗任经理的公司)的司机,
9月16日,中央工作组带着武警把湛江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中正公司全公司的人抓完,还抓了同楼的其他公司的人,后知道抓错人,才放了其他公司的人。
看到这样的情形,林峰赶快回避,两个月后以为没什么事了。林峰打电话回家,电话刚打完不久即被冲上来的武警逮住(林峰家的电话被监控被跟踪),当场还搜了他居住的朋友的家。
林峰现在才知道,抓他后,不但搜了他的家,还搜了他父母、姐姐、大嫂的家(大哥去世了),搞得全家人都人心惶惶,以为林峰他犯了滔天罪行。
林峰他的老父亲本有心脏病,前年刚受大哥被火车撞亡的打击(林峰大哥林伟在机场路铁道口被火车撞小汽车撞了), 差点又发作亡去,全家人不知林峰做过什么违法的事,但见此情此景都认为林峰必死无疑了。
林峰被押到广东省看守所。一入监仓,中国农业信托投资公司广州公 司经理XX即对他说,你们的市长叶振成原来就睡这里,他刚走你又来。同监仓的人后又告诉林峰他,你们的市长每天都是晚上10点半电视一停就带出去提审,一直都是第二天早上6点才回监仓。天很冷,但中央工作组不准叶振成穿冬装,只穿一件夏天穿的衬衫。
叶振成被如此连续折磨一段后,广东省看守所方面看不过眼,出面交涉干预,中央工作组才把叶振成他押调到其他地方去,可能是押到一个秘密的没人能干预中央工作组殴打折磨人的地方。其间,叶振成他还挨中央工作组的殴打。
……我被捕前也听讲叶振成脸都被打青肿。我到四会监狱后,又听从广东省看守所来的原广东省乡镇企业局副局长林长溪讲,叶振成很坚强,但被折磨得很惨,提审时冷他,又不给他拉尿,叶振成也不顾一切,就在审讯室内拉出条屌就地就拉尿。
林峰讲,他自己被打被折磨了半年,什么都不承认,湛江海关港口办副主任庞土兴坦白讲林峰代张猗送30万元给他,而且将送钱地点、送钱时讲什么话、林峰开什么颜色的车都讲得很详细。后林峰否认有此事,广东省公安厅后来调查落实并无此事。
在8月25日,我到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听判决时,与湛江海关港口办原副主任庞土兴在法庭外蹲在一起等候逐个宣判,我问庞土兴,为何要这样坦白说林峰代张猗送30万元给他?庞土兴答说是被逼迫无路可走,才如此编一通以此求得一时解脱。
林峰讲起诉他走私,就是起诉说张猗交代他到霞海海关办理一批钢材的担保提货,因湛江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中正公司,有国家颁发的“先提货后征税”的资格证许可证(湛江很多公司都有),他不承认起诉否认自己去办理过担保提货手续,但中央工作组现在硬要判他办理过提货犯走私罪。
不知是天意还是人为使然,我请的律师刚好与林峰请的是同一个律师李峰(湛江市第二律师事务所的所长律师)。
7月20日,林峰会见律师李峰回来后对我说,律师李峰对他说,李明还算是个男子汉,李明面对中纪委中央工作组不认罪则判死刑的威胁,在法庭上不屈服不认罪。现在起诉李明的23船货(纸张),都无法证明是李明的货物,按平时(检察院)是起诉不了李明(法院)更是判不了李明的罪的,即使现在是中纪委中央工作组办案的特殊时期,他们也不敢无犯罪证据硬判李明死刑(最后,中纪委中央工作组还是敢无犯罪证据硬判李明死刑,这是后话。)。
李峰律师在我庭审前受检察官的指示诱逼我认罪。李峰律师看到我不肯在法庭上认罪后,又私下说实话说我是条好汉。李峰律师在庭审后又接到检察官的指示,于是又诱逼我认罪。李峰律师是一个矛盾体的人,但偏向于帮中纪委检察院入李明的罪(并拖死叶振成等人)。这是后话。
许多人在平日装腔作势,好似高尚无比坚强如钢,一到危及关头便丑态百出,以求苟免和自保,因为他们内心并没有真正高贵自尊和坚强。
当时和日后,湛江人民议论说,只有叶振成集高贵、自尊和坚强于一身,因此才遇险不惊,甚至在生死关头,都一直保持高贵、自尊和坚强的风格,令人顽廉懦立,肃然起敬。
落入强大无比各种审讯手段尽用的中纪委中央工作组手中,被迫自诬诬人以求苟免和自保,或许还情有可原。但有如湛江市外贸集团唐明副总经理等人,出于歹心或私利捏造事实陷害他人,这定然永远不齿于人类。有些人为自保或只顾自保,有能力救却见死不救,也应得不到人们的原谅的。
后来,林峰被以走私漏税额800万元判8年(若真是走私漏税800万元,至少判15年有期徒刑。而我却被以走私漏税1000万元判死刑),中央工作组用别人的犯罪证据来证明林峰有罪,林峰他带着冤屈被押送去了广东省阳春监狱坐牢。这是后话。
对中国司法制度不抱希望
7月16日下午
湛江市看守所,湛江市人民检察院陈福检察官带另一名检察官,还有(湛江)市外贸集团公司的一名干部。
陈福:李明,今日同你单位的人来找你,就是要你将香港的股票交出来,以减少损失,我们可以向法庭求情,轻一点判你。
外贸干部:李总,看来你现在精神还可以。
李明:你是哪一个部门的?我认不到你。
陈福:你一共用了4百万元买股票?股票行叫什么名称?
李明:是香港一间股票行,我交待姓方经纪代买卖,我还借了他人800万元,实际共投了1200万元。
陈福:你这么多钱股票敢交给人家代你炒,你不怕他骗走吗?
李明:香港事情,不能用大陆眼光推断,一个经纪牌照要几千万元,他们跑什么?你以为香港人都像国内的人一样?
陈福:追你股票,你讲还多欠他人800万元,你等于没讲。你这样的态度,可能会判极刑。
李明:希望这样。
陈福:你希望判死刑?
李明:生不如死啦,中国这样的司法制度,我还抱什么希望。
陈福:到时判你死刑,你留钱都没用啦,好似林春华(林桂枝)那样。你就交回来,减少损失,保条命。
李明:我还欠他人股票钱,还要我家人去还,交什么股票?
李明:(对外贸干部)你回去后,帮我转告那些关心我的同事,你说我没什么,一切都很好,请他们保重,也转告外贸集团公司唐明副总经理,叫他不要再对我落井下石了(唐明主动向中记委告发诬陷我送钱给叶振成和花钱买房给叶振成)。
法庭审理结束后,湛江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陈福还继续用死刑来威胁我。
陈福检察官威胁我判我死刑,我也毫不犹豫地回答陈福检察官说“希望这样”(我也希望判我死刑)。
“对死亡的恐惧被对这个世界的失望所压倒,这个世界太丑陋了,没有人愿意从坟墓中重新站起来。”——捷克著名作家米兰.昆德拉说。
况且,死亡,可使我得以解脱我害人害己的心理重负。死亡,可使我得以解脱中纪委中央工作组对我没完没了的逼供和威胁。
经历近一年暗无天日惨无人道的折磨,我对审讯已厌倦,我对“他们”已产生厌恶,我对生和死似乎也完全无所谓了。你们这些该诅咒的“官员”为什么还老是纠缠着我不放?
我生在这样一个不幸的土地上,我活在你们这群无法无天的家伙把持统治的国度里,我对人世对生命还有什么可恋?
你们这群家伙已搞死了我或已决定杀我,为什么还要再三逼迫纠缠着我?不让我安静几天或安静一点死去。
签与庭审实况不一致的庭审记录
7月22日下午4时
湛江看守所,湛江市人民法院法官,签庭审记录。
湛江市中级法院法官:李明,这是庭审记录,你只需要看你自己的,律师辩护的你不需看,你不用负责律师的言论。
我接过记录。
湛江市中级法院法官:你快点看,快签。
李明:不行,我要看一下才能签。
湛江市中级法院法官:你不能划掉,只能在那里修改和补充(他当场将我划掉修改的纸页撕掉重新用空白庭审记录纸写过)。
我所签庭审记录主要有:
一 、麻章外贸有限公司的纸是从深圳、东莞、汕头、 湛江等地进购的。
二、将“若证据确凿,我即走私”改为“我没走私,说走私是办案人员说我走私纸的”。
三 、法庭上举证的证据十分陌生(不敢断然否认是假的 或与我无关)。
四、起诉书中的23船纸张,我没有承认确认过是我的,也没有人和证据能证明是我的。
五、代梅芳没收过我的钱,没帮我代理过纸张报关。我没给过纸张给李深报关。
六、欧阳小姐只帮我听电话,改为:我只知道湛兴公司有一个欧阳静仪小姐,是订飞机票的,她与我毫无关系。
七 、我想自杀不少于10次,对叶振成等人的口供是被逼讲的。
八、还有一些好像这条船货没有之类的修改,因我仍在担心态度问题,不敢断然彻底地否认推翻。其实第一点已全部否认了走私罪(讲明麻章公司货是国内进的国产货)。
庭审记录,关系到我的生死。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却在我身旁,一直不停地追我催我快点签,又不准我修改庭审记录,就如催着要我的命一样。
果然,我粗扫眼一遍,这篇庭审记录与庭审情况不一致,是人为制作的记录,里面设了不少陷井和圈套。
但我依然写下,麻章外贸有限公司卖给湛江金叶公司、湛江日报社,重庆XX公司等国内公司的纸张,是从深圳、东莞、汕头等地进购的货物。
麻章外贸有限公司卖的纸张,不是香港万利威公司的纸张。我否认有走私行为。
令我签庭审记录的法官走后,中央工作组和我家人委托的律师,还一而再再而三地逼我认罪逼我吃“死猫”,逼我认下起诉书中的23船纸张是我的。
进口纸张并不违法,更不犯罪。就如拥有男性生殖器官并不违法并不一定犯强奸罪一样,进口纸张就一定走私犯罪吗?何况我连进口纸张都没有,连干那种事的器具都没有。
看守所内囚人讲受审说苦难
8月5日
湛江市看守所第1号监仓内,在看守所已关了三年多的郑九章和关了八年多的王学军,他们两个人与我谈了湛江市看守所里的不少事。
郑九章说,他两个月前还关在第5号监仓时,第5号监仓有一个叫梁卓军的囚人,他是湛江“9898”特大走私案的犯人(疑犯),他几乎每天晚上睡觉都讲梦话,大声地学审讯人员打他时的叫打声和喝斥声。
郑九章说,湛江建设银行有一个叫湛志民的人,在十几天的受审中睡觉不到十小时。
一个叫陈静的人,原本关在湛江第二看守所。赤坎区公安审讯人员连续打了他20多天,陈静实在忍受不了了。
有一天,审讯人员刚想动手,陈静却豁出去了把公安审讯人员的眼都打肿了。做梦也想不到“砧板肉”敢还手打的公安,将陈静拉出去看守所两天再送回来看守所时,陈静被打的已面目全非。湛江第二看守所看到陈静的伤势不敢收,赤坎区公安转丢陈静去医院留医近二十天,出院后转丢入湛江第一看守所。
第1号监仓的管工海南籍囚人陈运龙也诉说起来。陈运龙说:他受审时被打得很惨。公安打他他就签字承认。第二次又翻供,公安又打他他就又签字承认。最后,陈运龙胆子大了,公安一打他,他便冲出审讯室往监仓里跑。
廉江籍囚人宋炳光说:他在(湛江市)坡头区公安局受审时,公安警察将他一个手指甲剪裂成3条,用老虎钳钳住中间那条(块)强行拔出来。还用牙签打进指甲里去,十指联心痛得他尿流满裤,痛得他要死要活。
宋炳光说:坡头区公安还用针刺他的龟头(阴茎)。最难受的是他朋友被公安装在空铁油桶里,用铁锤敲击油桶,继而将油桶推在路上快速滚动,如万炮齐鸣,五雷轰顶,人简直立即神经。所以,他听到坡头区公安局局长雷啸天被押回来湛江看守所,他便咬牙切齿寻思报复雷啸天。
郑九章接着说:你们受的刑还没有我的惨。我在霞山区XX派出所受审时,公安开始用拳打会留有很多看得见的外伤,后来公安就变了手法,由一个人抓一本书垫在我的胸口,另一个人就用大铁锤猛打,震得五脏六腑都碎掉。这样打内伤内出血更要命,因为书垫着打又看不到什么痕迹。最后,公安他们嫌垫书打也麻烦,干脆用布包着铁锤来打我。
郑九章接着说:令我最难受的是公安将我两手两脚分开铐在两边的铁网上,先用烟头烫我的龟头(阴茎)。接着用水淋湿我的身,五个人一齐下电棍电,左右耳朵各一条电棍,两个大腿各一条电棍,有一个人专门电我的龟头(阴茎)。那天连续电龟头(阴茎)十多分钟,电那条“东西”(阴茎)只见烟头烫过和电棍击穿的溃烂外,十几天拉尿都没感觉,肿大犹如一条黑软橡皮胶棍一样。
郑九章湛江市南三岛人,三十岁左右,人嘴快手快脚快。一见他,就可看出郑九章是一个犯罪的天才。
有一天,湛江看守所专管第1监仓的陈X警察指示郑九章,对做工慢的人可使用暴力后,嘴快手快脚快的郑九章仅两拳三脚便把湛江市麻章籍我邻村的苏芳打踢飞出几米远,我冒险劝阻后郑九章才停手。
王学军原是湛江工商银行的会计,十七八岁被关押,关押了四年被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无期徒刑,上诉三年广东省高院裁决要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现在又过去近一年了重审还未开庭。
王学军被关时间过了八年,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原办王学军案的检察人员再次提审王学军,王学军已面目全非,小伙子变小老头,原办王学军案的检察人员还风趣地调侃说王学军长大了。
根据记载,俄国沙皇亚历山大二世(1855年3月2日至1881年3月13日在位),有一回亲临施巴列尔大街上的羁押所,并在227号单人监室命令把他关起来,在那里蹲了一个小时以上,想体验一下被他关在那儿的那些人的心情。我们的警官、检察官和法官,若也像俄国沙皇亚历山大二世那样将自己关入看守所,亲身体验一下被他们关在那儿的那些人的心情,(检察官)他们就不会那样风趣地调侃说王学军长大了。
王学军现在年二十五六岁,但看上去已是三十好几。但见王学军他脸拳骨高尖,本来大大的眼睛,由于深凹,已难见眼珠。两脸颊均有一条由上往下掉的黑带,加上他又剃了一个近乎光的头,整个脑袋活像一具骷髅。
由于天热,王学军穿着一条裤衩,他骨瘦如柴,肋骨清晰如推土机的链条尖突分明,肌肉萎缩,双脚小腿稍大于同监仓囚人郑九章的手臂,正面看双脚内弯曲成O字型,状如狗贩钳狗的O字型铁钳头,侧看王学军颈弯背驼尤如太阳落山后或枯萎后的一株向日葵。
若有人给王学军拍照片,其身体线条肯定清晰胜过第二次世界大战时,被纳粹德国杀人狂希特勒关在奥斯维辛集中营的犹太人。
王学军被关看守所八年多,头脑反应迟钝,声音细如蚊,眼已不大明,耳朵只能听几米远的声音,一下蹲5分钟头就昏,脚底和脚关节用手挤压已无多大感觉,用牙签刺只有一点内痛而无外感了。
不久前《羊城晚报》报道,中国科学家考察云贵高原一处大深坑后得出结论说,生活在600多米深坑暗河中的盲鱼之所以盲,是因为长期无光眼睛已退化之故。
我想王学军就犹如长期生活在大深坑暗河中的盲鱼,眼睛耳朵及全身的器官都在退化。他将来即使不死能出去社会,也犹如机械人或木偶人,变成了“真龙(聋)天子”,难以再分享喧闹世界那呕哑嘲哳的合鸣了!也难再睹熙熙攘攘花花绿绿的人生了!
王学军说,他被关八年多,湛江看守所换了三任所长,80%的警察已退休或调走,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换了三任院长,湛江市人民检察院也换了两任检察长。
我边听边看边叹息!
王学军却还自我安慰说“我还算好了,我那判死缓发回重审的同案人即第一被告关了八年多,现已病瘫不能动弹了。”
王学军说,他现在的愿望只有一个,就是死也好是活也罢赶快了结,他无法再呆在看守所这个暗无天日的鬼地方了。
是呀,一个案件拖了八九年没有结果(王学军若最后被判无期或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在看守所这段坐牢日子是不算刑期的。),一个人的人生特别是旺盛的青春期有多少个八九年呢?
8月20日
中央工作组刑讯逼供,恐吓,诱供、骗供、指供,问供等,他们用尽种种手段折磨了我几个月或近一年。
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6月19日通过《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条明确规定“凡经查证确实属于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告人陈述、被告人供述的,不能做为定案的根据。”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刑讯是指用刑具逼供审讯(刑具指用来限制自由,逼问口供或执行刑罚的器具,如手铐、脚镣、夹棍、绞架等);逼供是指用酷刑或威胁手段强迫受审人招供;诱供是指用不正当的方法诱供刑事被告人按侦察人员的主观意图或推断进行陈述。
法律法学上的定义或解释是:刑讯逼供就是对讯问者施以肉体或变相的体罚或恐吓威胁,逼使其承认被指控的罪行。如殴打、罚站罚跪、冷冻强光射、轮般突击审讯、长期关押、不让休息等等。施加一个人无法承受的肉体和精神折磨,使被讯问者陷于极度恐惧、极度疲劳和极度困乏中,使其产生一种生不如死的感觉(此时已由初时的审讯者要被审讯者死,变成了被审讯者主动要求甚至哀求审讯者搞死自己了),屈从顺从审讯者的意志承认原本并没有犯过的“罪行”。简单来说就是你说我或你要我承认什么罪,我就承认什么罪;诱供、骗供、指问供,则是指示、指名、指物、利诱(可从宽或释放)、诱骗(编造言词或假承诺等),被讯者清醒时,会由于智商、文化、判断力或法律知识高低或准确与否,而听信顺从审讯者的意思陈述。被讯者在神志不清迷迷糊糊状态下,被讯者更是“顺杆爬”,顺着审讯者所提问题中所包含着希望得到答案来作供,这种讯问方式更会迅速有效。百问百答,想要什么供词就会得到什么供词。而被讯者一旦招供,不但讯问者就连法官甚至正直善良的普通大众,都相信被讯者犯罪是罪犯了。
人们的逻辑是:如果你不犯罪,你为什么承认自己犯罪,你怎么会交代那么多细节,乃至犯罪动机手法整个过程都说的清清楚楚透透彻彻呢?殊不知,这一切都是审讯者指示诱导下逼使被审讯者编造复述出来的。无辜者一旦屈招顺供,便百口难辩,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人们一听到刑讯逼供往往仅联想到拷打,并没有将“刑讯逼供”分解为“刑讯”和“逼供”。刑讯刑施肉体往往会留下可看得见的伤痕,而逼供施压于心灵精神任何时候都是无影无踪。在中国至少刑讯致死的,会追究施刑者的法律责任,而逼供就算逼供致死,不但逼供者无事,更惨的死者失了生命不算,逼供者还可加一个令死者永远背负的罪名“畏罪自杀”。
刑讯会使被讯者肉体痛苦(至少开始是这样)。肉体痛苦到昏死过去后,受刑者便失去了知觉,失去了知觉也就失去了对痛苦的感受了。当然在受刑时,昏死前或恢复知觉后是极度痛苦的。解除受刑者的痛苦的主动权全在施刑者:一是施刑者不想搞死人,而看到人将死时停止施刑;二是施刑者达到目的后停止施刑;三是施刑者断然结束受刑者的生命。这三种情况或方法都可以解除受刑者的痛苦。肉体的痛苦,在程度或表现上是剧烈,在时间上都又可以说是短暂的(相对于精神痛苦),在转变上也是迅速的。即施刑者一旦实施以上三种措施,受刑者的痛苦过度到不痛苦便很迅速。
逼供会使被讯问者精神痛苦。精神再怎么痛苦也不会令人昏死。外力对解除精神痛苦几乎不起作用,解除受刑者精神痛苦的主动权全在受刑者自身:一是答应审讯者的要求,以望痛苦得到解除;二是受讯者精神分裂再也感知不到痛苦;三是自己采取极端的方式即自杀。精神上的痛苦,表现上是温和渐进的,在时间上是长期累积的,在转变上是缓慢的甚至说不可回转或解除的。
肉体痛苦往往是身体某一部位某些器官,精神痛苦往往是全身或说不清痛在哪里。肉体痛苦可吃药止痛,而精神痛苦除了精神已分裂外,人世间是没有药可止痛至少短时间是不可止痛的。肉体的痛苦创伤,你就是不管,其也可自然愈合,而精神心灵的痛苦创伤,不说不能自然愈合就算医治也难以奏效的。
人活着,精神是支柱,肉体是附属体。精神垮了,肉体也就不攻而垮,肉体也就变成走肉最多能存在几十年。精神不垮,任由你千刀万剐也不倒。肉体死了,精神也许能代代相传,几百几千年乃至永久。屈原肉体死了两千多年,他的精神至今不是还活着的嘛。
广东人煲汤。若用猛火煲汤,只煮烂了猪肉,而用慢火炖汤,不但炖烂了猪肉,连猪骨头内的骨髓都炖流了出来。你说猛火历害还是慢火历害呢?刑讯就如猛火煲汤,逼供有如慢火炖汤,肉体痛苦和精神痛苦哪一个更难熬呢?
有人怕拳打脚踢,有人惧威胁折磨。如果拳打脚踢威胁折磨双管齐下,那就更是威力无比了。就如中西医综合治病一样,拳打脚踢威胁折磨两者结合如虎添翼,收效就更大了。刑讯拳打脚踢是显性的看得见的,逼供威胁折磨是隐性的看不见的。大家说说明刀明枪的士兵杀伤力大(在明处)呢?还是西装革履运筹帷幕(在不明处)的元帅的杀伤力大呢?一个士兵杀人有限,一个元帅杀人几乎是无限的。强大的元帅加上凶猛的士兵双管齐下,那不就是破坏力杀伤力更惊人吗?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哲学原理说(马克思《资本论》也提出),量变到一定后就会产生质变,质变后的变化就是突飞的。精神的痛苦累积到一定量后,也就发生了质变突飞的质变了。和平时期,由于精神的痛苦而自我结束生命的人,比肉体痛苦而自我结束生命的人多。毕竞到南京长江大桥跳江自杀者,绝大多数都是因精神上痛苦的人。
社会上的自由人,面对恐吓威胁都拿钱出来,这是自由身屈服于恐吓威胁的表现。自由人可自保外,还可报警受警察的保护,他们尚且屈服于恐吓威胁,关在牢狱失去自由不能自保不能报警的受审讯人,他能抵住恐吓威胁而不屈服吗?
肉体痛苦和精神痛苦,哪一种痛苦更大,无统一的定律和标准,应是因人而异。有人说受教育程度高,思想感情丰富者,忍受肉体的痛苦相对比忍受精神上的痛苦容易一些。相反,教育程度不高,思想感情不太丰富者,忍受精神上的痛苦比忍受肉体上的痛苦容易一些。
英国布罗诺斯基在《文明的跃升》一书中介绍死里逃生医生莱斯格罗自述“我被带到刑架,绑在上面。我的双腿穿过三板架的两边之间,脚踝系着绳索。将把手向前推,我的双膝的主力顶着两板,把大腿的健肉,顶得暴裂似的粉碎,膝盖被压破。我的双眼直瞪,口吐白沫而呻吟着,牙齿战抖如鼓手锤子。我的嘴唇战栗,没命地喊叫,鲜血自手臂与断裂的腿、膝上溅出。自这痛苦的尖端放下来,我被绑着双手,丢在地板上,我在不停的大声喊叫着‘我招供!我招供!’”这就是刑供的情形和结果。
接着是逼供的情形和结果:把你放在单人牢房里,满目通黑,昼夜不分。这样感觉不到空间和时间,什么也看不见的地方,你就算知识再丰富逻辑再严密也不济于事、不出三四天,你会很快神经错乱精神崩溃。最恐怖最有效的并不是拳打脚踢,而是黑布包眼,密塞双耳,仅透气的口罩。看不见,听不到,闻不了。如果殴打无效后,这一方法肯定能令受审者大喊“你要我怎么说我就怎么说!”,“你要我怎么作供我就怎么作供!”。
刑讯出冤案,逼供成冤案。至少不能说逼供造成的精神痛苦轻于刑讯造成的肉体痛苦。
对于刑讯致人死亡者绳之于法,而对于逼供致人于死者,不追究甚至封功受赏可以吗?再进一步说,其他违法犯罪是犯罪,刑讯逼供就不是违法犯罪甚至是正义的吗?冒犯刑法是犯罪,冒犯刑事诉讼就是正义的是惩治犯罪所需要的吗?
8月22日
湖北人王某入湛江市看守所第1监仓。众囚人七嘴八舌令新囚王某脱掉长裤长衫和鞋袜,只穿着一条裤衩。众囚人给他背上一个鼓胀的双肩背纤维袋,左手拿口盅,右手握着一段废纸卷。一切打扮妥当后。
众囚人命令新囚王某,左手如举话筒一样将口盅举到嘴边,冲着口盅大喊说“我是王成!我是王成!为了胜利!向我开炮!向我开炮!!”,即命令湖北人王某学电影《英雄儿女》中的我国抗美援朝志愿军英雄王成,背着发报机,右手举着手榴弹,左手抓着话筒,向志愿军首长呼叫一样。
只见湖北佬王某一喊“我是王成!为了胜利!向我开炮!”,众囚人的水杯、废纸团、废灯泡、香皂、香皂盒等向他砸去。
王某左闪右躲,左支右拙,头脸贴着碎湿纸片,身上沾有剩菜脏饭,裤衩顺着大腿下流的不知是水还是尿,整个人好不狼狈。
众囚人大笑,我却内心酸楚笑不出来。不过,这总比一进来挨一顿拳脚好多了,湖北人王某也是我见到的新入湛江看守所唯一免了拳脚的囚人。
郑九章笑罢告诉我还有更好玩的。郑九章说他以前在第11监仓,囚人打扑克赌“打飞机”(手淫),谁输了谁“打飞机”一次。输者“打飞机”时,众人围着喊加油!
有的人一天打七八次飞机,自己打多次了打不出来“子弹”,在旁围观吆喝的人就会出手帮忙打,直至龟头(阴茎)淤肿确实出不了水(“子弹”),才被赢者用手指头弹龟头(阴茎)来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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