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制度的原罪:當連續的人被切成片段
問題不在執行,而在設計之初
每當長照制度出現亂象,社會討論往往聚焦在「人力不足」、「訓練不夠」、「家屬刁難」或「第一線不夠用心」。然而,這些都只是表層現象。真正更深層、也更難被正視的問題是:長照制度從一開始,就是建立在對「人」的錯誤理解之上。
人不是任務集合,也不是可被拆解的服務模組;人是一個連續存在的生活主體。但我們卻用一套高度行政化、片段化的制度,試圖管理人的生活。
人的生活是連續的,不是排程表
一個人一天 24 小時、一年 365 天地活著。
他會因為天氣變冷而改變洗澡時間,會因為疼痛或失眠而晚起,會因為情緒低落而食慾不振。這些變動不是例外,而是生活的常態。
但長照制度如何理解生活?
幾點到幾點洗澡、幾點到幾點備餐、幾點到幾點陪同。
這種「切蛋式」的時間分割,或許對行政管理有效,卻完全違背人類生活的本質。制度假設人能自動適應流程,卻不願承認:真正需要被照顧的,正是那些無法準時、無法穩定、無法預測的狀態。
臥床者的大小便,戳破制度的幻想
以臥床者為例,大小便這件事從來不是可預約的事件。
居服員可能早上十點到時,床上已經失禁,需要立即更換;也可能整個服務時段都沒有發生。但更常見的是——居服員離開後五分鐘,才真正發生大小便。
問題來了:
居服員走了之後發生的事,誰負責?
制度的答案通常是沈默的。
於是現實只剩下三種選項:家屬自行處理、放著等下一次服務、或不斷追加臨時支援。沒有一個是合理的照顧方案,卻全都是制度必然產生的結果。
制度只買「事件」,卻不承擔「狀態」
長照服務本質上被設計成「事件型服務」——來了、做完、離開。
但照顧真正面對的是「狀態型責任」:失禁、疼痛、躁動、跌倒風險,這些都不是在特定時段才存在,而是持續變化的狀態。
當制度只負責事件、不承擔狀態,所有風險自然會往下沉,最後壓在三個人身上:
被照顧者,承受延誤與不連續的後果
家屬,被迫填補制度留下的空白
照服員,成為所有斷裂的承接點
這不是誰不盡責,而是制度刻意忽略了連續性的存在。
切割生活,必然製造衝突
當人的生活被切成可計價的碎片,衝突就成為常態。
家屬被制度教育成「服務消費者」,以為只要叫得到人,生活問題就該被解決;照服員被要求在有限時間內承擔無限期待;而被照顧者,則在反覆配合與被配合之間,逐漸失去主體性。
我們看到的所謂「刁民」、「投訴濫用」、「照護關係惡化」,並不是道德敗壞,而是錯誤設計下的理性行為。
結語:照顧不是可以被切割的商品
長照制度真正的原罪,不在於錢夠不夠、人多不多,而在於它試圖把一個連續的人,拆解成可管理、可計價、可外包的片段。
但人的生活,從來不是這樣運作的。
只要制度仍然以「片段服務」作為核心邏輯,無論如何修補,都只能止血,無法生活。
如果我們不願意重新承認:人是一個連續性的主體,那麼長照制度再怎麼進化,都只是在錯誤的基礎上加蓋樓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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