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一杯洗衣粉汽水

千翊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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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该怎么选,硬着头皮扫了一遍,发现其中有一个饮料的名字里有一个“Pepper”,这个单词我认识,于是我就对黑人大叔说,我要喝pepper.

来到格林威尔的第二天,学长学姐带着我们去办银行卡。结束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我们就在学生活动中心的二楼吃午饭。这里有几家快餐店,不是肯德基,也不是麦当劳,是一些我没见过的牌子。看了一圈,只认识一个Subway。

我没吃过Subway,但是听说过。以前初中英语课本上讲到过,这是一家自选三明治,店里有好多种蔬菜和肉可以选择。当时我家附近开了一家,我很好奇,兴冲冲地带着我爸妈去,到了门口一看,居然已经倒闭了。

出于安全感,我本能地走向了我唯一认识的这家店。柜台后面站着几个白人女店员,她们看到我走过来,对我打招呼,Hey, how can I help you?

我张了张嘴,突然发现,我不知道该怎么点餐。

How can I help you?这句话该怎么回答呢?我要怎么告诉店员我想吃什么?我连我想吃什么都不知道,连这里有什么都不知道。

如果是肯德基或者麦当劳,我可以说要什么汉堡,什么套餐。但是在我眼前的没有菜单,只有一排大冰柜,冰柜里摆着五花八门的蔬菜、肉和酱料。这是要往三明治夹的东西吗?

但是这也太多了,我猜想,这些柜台里的菜和肉,应该不能全都吃一遍吧,也许是需要从里面选几种出来的。要怎么选呢?

从来到格林威尔到现在,我做的每件事都是有学长学姐带领的,但是现在没有人替我,我感到一阵恐慌,后背冒出冷汗。

早知道刚才应该先站在远处观望一下的,就这么直直地走过来,太草率了。

我僵直地站在冰柜前面,柜台里的几个店员还在直勾勾地看着我,我感觉自己像个呆子。

一直不说话也不是办法,我没时间再考虑语法什么的,硬着头皮,指着冰柜里的那些菜,破罐破摔地问了一句,How many can I choose?

可能是我说得太小声了,前面的店员问我,你说什么?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后面的店员淡淡地和前面的人重复了一遍我的话:她问你能选几种菜。

前面的店员“哦”了一声,大概知道我不会点餐,就指了指旁边的一个牌子,让我看一下上面写的点单步骤。

对于从小学英语的人来说,阅读总是比口语更轻松。我把点餐的牌子仔细看了一遍,上面清楚地写着四个步骤:

1. 选三明治面包

2. 选肉和蔬菜

3. 选酱料

4. 选小吃和饮料

三明治的面包一共有四种,每一种都有名字。我挑了一个“Italian Sandwich”,这是四个名字里我唯一认识的单词,其他三个单词看起来都很奇怪,我不敢选。

店员问我要什么尺寸的?是foot long,还是half size?foot long就是一整条面包,half size就是切一半。

我怕切一半不够吃,就对她说,我要foot long.

店员拿了一个Italian Sandwich,从中间切开,问我要不要在里面夹芝士?我点头。她在里面夹了几片芝士,把面包放进烤箱里烤。

两分钟后,店员把面包从烤箱里取出来,拿到冰柜前,让我选肉和蔬菜。冰柜里的肉和蔬菜种类非常多,还有一些海鲜和鱼。我挑了一个最顺眼的火腿片,还选了金枪鱼、蟹棒、青椒丝和生菜。

我一边指,一边告诉店员,我要这个,这个,还有这个。我不是不知道这几个菜的英文怎么说,只是觉得第一次点餐,多说多错,所以就直接用手势来代替。

店员把我选的这几种菜都夹进三明治里。其实选几种菜都没关系,每种菜都有自己的价格,最后结账的时候,这些菜的价格都会算在里面。

肉和蔬菜的旁边摆着一堆酱料瓶子,颜色有深有浅,有些像乳酪一样浓稠,有些像酱油一样稀薄,每个酱料的旁边都标着一个奇怪的名字。

我只能认得出千岛酱,就指了指那个瓶子。但是千岛酱的名字并不叫Thousand Island,而是叫Chipotle. 这让我很出乎意料,以往在国内的超市里,千岛酱上面几乎全都标着“Thousand Island”,难道这不是正确的叫法?

从小到大,我们在学校里接受到太多错误的英文表达了。我脑海中闪过一些想法,可能国内对于千岛酱的音译一直都是错的,眼前这个Chipotle可能才是正宗的叫法。

店员把我的三明治包好之后,交给了负责结账的人。收银台旁边有饮料机,结账的人问我,你要喝什么吗?

我看了看饮料机,上面有好几种我没见过的软饮料,我只认识一个雪碧,于是选了雪碧。

刷卡之前,我看了一眼收银机的金额,一个三明治,一杯雪碧,一共10美元。换算过来,我这一顿午饭就花了60多块。以前在汐港吃饭,一天三顿饭也就60块钱。

我后悔了,这三明治怎么这么贵?刚才太轻率了,早知道应该少选几种菜,说不定还没有这么贵。

不过该说不说,一个foot long的三明治真的太大了,我从来没见过这么一大条的三明治,吃了一半就饱了。剩下半个舍不得扔,就放进背包里,准备留着晚上吃。

当天下午,学长学姐带着我们去租房子,很多人都租到了校外的公寓。回到学生宿舍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我和小雨都饿了,就出门找地方吃晚饭。

出门的时候已经是夕阳西下,学生公寓的对面有一棵大树,树下有一只小松鼠,皮毛和树干的颜色一样,蹦蹦跳跳的,奔跑的体型就像一条抛物线。我俩都用手机拍了松鼠的照片。

小松鼠

我们对校园还不太熟悉,只是凭着感觉走。不知不觉走到校园的边缘,临着一条大马路。路边有两家快餐店,一家是Burger King,就是国内的汉堡王,另一家叫Taco Bell,我们没有见过。

这两天我们几乎天天都在吃快餐,我们不想吃汉堡。我看到Taco Bell外面有一个巨型广告牌,上面画着几个套餐,看起来像肉夹馍,中间那棕褐色的部分很像肉馅。于是我就拉着小雨,说我们去吃这家吧。

柜台后面有一个戴着黑框眼镜的白人男生,他看到我们就露出笑容,友好地问我们想吃什么?

我和小雨都抬头,看着他身后悬挂的菜单。菜单上也有和广告牌上一样的套餐图片,我果断选了一个长得最像肉夹馍的套餐。

小雨还在研究着菜单,对那个白人男生说了一句英文,我没太听清,大概是问你们这里什么东西最好吃?

白人男生转过头看了看头顶的菜单,说我们的2号套餐卖得最好。小雨说,那就给我这个套餐吧。

走出Taco Bell的时候,小雨告诉我,她刚才其实很紧张,看着那么多套餐,不知道该怎么点。情急之下她突然想起以前学过的一句英文——what do you recommend?让那个男生给她介绍一下他们的推荐菜。虽然对这种快餐店来说,没有什么推荐菜可言,但这是她当时能想到的唯一一句表达了。

我这才发现,原来小雨和我一样,第一次在国外点菜,会很紧张,会下意识地用自己能想得到的英文来表达。我们都没预料到,当我们离开了从小到大生活的地方,连点餐这么一件简单的事情都做不到了。

从小到大,我们在学校里学英语,除了应付考试,从来都没想过有什么意义。但是当我们下意识地从脑海中搜寻到一句可以讲出来的英文时,才后知后觉地发现,曾经我们花费时间和辛苦获取到的每一个知识,都会在未来的某一刻派上用场。

我们回到宿舍吃晚饭。我把自己买的套餐拿出来,才发现那不是什么肉夹馍,是一种类似卷饼的东西,外面是一层薄饼,里面裹着各种馅料。那个棕褐色的东西也不是什么肉馅,而是一种豆子做的酱,吃起来就像咸的红豆沙。

我凑合着吃了几口,心里仍然带着一丝希望,希望能吃出肉夹馍的香味。但是这个卷饼难吃得要命,就连套餐里那杯饮料味道也怪怪的。每一种食材单独拿出来都是正常的,但是混在一起,我就觉得吃了一团潮湿黏糊,说不出什么味道。

那是我第一次吃Taco Bell,也是最后一次。在格林威尔生活的漫长岁月里,我无数次路过那家Taco Bell,但再也没有进去过。每次看到它的招牌,我就想起那个难吃的咸味豆酱,想起那一团潮湿黏糊。

那个卷饼我吃了几口就扔了。想起背包里还有中午吃剩的三明治,我就拿出来,放进微波炉里热了热。热过之后,那三明治变得软趴趴,湿漉漉的。我硬着头皮吃完,心想总算没有浪费了60块钱。

一个大三明治吃两顿

也是从那天之后,我去subway吃饭,再也没有点过一整条的三明治。因为我知道美国的三明治都是足份足量的,对我来说,一个half-size的尺寸就够吃了。

第三天,学长学姐带我们去办当地电话卡。T-mobile的营业厅在一条商业街上,那附近有一家很大的商场。办完电话卡之后,我们就在那家商场里吃午饭。

商场里有一个Food Court,是专门的餐饮区,这里有很多小吃店。其他人都去吃汉堡快餐了,我看到有一个小吃店好像在卖“炖菜”,于是就自己过去点餐。

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自己点餐了,但是站在柜台前的时候,我还是胆怯。选菜的时候,我甚至不敢多迟疑,本能地选了几样看得过去的菜,让店员帮我盛。

一个套餐里有三份菜,一个面包,和一杯饮料。帮我盛菜的是一个黑人大叔,他拿了一个托盘,把我的菜都摆上去,然后问我要喝什么?

我还想继续喝雪碧,但是站在饮料机前扫了一遍,没找到雪碧的图案,连可乐芬达都没有,没有一种饮料是我认识的,我甚至连它们的名字单词都不认识。

我不知道该怎么选,硬着头皮扫了一遍,发现其中有一个饮料的名字里有一个“Pepper”,这个单词我认识,于是我就对黑人大叔说,我要喝pepper.

大叔愣了一下,说你要喝啥?我又说了一遍,我要喝pepper.

大叔跟我确认了一遍,你说的是Dr. Pepper吗?

我这才注意到在pepper这个词前面,还有一个缩写:"Dr." 刚才我看到它了,但是本能地忽略了它。我觉得缩写没必要读出来。这个饮料的全名其实叫:Dr. Pepper.

我连忙点头,说对,我说的就是Dr. Pepper.

大叔给我打了一杯Dr. Pepper,我端着餐盘找了一张桌子坐下。刚才在盛菜的时候我太紧张了,没仔细看,现在看看,其实我选的那几份根本不是什么炖菜。一份生菜沙拉,一份水煮西蓝花胡萝卜,一份肉丸子,上面浇着一层红红的酱。

我每样菜都吃了一口,水煮西蓝花胡萝卜寡淡得一点味道都没有,生菜沙拉配了一小碟酸不溜丢的沙拉酱,吃起来像白醋。三明治用锡纸包着,摸起来是温热的,我把锡纸剥开,发现里面就只是一个普通的小热狗面包,干巴巴的难以下咽。

我把希望放在那个浇了红酱的肉丸子上。那个红酱不像是番茄酱,说不上来是什么味道。肉丸子也不像是用鲜肉馅和各种调料调出来的,感觉里面加了很多面粉,口感很差。

我想,饮料总是没问题的。不就是软饮料吗,喝起来都差不多。百事可乐和可口可乐也什么差别。这个饮料的名字里有一个Pepper,是胡椒味的可乐吗?

我喝了一口饮料,差点吐出来。这汽水有一股洗衣粉味,从鼻腔直冲脑门。我怀疑那个黑人大叔给我弄错了,打了一杯洗衣粉水在杯子里。

我把杯盖打开,里面是深褐色的液体,看上去和可乐一样。我挑了一个冰块在嘴里嚼,没觉得有什么怪味。又喝了一口饮料,还是一股洗衣粉味。咽下去的时候,感觉鼻腔里还有股油漆味。

我把这顿午饭拍下来,照片发到了朋友圈里。过了一会儿,有不少人给我留言。有人问我这都是什么菜?有人问我美国那边现在几点?还有人说,多健康啊,想想饥饿的非洲儿童。

我在朋友圈里统一回复,死难吃!!死难吃!!

我也把照片发给了我表弟,表弟说看上去很好吃,馋得直流口水。

可能对表弟这样的小男孩而言,肯德基和麦当劳就很好吃,美国的快餐肯定更正宗,更好吃。听他这么一说,我觉得心情好了一点。毕竟吃不到的难吃也是一种珍贵。不然的话,我感觉自己和非洲饥饿儿童也差不多了。

午饭后,我们和学长们一起去了电子城。因为马上要开学了,很多人需要买笔记本电脑,我也想买一个iPad,可以用来看ppt。

到了电子城,我手里还拿着那杯饮料。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把它扔垃圾桶,可能是觉得花了钱,这么一大杯扔了太可惜,即使喝不下去,也想拿在手里。

格林威尔的夏天很炎热,每天下午都是三十七八度的高温。在室外呆久了又热又渴,我不由自主地就开始喝手里的饮料。虽然难喝,但至少是一杯冷饮,可以解暑。

多喝了几口,我觉得好像也没那么难喝了。虽然还是一股洗衣粉味,但是莫名有点上头。再多喝几口,也不太像洗衣粉味了,更像杏仁味,就像喝杏仁露的感觉一样。整个下午,我不知不觉把一杯饮料都喝光了。

从那以后,我好像就爱上了那个味道。一口下去,刺鼻的杏仁味直冲脑门,这个味道在美国叫做“樱桃风味”。除了Dr.Pepper以外,所有的汽水、糖果、爆米花,只要是樱桃风味的,都有一股令人上头的杏仁味。

虽然对Dr.Pepper上瘾了,但初来美国的第一周,这些难吃的快餐店还是让我痛苦万分。我现在满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能赶紧在校外租房,去超市买菜,在自己家的厨房里做饭。

晚上回到学生宿舍,路过走廊上的自动贩卖机,我看到里面有瓶装的Dr. Pepper,就买了一瓶。贩卖机咕咚一声,掉出一瓶汽水,拿在手里还有点凉,是冰镇的。

我拧开瓶盖灌了一口,感觉那股刺鼻的杏仁味从鼻腔到舌根,然后一路滑过喉咙,浑身上下的细胞全都快乐了。

现在是下午六点,窗外阳光依然灼热晃眼。我手里拿着汽水,站在走廊里,望向窗外。阳光反射着窗玻璃,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正在出神,忽然听到有人在叫我。我扭过头,一个女生从走廊另一头走过来。

这个女生也是从汐港过来的,我认识她,是七班的学生,Ruby的同班同学。她过来告诉我,说Alex和Ruby已经到了芝加哥,但是后面的航班出了点问题,今晚估计来不了格林威尔了。

我问她怎么回事,她说从汐港起飞的那趟飞机,原本是先飞到芝加哥,再从芝加哥转机来格林威尔。但是飞格林威尔的航班被取消了,所以Alex和Ruby改签了机票,要先转机去圣梅里特,再从圣梅里特飞格林威尔。

女生说,她俩到了芝加哥,国内的手机没信号了,联系不上你,怕你担心,所以让我来告诉你。

我对她说了谢谢,然后回到自己房间,给Alex发了微信。Alex没回复我,大概她的手机还是没信号。

来到格林威尔的这几天,我感觉漫长得像过了一个世纪。从坐上长途飞机那一刻开始,时间就仿佛被拉长了。我坐在长途航班上的那一天有37个小时,Alex和Ruby的那一天大概会更长。

不管有多少个小时,我还是希望这漫长的一天能赶紧结束,我盼望着早日和我亲爱的朋友们在这异国他乡会合。

CC BY-NC-ND 4.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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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翊晨无论今晚还是明天,我们一定会抵达那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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