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过一封两万字的情书,写完就丢河里了》

那年,我人在柏林,旅程只剩下一周。偏偏某天,又鬼迷心窍地登入了 Yahoo 聊天室。
一上线,就被聊天室里的 Kuki Kukaka 拉进他的房间。他每天开 mic 泡妞,却从不露脸,只敢躲在声音背后。我则成了聊天室的“颜值担当”,负责维持女性用户的停留时间。当时我不觉得羞耻,网络本来就是一场假面舞会,谁认真谁先死。
那天我刚从 Tia Garden 回来。中午和德语班的 Julie 吃了顿告别饭。她十九岁,我是她年纪的近一倍,平时就当她是妹妹。饭后她要搭火车回法国,我则准备启程去别的城市。
离别时,她垂着头,我看见她眼中的泪光。我轻轻抱了她一下,亲了她脸颊,在她耳边说了句再见就转身走了。她什么都没说,只是缩着身子。我一边走,一边心想:完了,闯祸了。
小女孩的感情太真挚,也太沉重。我没打算接,也不能接——我已经有爱人了。而且我一厢情愿地以为,她只是把我当大哥哥。想着晚点写封信解释清楚吧。
我把这些心事说给聊天室的人听。
没想到,一名美国网友跳了出来,说:“快去找她!还来得及!”
她是台湾人,嫁到美国佛罗里达已经十年。不是思乡才上网,是因为脑部长了肿瘤,余生不多,只能一直聊着。她说,她年轻时也遇过一个让她疯狂的男生,因为年纪差太多,她退却了。后来嫁给别人,直到现在还偶尔会梦见那个人。
她说:“去找她吧,别像我一样留下遗憾。”
她说得那么诚恳,我一时动容,说了声:“我下线去找她。”然后真的下线了。
当然,我没有去找她。
她后来也没再上线。有人说她过世了,我没去求证。好友名单上,她的状态永远停在“离线”。
Julie 后来上了大学,交了男朋友,是个东方人,样子跟我有几分像,只是没留胡子。
至于那位网友,她才是我真正记挂的人。如果还能和她说一句话,我只想说:
“谢谢你。但我还是没去找她。人生总是有遗憾的。”
我写过一封情书。两万字。
写完没有寄出去,丢进了河里。没有证人,也没有地址。算是给河神的献祭吧。
那封信写得像讣告——不是她的,而是我们那段“未竟之事”的悼词。
不久之后,我发现她脚踏几条船,难怪一直若即若离。让人痴迷。
说到忠贞不二、至死不渝,我都做过。只不过是单方面的。
我以为一个人就能完成的事,其实做不到。
爱人如己,已如爱人——这话说起来很拗口,但现在我多少懂了点。
Matters 上的三日书活动让我重新想起“写给自己的情书”这件事。
老实说,我不觉得自己真正爱过自己。至少没试过断掉理性、彻底地去爱过。
“爱自己”这件事,对我来说从来不浪漫。它更像一种必须的修复,一种在受伤之后才敢悄悄尝试的补偿。
刚学着爱自己时,还走了不少歪路。
比如,一度成了购物狂。刷卡的快感让我以为那就是爱。
直到有一天,银行里没什么余额,我才醒过来。
我见过有人因为一句批评而奋发图强,也见过很多人为了自己而放弃别人。
而我呢?大概是那个误把自尊当忠诚,又把执念当深情的人。
后来,我家的毛孩子一只接一只地老去、离开,才真正教会我什么是爱。
原来那封情书,我早就寄出了。
它漂到大海,化成云,下起雨,夹带着雷。唤我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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