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筆:今天40歲
我今天四十歲了,感覺很不可思議,因為慶祝三十歲和二十歲生日,在腦海中,不似是很久之前的事。

我覺得生日這個日子,有兩重意義,第一是提醒自己,又再在這世界多活了一年,要記住下一年都繼續,做盡量多想做的事。
第二是趁這一天,跟在生活中有交會過的人說聲謝謝,因為有這些交會,日子才有意義。感謝在我人生第40年,跟我交會過的所有人。


也分享一個纏繞我心頭的想法。
最近因為陳奕迅的女兒Constance出道,我反覆聽了許多遍來自20年前的歌、Eason的《大個女》,當中,林夕這兩句詞,前所未有地觸動我:
「時光會逼你這副萬金之軀,競逐世上各樣乜乜之最,你若決定要做最尾一名絕對允許」

大受觸動的原因是,其實來到這幾年,我才全然體會到,重要的,實在不是競逐什麼,而是找到自己想把生命所有力量傾注去做的事。
而我想把生命所有力量傾注去做的事,是做大家喜歡的創作(創作的包括書、文章、社交媒體內容、散步團、展覽等)。這想法雖然看似簡單,但到了這幾年,不斷真實地接觸到原本抽象的「大家」,我才開始變得前所未有地專注和清晰地明白那是什麼意思。
真正重要的,原來就是這件事:做傳達給大家的創作,而那意義,就存在於我們之間。

近日Taylor Swift在一個podcast上受訪時說的一句話,亦讓我深深記住,今天剛好她宣佈婚訊,我也想起和想借來分享:
“You should think of your energy as if it’s expensive, as if it’s a luxury item.” (你應該把你的能量,看作貴重的、如奢侈品般)
四十而不惑,對我而言就是,終於記住和做得到,好好用我的energy,去做給大家的創作,我願可細水長流地做下去。
謝謝所有祝我快樂的人,謝謝願意接收這些energy的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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