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換線|如性法師課程《二諦、四諦、三皈依》(第11講)

子非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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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分別假立介紹自他平等(三)

■ 筆記

自他宗認定的「我」大不相同

  • 他宗質疑:「因為有情的數量無邊,每個有情想追求的快樂、想避免的痛苦都不同,所以我怎麼可能像處理自己的苦樂問題般去解決他人的苦樂問題呢?」

  • 自宗回覆:「雖然我們稱其他有情為『他人』,但他們都是屬於我的。」

  • 他宗提到:「因為他人的苦不會直接傷害到我,所以我沒必要解決他人的苦。」

  • 自宗反問:「難道手沒必要去解決腳的疼痛嗎?」

  • 他宗回覆:「雖然手和腳別別無關,但它們都是屬於我的;如果不解決腳的苦,我就會痛苦,所以我必須用手去解決腳的苦。」

  • 自宗則說:「你所謂的那個『我』並不存在。」

最初自宗以「我的」這個概念引導他宗應該如何思考;但當對方試著運用這個概念時,自宗卻告訴他「你所謂的『我』並不存在」。各位會不會覺得自宗的說法前後不一?一開始說要將他者想成我的,但當對方往這個方向想時,又說對方所想的我並不存在。

其實這裡自宗想要強調的觀念就是「我之上的二諦」——我存在,但自主的我不存在。如果能善加利用這個觀念,確實可以將其他有情都視為我的,進而生起「我的有情」這種想法;但如果在運用「我的」這個概念時,將當中的「我」視為掌控身心的我,那個我則不存在。所以自宗試著從世俗、勝義各種角度告訴對方:其實自他之間並沒有明顯的差距。換句話說,自宗與他宗所提到的「我的」是不同的概念。

這幾堂課提到的是:在修學自他相換時應該如何思考。我相信這些內容對大多數人來說,一時都難以接受。但與其去想「我怎麼可能辦得到」,不如去想「我該如何才能辦到」;不需要因為一時無法接受某些觀念,就因此否定自己。


如何在心中種下大悲的種子

當我們對某人生起悲心時,如果動機是偏向「我」,而且偏的幅度很大,這代表此時的悲心夾雜貪的比重很高。但如果是以「對方是有情,所以希望對方離苦」的角度生起悲心,這種悲心就能轉換到其他人身上,因為其他人也是有情;相反的,若從「他是我的家人、他是我的親人」的角度生起悲心,這種悲心則無法轉換到其他人身上,因為其他人並不是我的家人或親人。因此,若從「他是我的家人、我的親人、我的好友」的角度而對某人生起悲心,這種悲心多半夾雜著貪念;重點是:這種悲心無法轉換到其他人身上。

倘若我們想在心中種下大悲心的種子,這時應該策發的是「能轉換對象的悲心」,而不是只能對某些有情生起的悲心;為什麼這麼說?論著中在解釋「大悲心」時,提到「大悲心是緣著無量的有情」,這不是指無量的有情會同時出現在生起大悲心的行者面前,而是指即便他的面前只有一個有情,他也能對那個有情生起大悲心。為何能對一個有情生起大悲心?因為當他生起悲心後,那種悲心可以任運地轉換到所有有情身上,而且力道是相等的。但對我們來說,如果轉換生起悲心的對象,力道就會減弱——將對親友生起的悲心轉換到陌生人身上,力道減弱一半;若轉換到敵人身上,力道幾乎趨近於零。這就是無法轉換對象的悲心;這種悲心能否稱為「大悲的種子」,有待考慮。


輪迴當中所有的問題都是「投生」所導致

我們的狀態就是如此;為什麼?一生接續一生、一生接續一生……我們不斷找尋有問題的蘊體,然後試著解決它的問題——能解決時,告訴自己「我很快樂」;無法解決時,告訴自己「我很痛苦」。就像我們得皮膚病,有辦法抓癢的時候,會說「我很快樂」;沒辦法抓癢或是皮膚被抓破時,就會說「我很痛苦」。然而,得皮膚病是我們想要的嗎?如果能設法不要得皮膚病,雖然會因此無法體會抓癢的快感,但這應該才是我們想要的結果。所以縱使抓癢會有樂受,但是那種快樂並不值得我們追求;甚至對於沒有得皮膚病的旁觀者而言,我們在抓癢的當下,他都覺得苦——雖然當事人抓得很快樂,但旁觀者看了很痛苦。

在思惟苦諦時,不論是思惟三苦、六苦還是八苦,最終應該作出的結論都是:輪迴當中所有的問題都是「投生」所導致的,輪迴當中所有的問題都是「取蘊」所導致的;這不是少部分的問題,也不是大部分的問題,而是所有的問題。既然如此,若想脫離輪迴的苦,就應該設法不再投生、不再取蘊。


■ 心得

這堂課解釋了前兩堂課讓我困惑的地方:為什麼自宗一開始的理由是「因為其他有情也屬於我的」,但後來以手腳為喻時,又說「那個『我』並不存在」?這聽起來有點雞同鴨講,但其實自宗想強調的核心觀念是「我之上的二諦」——「我」存在,但「自主的我」不存在。如果善加運用這個概念,就能將其他有情視為「我的」,進而生起「我的有情」這種想法。

這應該也是「捨頭目腦髓」的基礎,因為其他有情既然屬於「我的」,而且自他本質上是相互觀待的,就像可以拆下舊機器的零件安裝到新機器上那樣。因此,佛法的慈悲心並非一般人想像中的滿腔熱血,那種熱血其實更接近一種貪慾。以「對方是有情,所以希望對方離苦」的角度生起悲心,反而更接近一種淡漠的客觀視角,就像上篇提到的電車難題,一視同仁、沒有親疏遠近之分,是以一種客觀超然的立場看待世界與自身。

最近,我剛好問了一位還在印度學習的法師。我提問:法師曾問學員:「想不想解脫?」大家都說想。法師又問:「如果現在有機會選擇解脫或往生淨土,你會願意當下離開現世嗎?」大部分學員都沉默了。假設輪迴不存在,那麼死亡即是滅諦(解脫輪迴),以此觀點,佛法是否是希求死亡的?再將輪迴的概念放回來,我們能否說輪迴反而成了相信佛法者活下去的唯一條件?

我問過兩位法師,他們都很堅信輪迴必然存在,並迴避這種假設性問題。這讓我聯想到最近學習拉岡時的體會,似乎這類似「真實界」、「物自身」或「創傷」,是一種無法觸及、必須迴避的存在。這堂課的最後也說得很清楚:若想脫離輪迴之苦,就應設法不再投生、不再取蘊。換句話說,如果要將佛法理論祛魅化(例如MBSR),使之成為對非佛教徒也有益的佛法諮商,可能會存留下某些難以解決的根本性問題。

2025.08.17

CC BY-NC-ND 4.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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