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書|重構生活 · 第六天

重構生活#6 跨越性別的扮演

隆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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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開始打扮成男孩子的樣子,是小學以後。或許在那個父權社會裡男性作為一種權力的符號總是主流,但大概多數不會覺得女扮男裝是種主流。

開始扮成男生這件事,並沒有人制止。

奇怪的事情發生在1997年,那時候我有及肩的中長髮,只是因為有一天爸爸帶我去上學的時候我沒有梳頭髮。朱雅玲老師在全班同學面前扯著我的頭髮,要我看看自己什麼德性,她把我帶到廁所去。在鏡子前我並不知道我到底有什麼問題,我只是一直在哭。她要脅我說,如果我不整理好自己的頭髮,不綁起來的話,下周一上課她會在全班同學面前「幫」我剪頭髮。那個周末媽媽帶我去政大的莊大衛把頭髮剪成了一個碗蓋頭。我發狂似地哭了很久。

後來我很多時候都只是剪短頭髮,到現在都沒有留過長頭髮。現在仔細回想起來,好像也是因為剪頭髮感覺自己被侵犯,所以後來一直都保持對頭髮的長度要求,以及隱蔽自己的女性性別。

然後我開始常常扮成男生的樣子,小學的同學有段時間叫我人妖。

我知道我會喜歡男生,也會喜歡女生。這裡指的是對個人特質的欣賞,不是性吸引。

扮成像小男生的時候,也的確會有女生喜歡你。

扮成像小男生的時候,也覺得自己在喜歡一個男生的時候,是喜歡他的女性面向。

一直常常把自己扮成男生會遇到的問題是,當你愛上一個異性,但那位男性的理想典型的主流女性形象和你做為女扮男裝對象的落差。

可是真的愛你的人,不會只看到你的這一面。

以上這段描述或許符合不按照主流標準來的事情,到底看到什麼關於「成就感」的事物辣?

我想想,成就感是來自自己既是女性也是男性的雙重存在。當然這個背後不乏整個社會要求女性也作為經濟發展條件的生產力的結構性的原因。

擁抱自己的陽剛與陰柔,學習接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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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秀1991年生,2014年畢業於台北教育大學語文與創作學系創作組,2016年取得北京大學中文系創意寫作專業碩士學位,曾獲得台北文學獎、教育部文藝創作獎、新北市文學獎... ...等。現為廣告文案,透過寫作來反思自身與社會的關係,同時期許寫作可以創造新的現實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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