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長照 3.0 與實際執行的落差
近年來,「長照 3.0」被視為台灣高齡政策的重要升級版本。
官方文件裡,它代表的是:
服務擴大、資源整合、醫療與長照銜接、科技導入、社區支持網絡更完整。
從政策語言來看,這是一個理性、進步、回應人口結構危機的制度設計。
但如果你真的站在照顧現場,就會發現另一件事:
制度看起來更完整了,但實際執行的壓力,並沒有因此消失,反而更集中。
一、官方在做什麼?——制度層級的「合理想像」
在官方論述中,長照 3.0 的重點大致包括:
擴大照顧對象(年輕型失智、中壯年失能者)
強化醫療與長照銜接(PAC、居家醫療)
提升社區服務、交通接送、喘息服務
導入智慧輔具與科技照顧
補足城鄉資源落差
這些方向在紙面上都沒有錯,甚至可以說是必要的。
但問題從來不在「方向對不對」,
而在於——這些設計,最後是由誰來承接?
二、實際執行的真相:所有「整合」,最後都會落到人身上
政策文件裡講的是「跨專業整合」:
醫師、護理師、治療師、社工、營養師共同合作。
但在多數家庭的日常裡,真正每天出現在現場的,只有一個角色:
👉 居服員
居服員要面對的不是制度,而是:
今天要不要換尿布
情緒失控時要不要硬撐
家屬期待、個案能力、時間限制三者衝突
做太多被說「代勞」、不做又被怪「照顧不好」
在長照 3.0 之下,服務項目變多了、期待提高了,
但居服員的時間、薪資與決策權,並沒有等比例增加。
整合,在文件裡是協作;
在現場,往往變成壓力疊加。
三、沒有說出口的事:隱性的「功能期待」
官方文件並沒有明說「要賦能、要復能」。
但在實際執行中,常會出現這些話語:
「是不是可以讓他自己多做一點?」
「不要什麼都幫他」
「復健師建議可以試試看」
「現在政策方向是延緩退化」
這些話本身並不惡意,
但它們隱含一個前提假設:人是「還能被訓練的」。
問題是——
對多數高齡者、重度老化者、失智者而言,這個前提本身就不成立。
他們不是不願意,
是能力結構已經不允許。
於是,現場就會出現一種荒謬的狀態:
政策沒有明講
但期待存在
而承擔期待的人,還是居服員
四、失智與高齡:不是「不配合」,而是「做不到」
長照政策常談「延緩退化」,
但很少正視一件事:老化本身就是不可逆的。
對於失智者來說,
你要他「學會新的方式」,本身就是一種認知錯位。
對於九十歲、視力聽力嚴重受損、行動困難的長者而言:
能自己洗臉、刷牙、吃飯,已經是極限中的極限。
再往前一步,不是復能,是折磨。
而這些「不能再被推一步」的現實,
在制度設計裡,往往被忽略。
五、2.0 的問題沒解,3.0 只是換一種說法
在長照 2.0 時期,現場早已出現結構性問題:
居服員人力不足、流動率高
家屬與居服衝突頻繁
照顧內容被切割成零碎時段
全人照顧變成不可能的任務
長照 3.0 並沒有真正解決這些問題,
只是在其上加了更多任務、更多服務項目、更多期待。
當人力沒有根本改善,
制度再升級,只會讓留下來的人更辛苦。
六、最誠實但最不政治正確的一件事:照顧就是經濟行為
不論制度如何包裝,現場始終存在一個殘酷事實:
👉 照顧品質,與經濟能力高度掛鉤。
能請得起長期看護的人,照顧品質相對穩定
只能依賴破碎化長照服務的家庭,壓力與衝突必然更高
這不是道德問題,也不是誰比較努力,
而是資源配置的現實結果。
要求在有限預算與人力下,
同時達到「尊嚴、專業、情感陪伴、功能維持」,
本身就是不切實際的期待。
結語:真正的落差,不在政策,而在現實
長照 3.0 的問題,並不是「方向錯誤」。
而是它假設制度升級,就能彌補人力、老化與經濟現實之間的裂縫。
但照顧不是系統更新,
不是版本號改了,人就不會累。
如果政策制定者沒有真正站在照顧現場,
沒有承認「有些人就是無法復能」、
沒有正視「居服員已經在超載邊緣」,
那麼再多的整合與升級,
最後都只會變成一句話:
制度看起來更好了,
但現場,卻更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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