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領薪水:閃閃發光的日子
人生第一次打工賺錢,是在十八歲的時候。
那時考完艱苦的香港大考(高級程度會考),在成績放榜和大學取錄名單公布前,有一段愉快、悠長的假期。我捨棄玩樂,開展打工體驗,到北角一間文青氣息的生活選物店任店務員,月薪港幣6,900元。店內貨品精緻,工作頗操勞,理貨、掃地、抹玻璃少不免。隔壁糧油雜貨店的貓咪常竄至貨倉小便,總得從老遠公廁提一桶水來清潔,但這嶄新體驗對那時的我反成樂事,覺得自己什麼都能辦到。
起初一如以往,仰賴農曆新年留下的紅包錢和父母每月放在電視機旁的一疊20元零錢度日,所以最常吃後街20元的叉燒飯當午餐。第一次領薪水後,立即跟同學預約理髮,燙了一頭淺棕色波浪大曲髮,化妝、添置不同款式衣服,一洗文靜乖巧形象。
這種突如其來的轉變帶,無意中啟動了母親的危機意識。一夜下班回來,打開抽屜發現幾本日記本子疊放次序亂了,驚覺日記被偷看,我傷心、憤怒,便暗自生悶氣,把數本心愛之物扔到垃圾房。後來與母再因小事口角,昔日安靜不回嘴的我,破天荒大聲爭拗起來,母一怒之下說了句狠話:「你銀行戶口大部分錢是我的!那時你存錢不夠最低門檻被罰款,是我給你5,000元墊底(補足差額)的!」次天,我跑去櫃員機提款,把5,000元還給她。
與母關係素來要好,這場風暴竟也一下子水過無痕,很快又把臂逛街去。我仍繼續寫日記,但改為寫在零散廢紙上,再藏入文學書籍書頁中。我母從不看我的文學書,故能安心續挖地下樹洞。
十多年後我成家了,一次陪母選購球鞋,她笑意盈盈地談起,人生中第一對Skechers球鞋是我買給她的。我對此記憶模糊,她解釋:「那時你第一次工作賺錢,薪水很少,但很捨得掏錢買給我。」那眉梢眼角透露一抹自豪的光芒,我隨即與舊相簿中那燙着波浪大曲髮、穿紅色小背心、自以為獨立自主的少女,重新連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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