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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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內、外縛所縛的王安可
內省集 2024-04-23
By external knowledge worldly distinction is acquired; by internal knowledge, libe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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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苦莫樂
2024年11月17日
業力說新解
雖然佛教的業力說以現代的角度來看已經很不科學,但用來解釋人生的各種現象仍有相當的參考價值。業力不會消失,就像能量不變的定律。佛教的修行到最後便是消業,這是最困難的部份;即便一個人已經覺悟到人生是苦,不再對人生有任何期待,要修正長年積累的惡習談何容易。
十善業道(三)
不貪者,不愛他人資產,無有惡欲。不瞋者,不惱他、不害他,令之受種種苦。不邪見者,即正見。邪見者,謗無因果。前七業是業亦是道,其業乃思之道故;後三業是業之道,不算真正嗌業。貪、瞋、邪見三者,不但是煩惱,亦是業之道,因為伊們不但自惱,而且惱他,較其他煩惱更加惡劣。
十善業道(二)
不妄語。妄語者,異想、誑他想之言說。不妄語者,即是不說空話,不說謊言欺人。譬如,傳教之人、政客,講無實嗌話、假話等等,欺騙信徒、民眾。不兩舌。兩舌者,講人是非;有穢污心,想欲破壞他人之語業,是名兩舌。不麤惡語。以瞋忿心,說他不愛語,是名麤惡語,或翻作「惡口」。
十善業道(一)
學佛之人,一定聽過十善業,佛教中嗌十種善行,修行者之根本。十善業,又稱「十善業道」。是業亦是道,故名業道;是業之道,故名業道。不殺生者,於彼他眾生,無想欲殺,無意欲害他性命,致使造成殺業。不不與取者,即不偷盜。他人之物,人若不與,想欲劫奪,意取屬於己,是名不與取。
如理寂因作意
雜阿含36經中,佛陀告諸比丘:「住於自洲、住於自依,住於法洲、住於法依,不異洲、不異依。」要住在自己的島渚:以自己為歸依(依止自義,名住歸依),不以其他為歸依;以法為島渚:以法為歸依(依止他義,名住洲渚),不以其他為歸依。但是,要怎麼才能夠住歸依及住洲渚呢?
《瑜伽師地論》中的《雜阿含經》釋文
《瑜伽師地論》中,卷第85開始,一直到卷第98,解釋了現存漢譯《雜阿含經》及《中阿含經》主要經文。玄奘譯文精準,若再與英譯南傳巴利經文比對,漢譯經文中不甚明白之處,往往迎刃而解。阿含經主要有四大部份: 1. 五取蘊、六處、因緣、四諦等相應分,2.
揭諦揭諦 波羅揭諦
南傳相應部1.1經中,佛陀明白告訴台灣人,往前滑便會被統一,保持現狀就會沉下去。想要解脫,既不能往前滑,也不能待在原地等著下沉。這實在是個難題,是故二種古漢譯都不知如何去翻。《瑜伽師地論》解釋此偈云:「此中顯示(佛陀當菩薩)修苦行時,非方便攝勇猛精進,名曰劬勞;行邪方便善法退失,名為減劣。
解脫者的樣貌
雜阿含71經最後有:又復差別者(一):「比丘知有身、斷有身集、證有身滅、修斷有身道,是名比丘斷愛欲縛、諸結等法,修無間等,究竟苦邊。」 又復差別者(二):「是名比丘究竟邊際,究竟離垢,究竟梵行,純淨上士。」 又復差別者(三):「是名比丘阿羅漢盡諸有漏,所作已作,已捨重擔,逮得己利,盡諸有結,正智心解脫。
2023最後一天
我想,分辨一個人是否走在正確的人生道路上,不在於他能避免犯錯,而在於他能努力,即使非常痛苦,持續修正自己所犯下的錯誤。電腦科學家 Maurice Wilkes 在四十歲左右時(60年代早期)曾說,他體認到他的餘生,大部份的時間都將用於修正自己所寫程式中的錯誤。
事欲與煩惱欲
最近有了一些收入,就常常想東想西;譬如,把老擴大器整理一下、買一些機車零件來換、買台好電腦來玩 Linux,甚至學人家抽煙什麼的。我想,幸虧我錢賺得不多,否則就會像許文龍那樣,買一些中古的小提琴放在倉庫裡。這就好像,年紀輕的時候,會想東想西;想上夜店,看看有沒有什麼艷遇。
精神力的分析
面對世間的種種無奈,我的忍受力有時會降低;譬如,在上了八個小時的班後,遇到一點厭煩事物,我就很想一死了之。但我知道那不是解脫。這種精神力的降低,簡單的說是忍受力的降低,但其中還包含各種精神力,應該加以分析。比如,面對蚊子,有時雖精神不差,但也不想用補蚊拍,只好點蚊香趕開它們,或任由他們來叮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