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吃是原罪:別再用「愛心」掩蓋產品的失敗
IPFS
Jonathan Neman,Sweetgreen 的創辦人,曾說過一句話令我印象深刻:
「在巨頭壟斷的行業裡,偏執狂才能真正改變遊戲規則。」
他是一位曾被嘲笑的商學院學生,卻用一場「健康快餐革命」證明了一件事:再好的理念,如果東西難吃,就不會有人買單。
這句話也讓我想到某些標榜「愛心」、「支持弱勢」、「社會回饋」的品牌或店家。他們有溫暖的故事,感人的初心,但食物卻往往讓人吃過一次就不會再回來。這不是偏見,是現實。
顧客不是來買故事的,是來買商品的
我認為所有商業活動的本質都一樣:你必須清楚你賣的是什麼,顧客想得到的是什麼。「愛心」可以是品牌的一部分,是加分項,但絕對不能是唯一的賣點。
如果顧客只是想做公益,他完全可以選擇捐款,還能節稅。
但當他掏錢走進一家店,他想要的是一杯好喝的咖啡、一份吃得滿意的便當、一段值得回味的體驗。你不能指望他在嘴巴無法接受的狀態下,還能用愛心硬吞。
真正成功的社會企業,從來不是靠同情心活下來的,而是靠產品本身足夠優秀,讓人因為喜歡而持續回來,然後才有機會慢慢傳遞理念。
理念很重要,但不能凌駕於體驗之上
我當然不反對把善意放進商業裡。但我們也必須誠實:理念永遠不是產品的核心價值,體驗才是。
顧客口中的「好吃」、「好喝」、「值得再來」,才是任何一門生意該優先追求的目標。別再用「我們很有愛心」來包裝「我們不夠好吃」的事實。
因為說到底,難吃就是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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