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一座交臂而过的城市
离开香港这件事渐渐被提上了日程,我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现实——一方面,(说“想要”或者“需要”可能用词太过)我会离开香港;而另一方面,我不知道自己会去到哪里,这可能是我人生中第一次面对没有明确目的地的将来。过去的几年里,因为学业一直在不同的城市或者国家间徘徊,生活的时间尺度是由学期和假期构成的,而不是年月日。也是正因为如此,我在不同城市待的时间都不超过一年,好像只要超过这个时间节点,我和城市的关系就会变得不健康。就是不知道是不健康的爱,还是不健康的恨了。我过着一种现代游牧式生活。游牧民族追逐气候,草场迁徙;我追逐高等教育机构,QS榜单迁徙。游牧民族的家是蒙古包,而我的家总计46公斤,是两件23公斤的行李箱。我知道这种生活肯定不是可持续的,尤其从经济层面考虑的话。而香港就像它在历史某一段时间里扮演的角色一样,可能就是这种不可持续到可持续生活的中转站或者跳板了。
我开始考虑未来,发现自己越来越开始相信“偶遇”和“不确定性”这两个概念。对我来说,我和香港之间的关系就是一场偶遇,之前从没想过会来到这里读书,但是就是这么糊里糊涂的到了这里。并且这座城市成为了我近四五年来待得最久的城市。我打下这一行字的日期是8月20日,而在8月31日离开的香港的那个我,已经在这生活了一年零两天了,也是糊里糊涂的打破了一年这个时间节点。我本打算7月20日离开香港,但某一天接到了一份实习offer,而7月20日的航班也因为台风取消了,于是离开得到了一个月的缓期执行。这种偶然让我意识到其中有着不少有趣的“不确定性”,于是我开始回忆这段关系。我开始回想自己在去年8月底来到香港时是怎样的。我是怎样的?香港又是怎样的?
潮湿、炎热、汗液,蚊虫叮咬和发红的脸。刚开始好像是这样的。
我住在湾仔,尝试适应周围的一切。我花了一段时间弄清湾仔站的各个出口都是去往哪里,家附近有家不错的烧鹅店,还有家麦当劳,走大约十分钟能够到一家惠康和日本城。学校的布局实在是让我头疼,而平面图对于这种依山而建的校园完全没有用处。人行道狭小,总是会被空调外机流出来的水砸到,误认为天空开始下雨。餐厅卖的食物大多是那几样,蔬菜总是很少,碳水总是很多。我不停的流汗,香港的空气就像羊水,我开始嗜睡和没有记忆。
我越回忆越发现寻找记忆这件事本身就十分困难。我尝试看清过去,但无论我怎么尝试都以失败告终。因为它们早就跑到我身上来了,跑到了后脑勺上,一个我永远看不见的地方,一个夜晚睡觉时和枕头接触的地方。它们最终混进梦境片段,人们用睁开双眼来谋杀。我开始问自己到底为什么要回忆过去,是因为过去埋藏了什么美好的东西吗?毕竟nostalgia的原因之一就是现在太过残酷,以至于需要从过去不可靠的回忆里寻找些慰藉。过去肯定埋藏了些什么,但大概率不会是美好。我可以确保的是在香港的生活大部分都是忧郁的,有趣之处在于,离开香港也不会让我开心。一件事的反面并不一定是正面,雅努斯的两张脸毕竟还是长在一颗脑袋上的。而这颗脑袋大部分时间都不爱说话,很多时候思考的难题都只是今天吃什么,更糟糕的是非常依赖酒精。它习惯了大部分时候在对面出现的并不是另一个脑袋而是湾仔、太子或深水埗的街道,电影中心的银幕和电脑上没写完的paper。这是现代游牧式生活教给它的。一年的日子在你刚适应当地的生活,尝试建立关系的时候就结束了,并且你是清楚明白地知道眼下的生活甚至记忆是会在未来消失的,于是趋于消极。一种自我保护机制,记忆上的虚无主义,是在为离开提前披麻戴孝。如果过去不那么美好,未来也就不会显得那么糟糕。尽管实际上这会把两者都搞砸了。
于是雅努斯长的是两张丑脸。
现在打下这行字的是9月2日的我,所以在这篇短短的文章里,已经不知道出现了几个不同时间点上的我,而他们的感受和写下的东西也不会完全相同的吧。回到开头提到的“偶遇”和“不确定性”,我当初选择来到香港读这个专业,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自己喜欢电影。我喜欢电影这种艺术形式本身胜过它们讲述的故事本身。人们会说,电影技术让照片活了过来,原本静止的影像变成了连续和动态。但我更加相信电影是关于死亡的艺术。戈达尔说过电影是每秒24帧的真实,24张静止的图片似乎能够构成真实,甚至这种生活的赝品能够比真实还本真,而这一切全都建立在遗忘和每张图片的死亡之上的。电影欺骗人们的眼睛、大脑和记忆,通过短暂的视觉残留来让静止变成动态。这些24张图像相互连接,只要它们之间的时间不被察觉,这些静止的画面就变成了动态的影像。如果没有对前一画面的记忆,他们就无法与现在看到的画面建立联系。但与此同时,这些记忆必须尽快被遗忘,以免干扰对新图像和信息的接受。现代性中的记忆不再是线性的,而是一个个死亡片段构成的虚假影像,是真实生活的死亡标本。
香港的文化研究学者Ackbar Abbas谈到过déjà disparu来帮助理解1984年后的香港电影和香港本身。他认为déjà disparu是一种比déjà vu更诡异的感觉,后者指的是“似曾相识”,一种陌生的熟悉感;而前者则是一种“似曾消逝”,一种当下即逝的丧失感。Abbas指出“任何新鲜事和独特性总在尚未发生就已成明日黄花,我们发现手上捧着的都是一堆陈腔滥调(cliché),以及从未存在的记忆。”一切显现都带着消逝或死亡的烙印,一切当下的经验都带着未来消逝的阴影。当我在去年8月底踏上香港的时候,它就已经开始消逝了。
这些想法似乎非常消极,我们被抛入到这个世界,抛入到一场“偶然坠落的雨”,在这之中你唯一能够确定的就是“不确定性”。“不确定性”在这里不只是未来会怎样我不知道,而是现在本身就因其即将消逝而不确定。而“偶遇”则是瞬时性与消逝的美学,是本雅明从波德莱尔中认出的“love at last sight”。一场短暂的邂逅意味着立刻分开和永不相见,这带来的是一种强烈的情感幻觉(爱本身就是一种幻觉)。Svellana Boym在讨论nostlgia时也关注到波德莱尔的《给一位交臂而过的妇女》,并对现代幸福作出以下解释:幸福就是一种时机恰当的事——法语中叫bonheur(bon—好的 heur—时候),两个人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相遇,又能够恰巧抓住这个瞬时。幸福的时刻就像革命的时刻,乃是一种狂喜的现代赠礼。她最终总结这场现代邂逅给诗人带来了认知的震撼和随后的时空迷失。
“他们的幸福在时间上脱臼。”
我想起某天晚上,送一位刚认识不久,只见过几次的朋友到港铁站。在马上要分开的时候,我们约好下次有机会再见,她最后说了一句,“但你马上要走了”。那个时刻我突然感受到一种灵魂上的震颤。
当然,在我离开香港前我们并没有再见,我相信在未来也不会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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