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书|说声告别,走向新的自己 · 第七天

如何在端傳媒優雅地謀殺一個員工:結局

洛松齊(Er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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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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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在這家標榜進步的媒體裡,一個霸凌者的「懲罰」是少拿一筆錢,而一個受害者的代價是被連根拔起。

老實說,儘管我並非不知道職場霸凌是什麼,在11月前我也絕沒有將R的行為定義為職場霸凌。不是不敢,而是我根本沒想過。是處理台灣勞動部公務員霸凌輕生案的新聞驚醒了我,非常抱歉,此話有些冒犯,但我深信那是命運為我的端傳媒員工生涯送上的最後的饋贈。當我逐一對照新聞中的情節,我不得不承認,是的,我也被職場霸凌了。

因此,在我和L越來越無效的「溝通」中,我提出了「職場霸凌」的指控,既是真心的,也是策略性的,我希望這一「正式」的投訴能讓公司正視事態的發展已儼然不可控制,循制度解決問題。

特別是,端傳媒曾在2023年承諾「對機構內部現有程序、機制進行一次全面檢討,並完善建立新的多元、公平與包容(DEI,diversity, equity and inclusion)文化,以及性騷擾/性暴力事件處理機制;推進內部管理層各個工作環節的持續檢討,加強人力資源部對員工行為的監督、管理,並將DEI原則納入員工評定標準中」,作為端的長期讀者和員工,我深信端傳媒能夠也會做到。

結果令我失望。原來,這些漂亮的承諾只是印在櫥窗上的廣告,僅供展示,概不兌現。

在我正式投訴後,公司沒有任何其他人介入此事,沒有展開任何正式的調查程序。我和R仍然在一起工作,而R仍然扮演者「管理者」的角色。

一個月後,12月18日。主編L與在我正式投訴前曾應L要求與我會面過一次的K與我線上面談。我原以為公司終於正視這一事件,沒想到L告訴我,公司認為我的投訴不成立。

「好吧,確實難以認定,我接受」,這是我的第一個想法。沒想到,接下來的話才是重點。L隨即告訴我,R指控我辱罵他有病、在社群平台上發文讓他感到不安、我不配合工作。

如果你還記得,在我仍然試圖以朋友身份與R溝通的那一次,他問我他是否應該去看醫生,而我鼓勵他去諮商,甚至幫他研究了他的保險政策是否能夠涵蓋諮商的費用。這就成為我「辱罵他有病」的證據;

而即使我沒有點名、限制好友閱讀,甚至限制R閱讀那幾條抱怨的貼文,R仍然不僅輾轉得知了我的貼文,甚至因此投訴指他「不安」。一個千方百計透過他人手機來視姦下屬私密動態的主管,竟然有臉指控那個躲在角落裡哭泣的人讓他感到不安;

最後,針對我不配合工作,L特別指出我那次因進急診室請假,未先告知她或R就是用系統請假,是「突襲」讓其他同事感到不安,破壞了團隊的氛圍。

有趣的是,我的指控沒有一條成立,而R這些我有足夠證據可以反駁甚至根本是無稽之談的指控居然被L全盤接受。那次的會面,與其說是對我投訴的反饋,倒不如說是對我的指控大會。最令我感到不快的,是L不斷希望我同理R「也是一個人,也會犯錯,也有他的情緒」,而我的很多行為「讓他感到很受傷」。

當天,我明確向L表示,我沒有辦法在此時同理R的情緒,同時是R不斷在共同好友和同事間批評我。而我能否有信心參與重建信任的工作,亦取決於R的行動。但無論如何,當天我們達成了三點共識,第一是R會對我道歉,第二是我會盡量不讓情緒影響正常的工作溝通,第三是我們會在R道歉後試圖重新尋找重建信任的工作。

那天的會議在緊張的氛圍中結束,氣憤難消的我這樣在社群媒體寫到「既然你看得到那我就直說了,要抱怨我在社群媒體發文前不如先想想你有沒有去跟不知道誰抱怨過我,或者傾訴你的版本。我現在不在乎你受不受傷,或者應該說,為什麼你們會覺得我要在乎你受傷?我被捅到血都要流乾了我還要在意你拿刀有沒有剮到手,這要求會不會太過分?」我未曾想到,這條仍然限制好友甚至禁止R查看的貼文,會成為最終解僱我的理由。

在那天之後,我收到了R寄來的信件。我無法從中得到任何的他道歉的誠意,他的態度反而讓我覺得噁心。不過,鑑於無論如何他道歉了,我其實在心裡做好了原諒他的準備。

我不知道的是,在12月18日我發出那條貼文後不久,L和R都看到了那條貼文,儘管我無法得知R是如何看到的。而L在看到那條貼文後就作出了解僱我的決定,之所以一直到1月7日才正式解僱我,只是因為L要求度假。

R在18日不久後,也被告知了解僱我的決定。可笑的是,按照從未出現在整件事的解決過程,只在我公開聲明後出面「滅火」的CEO的轉述,R曾在那場決定我命運的會議上「痛哭流涕」,苦苦哀求高層不要開除我。多麼感人的畫面——一位有情有義的上司,為了保護下屬不惜在權力面前展露脆弱。

然而,現實的邏輯是冰冷的。 從12月18日決定做出下達,到他被通知,再到我被解僱的那一天,整整20天。這位「痛哭流涕」的上司,每天看著我正常報題、看著我通宵寫稿、看著我為了這家公司燃燒最後一點熱情。 在這20天裡,他有無限個機會給我一個暗示,但他選擇了絕對的沉默。 他擦乾了在老闆面前表演的眼淚,轉過身繼續冷靜地榨取我最後的剩餘價值。

然後就是1月7日那場會面。在那之前,新年之後的第一場公司例會上,L還笑著問我「在哪,元旦假期過得如何」,我不知道的是L只是在確保我不在中國大陸,以避免為公司帶來麻煩。

1月6日,L發訊息給我,與我約1月7日的下午線上面談,她的說法是「聊一聊之後的安排」。那天晚上2點,我還在為一篇R佈置的稿件奮筆疾書,並在7日早上一大早就發給了R,他出奇地直到會議前都沒有回覆我訊息。

我準時上線,隨後L和K也上線了。我笑著向他們祝賀新年快樂,同時準備說出我準備已久的話「我不打算追究R的任何問題了,事情總要翻篇,我會學著與R相處」。而L則搶先開口,「公司無法繼續與我合作了」。

「合作」,多好聽。我追問原因,L說因為無法搭建團隊間的信任,我追問那麼R呢,她只說對R也有處理(後來經同事轉告,R在會議上自請不擔任主管職務,而公司的處罰是「不發當年的獎金」,原來,在這家標榜進步的媒體裡,一個霸凌者的「懲罰」是少拿一筆錢,而一個受害者的代價是被連根拔起。)。我追問她這符合「解僱最後手段原則」嗎?她沒有回答。

而正是在開會的時候,我的公司郵箱收到了一封郵件,表示我的CMS賬號被更改了密碼。而在會議結束後,也就是我不再需要使用公司的谷歌賬號來開會之後,幾乎是同時,我發現我的公司郵箱已經登不上了。更不用提隨後不久,我也登不上公司的Slack賬號。

最終,我就這樣被踢出了局。而我離開後,R沒有對我說過一句話。但他卻忙著找遍了我們所有的共同好友,演繹著他的深情。他對每個人說他有多擔心我,甚至說出了那句「名言」: 「我想把一半的工資分給他,害怕他在歐洲沒有錢用。」

哈。 他用一個永遠不需要兌現的承諾,在朋友圈裡低成本地購買了「聖人」的贖罪券;同時用這種居高臨下的施捨姿態,完成了對我尊嚴的最後一次踐踏。他殺了我,然後在我的屍體上放了一束廉價的塑膠花,並轉身對圍觀的人群說:看,我多愛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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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松齊(Eric)人必有一死,他們並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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