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書第六天|慾望的真名
我一直覺得,慾望不應該被定義成罪。
從小到大,我們都被教育要克制、要節制,彷彿慾望是會讓人墮落的東西。
但我慢慢發現——慾望其實只是生命在說:「我還活著。」
人從呼吸、飢餓、想擁抱、想被看見,這些都叫慾望。
我們害怕的不是慾望本身,而是害怕被慾望支配後的自己。
慾望的另一個變體:目的
很多人一聽到「目的」這兩個字,立刻會覺得刺耳。
他們認為那是功利、算計、不夠真誠,彷彿一旦談目的,愛就失去了純粹。
事實上,這世界上沒有任何行為是沒有目的的。
吃飯的目的是為了吃飽,吃飽的目的是為了生存。而生存,本身就是慾望最深的表現。
連我們的身體都遵循這個邏輯。心臟跳動的目的,是維持血流;肺的目的,是讓我們呼吸;眼睛的目的,是讓我們看見世界;而愛與慾望的目的,則是讓生命彼此確認、連結與延續。
慾望給了行動能量,目的給了方向。
如果慾望沒有目的,它就會失去重心;
而如果愛沒有慾望,它就會失去溫度。
社會教育與「無欲」的幻覺
我們被灌輸太多關於慾望的恐懼。
「無欲則剛」、「清心寡慾」——這些聽起來像修身養性的格言,欲望=失控,實際上卻在潛移默化地削弱一個人的自我意識。
因為一個沒有慾望的人,最容易被馴服,社會也最容易管理。
當社會把慾望塑造成罪,羞恥,人們就開始學會壓抑。我們開始不敢表達、不敢想要,甚至連渴望都要藏起來。
於是慾望被貼上原罪的標籤,而愛,也在這樣的審判裡變得蒼白。
我自己也曾被那套價值觀困住。覺得慾望太赤裸、愛應該高尚;
覺得有目的太功利、純粹才叫真。
直到後來我才懂得,純粹不是沒有目的,而是知道自己為什麼,並一直堅持下去。
慾望與愛的共舞
慾望本來就包含愛,愛只是慾望其中的一部分。
它沒那麼高尚,也沒那麼骯髒,只是慾望的一種展現方式。
從心理層面來看,最直接的當然是肉體的慾望,那是人類確認「我存在」的本能;最原始的生存渴望。
再深一點,是心理的慾望——渴望被理解、被接納、被記住;被包容
在更深的層次裡,是靈魂的慾望——想與另一個人合一、融化、消失,那是一種共生的投射,是愛的終極形態,也是它最真實的名字。
我後來明白,慾望不該被壓抑,更不該被罪惡化。
它就像火——能溫暖、能照亮,也能灼傷。
我們真正要學的,不是掩蓋或壓抑它,而是去理解、去直面它。
當慾望被看見、被理解、被承認,人就會變得自由,會有一種豁然開朗的感覺。
更重要的是,當慾望與目的不再被妖魔化、不再被汙名化,我們才能更坦然地追求自己想要的,也更有力量去靠近理想的狀態。
慾望讓愛有了動力,而愛,則讓慾望有了方向——也有了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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