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審判:黎智英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勾結外國勢力「全部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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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最重有可能面臨終身監禁。
香港媒體大亨黎智英被控違反《國安法》「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名,在今天12月15日上於香港法院裁決,3項罪名全部成立,最高可能面臨終身監禁。 圖/法新社

「法官裁定,黎智英長年對中國深懷怨恨,全部罪名成立。」香港媒體大亨黎智英被控違反《國安法》「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名,在今天12月15日上於香港法院裁決,3項罪名全部成立,最高可能面臨終身監禁。法官表示,黎智英「唯一目的都是尋求中共倒台」、「長年對中國深懷怨恨」,串謀破壞國家安全的證據確鑿。然而香港與國際社會皆知,這是中國與港府透過《國安法》打壓民主和言論自由的手段。

黎智英案在今天12月15日上午10點於香港法院裁決,一早便有想參加旁聽的民眾排隊,也有人拿著蘋果作為象徵物,到場外支持黎智英。前往法院旁聽的人還有黎智英的妻子李韻琴、三子黎順恩,以及現年高齡93歲的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此外,英國、美國和加拿大等駐港領事館代表,也都有派代表前往法院旁聽。

針對黎智英案,法官當庭宣告黎智英的3項控罪:1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行全部成立。

3項控罪中,「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是黎智英連同壹傳媒集團旗下《蘋果日報》、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網際網路有限公司,被指控與公司多位高層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此外,這三家公司也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黎智英與6名前蘋果高層被控連絡外國或境外機構來制裁中國。前述兩項是涉及蘋果日報相關公司與高層,最後一項罪名是黎智英單獨被控罪,指控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間串謀「重光團隊」推動英美等外國制裁中國,同樣違反《國安法》的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法官裁決所有罪名均成立,並且認定《蘋果日報》的文章撰寫時,「旨在引發對香港特區政府的憎恨和藐視及挑動對其離叛」,又指黎智英「無論《國安法》生效前後,黎的唯一意圖是尋求中共倒台」、「黎智英長年對中國深懷怨恨」。雖然裁決結果已經公布,但具體量刑尚未公布,可能至少要到2026年1月12日開庭處理求情的口頭陳詞之後;而黎智英最重有可能面臨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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