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龍闖天關》的生命政治:論主權者結構中的「扮狗」政治
德希達在其晚期講座《野獸與主權者》中指出,霍布斯筆下的「利維坦」,也就是這個由契約所打造出的義肢與人造人,本質上是對「絕對權力」(即上帝)的模擬。上帝作為不受法律約束、超然於法律之外的存在,即是「主權者的主權者」。
儘管主權者宣稱透過法律與理性摒除了自然狀態,使自身高於野獸並脫離了原始的獸性;然而,主權者握有如同法外之神般的生殺大權,這使其本質上仍猶如不受約束的野獸。對德希達而言,主權者的自我證成陷入了一種悖論:它必須依靠排除神與野獸來定義自己,卻又同時必須模仿這二者才能確立權威。因此,主權者實際上是一種「人造的怪物」,一個集神性與獸性於一身的巨大義肢。我們以為霍布斯終結了自然狀態,但真相是,最大的野獸利維坦,從此入主並統治了世界。
在主權體系尚未全球化前的帝國主義時期,這種邏輯定義了文明的邊界:西方主權國家是「人類」、是主權者;而非西方國家則被視為野蠻、落後、未開化的「野獸」。帝國主義的擴張與殖民主義的合法性由此建立,向剩餘世界傳播文明、使其「去獸性化」的「白人的負擔」,便成為了經典的支配論述。
二戰結束後,主權體系擴展至全球。表面上,每個國家都是主權者,處於平等的權力關係中,但「野獸」並未消失。在新的國際法秩序下,「野獸」被改寫為「流氓國家」(Rogue States) 或「恐怖分子」。老牌的主權者(西方)仍將那些不服從、被視為違反「普世價值」的國家,歸類為需要被制裁、被獵殺的「類動物性存在」。
在此脈絡下,台灣(此處指其地緣實體而非中華民國的法理外殼)處於一種極為尷尬的「例外」狀態。在主權體系中,台灣不被絕大多數主權者,尤其是主要強權,承認為「人」(主權者),這使其本質上成為一種野獸般的存在(外於契約)。然而,由於美台之間特殊的從屬與戰略關係,台灣無法成為一隻真正的、自由的野獸,而是被規訓為一隻「被馴服的家犬」(正如李敖所喻的「看門狗」)。這正是一種殘酷的生命政治技術:主權者保留了台灣作為「生物性肉體」(能戰鬥、能吠叫)的功能,卻徹底剝奪了其「政治性生命」(主權決斷的資格),使其僅僅作為主人的延伸器官而活著。
美國透過控制「義肢」的供給(給予何種武器、釋放多少情報),精準地將台灣維持在一種「半野獸、半家犬」的臨界狀態。這種控制機制驅使台灣在美國需要時,能協助防禦或主動挑釁對岸那隻巨大的利維坦(中華人民共和國);但同時,台灣必須被「狗鍊」(台灣關係法、非主權地位)緊緊拴住,以確保它不會因為失控而咬傷主人,或將主人拖入一場不被期待的戰爭之中。
若要以簡單生動的形象做比喻的話,周星馳主演的《威龍闖天關》提供了一個極具穿透力的寓言。片中宋世杰驅使管家阿福扮狗,而阿福也出於對主人的忠誠,甘願自我降格去咬賓少爺的屁股。然而,當阿福被賓少爺一棍打跑時,宋世杰並沒有在賓少爺出手棒打阿福時挺身保護,反而是事後站在一旁跟賓少爺貧嘴,甚至為了在言語上佔便宜(對應賓少爺誇耀自己的「狗王」),在背後戲稱阿福是「雜碎王」(暗示阿福是「狗雜碎」)。
這恰好如同美國驅使台灣去挑釁對岸的政治現實。美國發出指令,讓台灣扮演成凶猛的「民主鬥犬」,這可使自身保持在安全距離之外(享有主權者的豁免權),同時讓台灣獨自承擔所有可能的物理撞擊與暴力後果。殷鑑不遠的甚至是有著主權國家神聖純粹性的烏克蘭,連一個正式的主權國家都落得如此下場,更何況是由各種條約、歷史遺留和外來軍備拼湊而成的「混合體」或「雜種/碎」(Hybrid),也就是台灣。
如果說在美國的戰略劇本下的台灣是如同阿福的「狗雜碎」,那身為狗雜碎的勇武馬前卒的「青鳥」與側翼等人,真可謂宋世杰口中的「雜碎王」。他們在現實世界與網路上以全世界為對象,到處以台灣之名出征他者。比如看到路人拿著手機拍攝就衝上去質問、對著陌生人高喊8964;或是在網路上造謠生事、看到簡體字和ROC就無差別謾罵等。這種種看似在進行神聖狩獵的醜陋惡行,只是沈醉於主人的指令,被推上前線承受鄙視與痛楚的拼湊義肢在張牙舞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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