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五年|共61案進入法庭 6案正審理、候審或待處理 逾140人被捕暫未控

香港進入「國安時代」5 年。政府就危害國安罪行或活動,累計拘捕 332 人,檢控 189 人。《法庭線》統計,綜合《國安法》、「23 條」及舊煽動罪,至今共 61 宗國安案件進入法庭,55 宗已完成原審階段。
餘下的 6 宗,包括審訊中的「黎智英案」、預定今年 11 月開審的「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以及待處理的「黃之鋒被指勾結案」、「郭鳳儀父親被指處理資產案」等 4 案。
過去這一年多,「23 條」實施,多人被控新罪;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審結,僅 2 人無罪。上訴案件中,政府在「支聯會拒交資料案」終極敗訴,但在「譚得志煽動案」終極勝訴。馬俊文、張敬生挑戰懲教署不予提早釋放雙雙失敗。
此外,超過 140 個被捕的人暫未被起訴,包括「612 基金」信託人陳日君樞機等人、「懲罰 MEE」的前香港眾志成員,部分人仍未獲發還護照,離境須獲批准。被通緝的海外港人則增至 19 人,其在港的家人被調查。

記者統計:
143 人被控國安、煽動罪行
保安局指,由《香港國安法》生效起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在所有相關法律下,就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的案件,共拘捕 332 人,並檢控 189 人及 5 間公司,當中被控《國安法》者涉 91 人和 4 間公司,被控「23 條」者有 8 人。
《法庭線》據控書罪、判詞及新聞報道,追蹤到有 143 人被起訴國安或煽動罪行,當中,被起訴《國安法》及「實施細則」共 92 人(一人後來獲撤控);被控《刑事罪行條例》下「舊煽動罪」的有 55 人;被控「23 條」者有 8 人(見下表;由於部分人被控多於一罪,故總人數多於 143 人,請見註)。
這 143 人被檢控時,年齡屆乎 15 歲至 72 歲,最年輕為「光城者案」其一被告,最年長為黎智英。
國安法五年:國安罪行累計檢控人次
由《國安法》2020年6月實施起計,截至2025.6.17

* 「光城者」案被告陳凱量其後獲撤控
註:
1. 「蘋果案」黎智英、張劍虹、羅偉光、陳沛敏、楊清奇、馮偉光、林文宗,同時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
2. 舊煽動罪兩名被告區健威、諸啓邦在服刑後,再被指犯另案而被起訴「23條」
3. 鍾瀚林、黃德強、黃煡聰原被控舊煽動罪,其後獲撤控或存檔,被控的國安罪行則罪成
4. 由於部分人涉多於一案,或被控多於一罪,故上述三類罪行被控人數總和多於143
《國安法》四類罪行
「顛覆國家政權」佔最多
被起訴《國安法》的 92 人,合共被控 98 項控罪(見上表)。四類罪行及「實施細則」罪行中,以「顛覆國家政權罪」佔最多,共 62 人次被起訴,佔整體約 63%。
被起訴「23 條」的 8 人,合共被控 8 項控罪,以「發布煽動刊物」最多,共 4 人次被起訴,佔整體一半,均被指在網上發布煽動帖文。
被起訴「舊煽動罪」的 55 人,合共被控 59 項控罪,以「作出煽動作為罪」最多,佔整體 63 %,涉案行為包括在網上發布言論、影片等。

目前 6 宗國安案件
在原審或之前階段
記者亦追蹤各案進度,截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共有 61 宗國安案件進入法庭,當中 55 宗已完成原審階段。
餘下的 6 宗,其中 4 案為《國安法》罪行案件,包括審訊中的「黎智英案」,該案涉 9 名被告,僅黎智英不認罪受審,控辯將在 2025 年 8 月作出結案陳詞。黎已還押逾 1,600 天,其餘認罪被告,部分成為控方證人,他們將待黎案審結後處理判刑。
「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由 2025 年 5 月延後至 11 月開審,暫定 8 月再進行審前覆核。被告為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3 人已還押逾 1,100 至 1,300 天。
黃之鋒於 2025 年 6 月初被起訴串謀勾結罪,指他大約 5 年前,即 2020 年 7 月至 11 月,與羅冠聰及其他人請求制裁。該案押後至 8 月 8 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至於「東頭邨爆炸品案」,男被告 2022 年被捕,原被控「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企圖製造爆炸品」等 4 罪,早前被加控《國安法》「串謀恐怖活動」罪,將交付高等法院處理。
另外兩案為「23 條」案件,包括郭鳳儀父親郭賢生被指處理潛逃者資產案,他獲高院批准保釋候訊,條件之一為不得接觸女兒郭鳳儀,該案 8 月再訊。另一案的男被告被控新煽動罪,控方指警方調查有新發現,預計「非常大機會有額外控罪」,押後至 7 月再訊。


4 上訴案審結 政府兩勝兩敗
上訴方面,共有 14 宗案件的被告提出上訴(見下表),涉及 33 人。另 47 人案獲裁無罪的劉偉聰,被律政司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23 條」則未錄得上訴案。
14 宗起訴案件,有 6 宗案件已撤回,包括唐英傑、「羊村繪本案」及「光城者案」的被告。
其餘 8 宗,有 4 宗已審結。當中「支聯會拒交資料案」,支聯會一方終極勝訴,鄒幸彤、徐漢光、鄧岳君獲撤定罪,惟他們已服畢刑期;馬俊文提刑期上訴亦獲上訴庭裁定勝訴,由 5 年 9 個月減刑至 5 年。至於「呂世瑜案」和「譚得志案」,終院均裁定被告方敗訴。
4 宗上訴案仍待處理,47 人案有 14 名罪成被告提出定罪及刑罰上訴,將與律政司的上訴一併處理,排期於 2025 年 7 月 14 日開始聆訊,預需時 10 天。「香港獨立黨案」被告正就刑期上訴申請終極上訴許可。餘下兩宗為舊煽動罪案件,分別為「立場新聞案」林紹桐及青年徐凱駿,兩案都暫定在 2026 年聆訊。


23 條至今至少 14 人出獄
皆沒獄中減刑
自 2024 年 3 月底「23 條」實施至今,至少有 14 名涉國安或煽動罪被告出獄,包括「支聯會拒交資料案」的徐漢光、鄧岳君,「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案」張敬生等 4 人,「47 人案」的毛孟靜、岑子杰等 8 人。據悉,他們均不獲獄中行為良好減刑,未能提早獲釋。
馬俊文、張敬生不服未能提早獲釋,在獄中分別循司法覆核及申請「人身保護令」,挑戰懲教署的決定,但都失敗告終。
馬俊文在司法覆核指,2024 年 3 月收到署方提供由「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在囚人士評審委員會」撰寫的便箋,指不信納提早釋放他,不會不利於國安,他未獲獄中行為良好減刑,令他延至 2025 年 11 月才獲釋。
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駁回馬的申請,指「23 條」對國安罪犯的減刑安排提出更嚴格條件,但即使不獲考慮減刑,刑期都不會多過法院的判罰,認為不屬於額外懲罰,又指新做法甚至「有助更生」,又指法院應該充分考慮國安委的意見、「遵從」行政機關的判斷。
張敬生則提出,懲教署在其刑期上訴得直之後 10 天,仍未為他處理行為表現報告,他認為自己在囚期間行為良好等,應該獲得三分之一減刑,即時釋放,但卻被懲教繼續羈押。
國安委亦介入該案。懲教署一方指,採納國安委的意見,不批准張獲減刑。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黎婉姫指,法庭受國安委決定約束,駁回張申請。張後來於 2024 年 11 月刑滿出獄。
政府曾就張敬生的案件回應指,「23 條」生效前或後,囚犯從來都沒有必然權利獲得提早釋放;懲教署長考慮個案的實際情況及所有相關因素包括在囚人士的申述,嚴格依照法律賦予的權力執行職務和行使其酌情權,確保所有個案獲公平處理。


逾 140 人被捕暫未起訴
部分人須交出護照
按警方公布的數字計算,有超過 140 人因涉危害國安罪行或活動被捕,目前暫未被起訴,包括「612 基金」信託人陳日君樞機、吳靄儀、何秀蘭、許寶強、何韻詩等人,他們於 2022 年 5 月被捕,被指涉勾結罪。
其他被捕人,包括涉「懲罰 MEE」案的前香港眾志成員,包括林朗彥、鍾展翹、廖偉濂、李啟靖、黃莉莉、陳珏軒、朱恩浩,他們於 2023 年 7 月被捕,被指涉勾結罪。另外,「小彤群揪會案」中,鄒幸彤及其親友被指涉新煽動罪,他們在 2024 年 5 至 6 月被捕。
部分人仍未獲發還護照,離境須獲批准,例如陳日君樞機分別在 2023 年及 2025 年兩度向法庭申請並獲批准,前往梵蒂岡,出席教宗本篤十六世、方濟各的喪禮。

被通緝海外港人增至 19 人
警方亦懸紅通緝涉嫌違反《國安法》的海外港人,繼 2023 年通緝郭榮鏗、許智峯、郭鳳儀、羅冠聰、鄭文傑等 13 人後,2024 年 12 月再通緝多 6 人,為鍾劍華、劉珈汶、鍾翰林、何良懋、鄭敬基及張晞晴。
這批被通緝者,年紀最輕為 2005 年出生、現年 20 歲的張晞晴;最年長為袁弓夷,他現年 76 歲。
警方亦調查被通緝者的在港親友,許穎婷父母、郭鳳儀父與兄,劉珈汶姑姐及姑丈,鄭敬基表妹夫婦,鍾劍華太太、兒子和前同事,都曾被要求助查。

喜欢我的作品吗?别忘了给予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在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一起延续这份热忱!

- 来自作者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