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不想改變,或許是因為不夠痛
直到真正痛苦到崩裂,我才理解:有些改變不是靠「知道重要」就會發生。
英文一直是我的罩門。從剛入職場到五十幾歲,振作過幾次想把英文學好些,但都很快就放棄了。在英語系國家,人人都能操流利的英語,顯然能否把英語學好和人的智商無關。認真思考屢戰屢敗的原因,最終找到的頭號戰犯是「動機不足」。
能把英語學好,可以直接看原文書、看英語電影不需中文字幕、和外國人可以順暢溝通,這些我當然都想要。但是!如果不能的話,也就算了。我不打算移民,也不靠英文工作,英文不佳不致滅頂。
不是不知道英文的重要,才會屢次花錢花時間學習。即使在校英文成績不佳、和老外交談時常常詞不達意,這些雖帶來些許痛苦不便,但沒有嚴重到讓我產生強烈的動機——非得改善英文程度不可。學不好不奇怪。
入職場工作一、兩年後,心裏就明白這不是我想要的人生,卻完全不清楚自己到底想要什麼。自此開始對人生有一絲疑惑,又對該如何面對這樣的疑惑毫無頭緒。我繼續迷惘地待在職場裏,渾渾噩噩過了三十歲。
那年,我的人生像突然被海嘯吞沒。有人說痛苦是慢慢累積的,但我的那次,是一瞬間倒塌。情緒瘀傷、身體崩潰、每天醒來都像被生活揍了一拳。有些夜晚,我甚至覺得閉上眼會比較輕鬆。
直到有一天,我終於被逼到挖不出任何力氣去忍耐,像快窒息的人抓住最後一口空氣似地,在心裡吼:
「我不要再這樣下去了!我一定要搞清楚自己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我寧可死,也不要再留在原地。我對自己承諾:只要有改變的可能,什麼我都願意嘗試。自此,這件事成為我人生唯一重要的事。
我跟公司遞出離職信。當天從竹科搭中興號回台北,車子一路往北,我一路哭回新店。哭的不是離開職場,而是恐懼:我已經沒有退路。我不知道下一步在哪裡,只能一步步靠近那個叫做「認識自己」的方向。
我開始大量而廣泛地讀書、上身心靈課程、參加工作坊。我花錢、花時間、花光所有力氣,像溺水者抓著任何一根可以把自己托出水面的稻草。
記得有一次參加許宜銘老師帶領的心靈成長工作坊時,老師安排了一個角色扮演的練習。每個人會被分配不同角色,輪流上場。有位同學要扮演乞丐,必須向其他人要一塊錢。那位扮演乞丐的同學,從練習開始就癱在地上,一動也不動。老師怎麼鼓勵都沒用,最後只好中止練習。我在一旁百思不解:求一塊錢,有什麼難的?
直到換我上場。
老師分配給我的角色,是脫衣舞男。我愣住了。或許是預感自己會害怕,那天我多穿了幾件衣服,內褲都穿了兩層。我站到舞台旁,強烈的恐懼及焦慮襲來,全身抖到不行。音樂響起了,老師告訴我:準備好就可以隨時開始。而我的雙腳卻像灌了鉛,一步都跨不出去,沒多久,直接蹲下來大哭。
哭了好一會兒,情緒宣洩一陣子後,我記起對自己承諾:只要有改變的可能,什麼我都願意嘗試。於是我咬牙爬起來,深吸一口氣,踏上舞台。
衣服一件件脫掉。
我走下舞台,走向台下排排坐的同學。我對著每一個人扭腰擺臀,做出各種撩人的動作。每脫一件,都像把某個藏了很久的羞恥拉出來示眾。同學們不斷鼓噪助興,臉上含有各種鼓勵、興奮、讚賞、驚訝、甚至些微尷尬的表情。
脫到最後只剩一件小內褲時,我在場上持續舞動,就是不想把最後一件脫下來。我又卡住了。
老師從觀眾席後方喊:「要不要挑戰脫掉最後一件?」
大家也跟著起鬨。
我面對台前觀眾,即使再怎麼信任他們,但我就是做不到。我全身顫抖地轉身背對著他們,不斷深呼吸,努力鼓起勇氣想做到,卻依然克服不了自己的心理障礙。
老師換了策略:「現場的觀眾們請都站起來,我們一起陪舞男狂舞。」
觀眾們站起來扭動,我混在他們中間,終於把最後的遮蔽物摘下。
音樂結束,我又崩潰大哭。
哭,是因為恐懼、羞恥、脆弱赤裸曝光後的釋放。
也是因為,我撞到了自己真正卡住的地方。
課後,那位乞丐同學跟我說:「脫衣服對我來說沒什麼。」我才明白——每個人害怕的地方都不同,表面上做不到的事,其實掩著更深的受傷。
之後十幾年,我一再在工作坊中看到類似情況。每個人都是自願且花錢花時間來參加,原本以為自己已經準備好面對。可真到觸碰痛點那刻,有些人仍舊退回保護殼裡。付出金錢和時間的代價容易,摧毀自我形象的代價極難。
老師常會溫柔地說:「還沒準備好沒關係,等準備好再來。」
我以前不懂,後來懂了:不是每個人都已痛到非改不可。
佛陀說,我們身處「娑婆」——意思是「堪忍」。即使生命有縫、有痛、有缺陷,只要「還撐得住」,多數人會選擇繼續撐、繼續忍、繼續麻痺。
因為改變,意味著必須迎向未知。未知,比已知的痛更嚇人。
如果能忍,人就會忍。一直忍到不能忍。
我那時,已經到了「不能忍」的邊界。到只剩一條路:往內走。痛到求生本能比恐懼更大聲。痛到即使前方漆黑,也還是得踏過去。
英文這件事放到人生尺度底下,變得好笑。它不會逼我面對深埋的恐懼,不會讓我死去或重生。學好英文對我來說只是加分;不學也不會拖垮我整個人生。所以我從沒真正願意面對「會不舒服」的那一段學習過程。
願不願意面對不舒服,最能看出某件事在你心中的重要性。
解決生命困境,是攸關生死的痛。所以我願意拆掉所有保護、撕開所有偽裝、冒著未知去改變。
認識自己,是那麼重要,重要到我願意散盡家財,全力以赴。重要到我願意在台上脫光所有防備。重要到每一次哭,都踩著痛的傷口往前。
於是我終於懂得那句話:「不想改變,是因為還不夠痛苦。」
這句話殘酷,也真實。它既不是指責,也不是鼓勵,只是指出人性最溫柔又最殘忍的現實:人只有被痛逼著走,才會真的動起來。
英文,我到現在還是不太行。但我已經知道我願意為哪些事用盡全力。我知道什麼值得我活、值得我哭、值得我孤注一擲。
有些願望不做也沒差。但有些痛,痛到一個臨界點後,你就再也回不了頭。
如果你願意,也可以留給自己一點時間,輕輕問問:
什麼痛,是我還能忍的?
● 如果有一天我決定不再忍了,我想要什麼取而代之?
● 我願意付出什麼代價來改變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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