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才是「搞鬼」的人?——從「五男衰十一案」到閱讀愛倫坡獎得主Gillian Flynn的The Grown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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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的X在法庭上說了一句最關鍵的話:她對性行為「沒有感覺」(也不知道合法與否)。這不是冷淡,這是一個孩子在用自己的方式,告訴所有人:這一切不是我想要的,但我不知道如何拒絕。 而五個成年人,選擇了聽不見。誰才是真正「搞鬼」的人?或許答案已經很清楚了。

誰才是「搞鬼」的人?——從「五男衰十一案」到閱讀愛倫坡獎得主Gillian Flynn的The Grownup

1. 現實比小說更荒謬

2026年9月,香港高等法院正在審理一宗代號HCCC 94/2025的案件。五名男子——小學教師、地政主任、工程實習生、消防員、YouTuber——被控在2023年5月至6月期間,分別與一名14歲女童X發生非法性交。「衰十一案」是香港地道俗話,全名謂「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由於是11字,故名為「衰十一」!

庭審中,14歲的事主X透過錄影會面作供,親述了那段持續一個月的遭遇。她說,她在交友程式上將帳戶名特意加上自稱「14歲」字眼,原意是標明年齡,結果反而引來更多人向她埋手;她說,有自稱小學教師的男子問她有否性經驗,得知她「試過一次」後,便提議「我哋都試吓」;她說,有一名聲稱就讀科大的男子,得知她數學成績不佳,提出可以替她補習,但要求與她性交「當交學費」

這些細節之所以令人不寒而慄,不在於其暴力程度,而在於其日常性。沒有一個被告是典型的「壞人」——他們是老師、是公務員、是消防員。他們不是用刀槍,而是用語言完成了一切:用「試吓」包裝試探,用「補習」包裝性剝削,用「朋友關係」包裝操控。

利用語言暴力、性威權操控未成年少女犯法行為,令筆者不禁想起了吉莉安·弗林(Gillian Flynn)在《搞鬼》(The Grownup)中反覆書寫的主題。

現實比小說更加荒謬

2.  美國女作家與紐約的性侵現況

根據紐約市警察局(NYPD)的數據顯示,2025及2026年期間紐約市通報的強暴及性侵案件數量呈現上升趨勢。執法部門與倡議團體認為,這並非一定意味著犯罪率激增,反而得益於法律定義的擴大以及受害者對執法機構的信任度提高,導致以前隱瞞的案件被更多地揭發出來。尤其是熟人犯案比例高:統計顯示,紐約市報告的性侵和強暴案中,約95% 的加害者為熟人或伴侶,其中近一半與家庭暴力或親密關係暴力有關。

所以,紐約時報近日書評公佈《21世紀最佳驚悚小說》50強評選中,吉莉安·弗林的經典代表作《控制》(Gone Girl)榮登榜首,被選為21世紀最優秀的驚悚小說,一點也不意外!

作為一位美國女性作家、編劇和漫畫書作者,筆者對於吉莉安·希伯·弗琳(Gillian Schieber Flynn,1971年2月24日—)的另一本短篇小說Gillian Flynn的The Grownup(中文譯作《搞鬼》),也就給大家推介閱讀!

這一本不足80多頁鉸獲得了2015年愛倫坡獎最佳短篇小說獎——由美國推理作家協會創辦的文學獎,其性質也跟日本推理作家協會大獎一樣!

3.  故事簡介

Gillian Flynn的The Grownup故事的主角是一個在占卜店兼職做手活、後來轉行當假靈媒的年輕女子。她的「專業技能」是什麼?——察言觀色,然後捏造一個對方願意相信的版本

而當一個14歲的女童要面對五個成年人各自編織的敘事,當「自願」與「剝削」之間的界線被「交易」的語言模糊,我們或許應該問:在「五男衰十一案」中,誰才是真正「搞鬼」的人?現實和小說又是何其相似!

4. 小說的謊言:每一個「長大」都是偽裝

The Grownup《搞鬼》的敘事者「我」沒有名字。她卻是一個騙子,自小藉此維生;她也是一個性工作者——專門替男人打手槍,但因為她工作的地方前店是靈媒所在;於是被人招攬,也因她能言善道且鬼話連篇。結果,她假裝通靈,有一天偶遇蘇珊·柏克——一個有錢但不快樂的女人,聲稱自己住的維多利亞老宅鬧鬼,繼子邁爾斯性情陰沉、舉止詭異。

小說的作者弗林用「鬼故事」的框架來包裝,卻寫了一個關於誰在說謊、誰有權定義現實的故事。敘事者進入老宅後,開始真的覺得有鬼;但當她向蘇珊坦白自己沒有靈力時,15歲的約子邁爾斯出現了,告訴她一個更恐怖的真相:蘇珊的丈夫是敘事者在占卜店服務過的客人,蘇珊為了報復,故意引她入局,計劃殺死她和邁爾斯,再嫁禍給她?

但,另一方面。在車上逃亡中,15歲的邁爾斯又改口了:蘇珊根本不知道丈夫出軌的事,一切都是他編的。他已經把敘事者構陷為小偷和綁架犯,威脅她假扮他的監護人,陪他浪跡天涯。

三個人敘事,三次的反轉。每一次,說故事的人都試圖讓對方相信自己的版本。 敘事者是騙子,蘇珊是騙子,邁爾斯是騙子——問題不在於誰說真話,而在於誰的謊言更完整、更有說服力、更能控制局面。正如一位書評人所言:「捏造一個真實境遇,想不到會是這般輕易。」

於是,閱讀小說的你我,面對著敘事者「我」、繼母蘇珊、15歲繼子邁爾斯這樣的三個人,究竟誰是誰非?誰真誰假?

註:喜歡Gillian Flynn的The Grownup的你們,其實閱讀到此可以停止!下文是筆者的搞鬼而已:

他們出動大律師為的是要徹底令14歲女的證供不可信!

5.  現實的博弈:14歲證人的可信度如何被消解

從小說回到法庭。在「五男衰十一案」的庭審中,辯方律師的策略,恰恰是弗林小說中反覆出現的敘事:不是否認事實本身,而是攻擊說故事的人。

例如:代表首被告譚兆竣的大律師盤問X時指出,X在首次錄影會面中沒有提及「狗帶」一事,質疑她為何後來才說。X回應指她認為狗帶不屬於性行為的一部分,所以當時沒有提及,並指該經歷是「尷尬但非侮辱性」。大律師進一步指出,兩人當日於房中只是談天對話,沒有發生性交、口交及洗澡等事,更指狗帶是由X自行帶到現場的,她因不想帶回家被母親看到而送給譚——X均不同意。(註:為了脫罪,沒非法性交,14歲女童被攻擊無中生有)

另一位大律師則盤問X,指她對案發時房內細節的印象並不清晰,X同意。代表第三被告吳啟正的大律師更指出,X在前四次性經驗後,男方均「做完就走咗去」,性行為根本沒有如X所願幫她建立朋友關係,X則回應指那一晚「仍算是朋友」,雖然這關係不能長久。

從這些盤問的策略意圖十分清晰:當事實無法否認,就質疑敘事者的記憶、動機和可信度。 當X說「狗帶是尷尬但非侮辱性」,辯方要將它重新定義為「侮辱性」;當X說「維持朋友關係」,辯方要證明「對方根本沒有當你是朋友」。每一個問題,都在試圖從14歲少女口中,挖出一個「不合邏輯」的敘事破綻,從而在陪審團心中種下懷疑。

6. 話語即權力:「補習費」與「好書」的同一種語法

The Grownup《搞鬼》中最令人不安的場景,不是鬼故事,而是敘事者在占卜店為男客打手槍之後,對方竟然興致勃勃地與她討論文學。性交易被「文化品味」包裝,肉體關係被「智性交流」修飾——這與現實中科大生用「補習」換取性交,在本質上完全一致。

弗林筆下的男性角色,從來不是粗暴的掠奪者,而是彬彬有禮的定義者。他們用「好書」、「品味」、「靈性」來重新命名及定義自己的卑鄙慾望。同樣地,在「五男衰十一案」中,小學教師用「我哋都試吓」——一個輕描淡寫、彷彿邀約下午茶的口氣——來提出性要求。他甚至在X完成口交後稱讚她「好叻」,將一個14歲女童的性服務,包裝成一堂「課外活動」。那自稱就讀科大的男子更是將這套語法發揮到極致:補習換性交,性交當學費,一切都是「等價交換」,一切都是「你情我願」。

這裡的權力關係是赤裸的。14歲的X在交友程式上寫「14歲」,本來就是為了嚇退某些人,卻反而成了吸引獵物的標籤。她說「豁出去」時,說服自己的邏輯是:如果不答應,就會失去朋友。而這些成年男性,恰恰利用了這個脆弱的邏輯——他們用「友誼」的語言來定義剝削,用「交易」的語言來否認剝削。

這正是The Grownup《搞鬼》中敘事者所面對的處境。她以為自己在騙人,但到最後,她發現自己才是被騙的那一個。邁爾斯用她自己的語言(「你需要幫助我」)將她困住。當權力不對等時,「交易」不是交易,「自願」也不是自願。

誰才說謊者?誰又是說真相?

7. 「Grownup」的反諷:誰配得上這個詞?

小說的英文書名是The Grownup——「那個成年人」。這個標題在故事的語境中,是一個巨大的反諷。

敘事者是一個「成年人」,但她的職業是假裝通靈、替人手活;蘇珊是一個「成年人」,但她用鬼故事來掩蓋謀殺計劃?邁爾斯只是一個15歲的少年,卻擁有遠超成年人的操控欲和暴力傾向?沒有一個人是真正意義上的「Grownup」——所有人都在假裝自己已經長大,假裝自己可以掌控局面,假裝自己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而在「五男衰十一案」中,這種反諷更加刺眼。五名被告中,有人是老師、有人是消防員、有人是地政主任——他們在社會的定義中,都是「成熟的成年人」。但當他們面對一個14歲的女童時,他們表現出的,恰恰是拒絕承擔任何責任的逃避。他們將責任推給「自願」,推給「她沒有說不」,推給「大家都在做」。這不是成年人的行為,這是一群拒絕長大、拒絕面對後果的人。

而真正被迫「長大」的,是那個14歲的女孩。她說她「豁出去」,說服自己「無所謂」,在法庭上冷靜地解釋狗帶是「尷尬但非侮辱性」。她的敘事被一個又一個大律師拆解、質疑、重新定義。她在法庭上說的每一句話,都可能被用來否定她自己。

8. 結語:誰的版本會成為「真相」?

小說如人生?人 生更小說?這是筆者閱讀「五男衰十一案」與The Grownup《搞鬼》的感受!小說的結尾是開放的但現實卻是最殘忍的。敘事者面對蘇珊及邁爾斯的謊言誰是誰非,她也只知道一件事:她不能再相信任何人的版本了---一如14歲受害少女一樣,究竟自己是受害人?還是害人者?為何交友會搞鬼成高院的審判?

小說有盡頸但「五男衰十一案」的結局尚未到來。法庭會根據所有證供,決定哪個版本可以被接受為「真相」。但無論判決如何,有一個事實無法被推翻:一個14歲的女童,在一個月的時間裡,與五個成年男性發生了她並不想要的性關係。她這樣做,是因為她相信這是維持朋友關係的方法。

弗林在《搞鬼》中寫的,不是鬼故事,而是關於說謊的哲學、女性意識的問題。當每個人都可以編造自己的版本,當「真相」只不過是更有說服力的敘事,那麼,搞鬼的從來不是鬼——是那些有權定義什麼是「自願」的人

14歲的X在法庭上說了一句最關鍵的話:她對性行為「沒有感覺」。這不是冷淡,這是一個孩子在用自己的方式,告訴所有人:這一切不是我想要的,但我不知道如何拒絕。 而五個成年人,選擇了聽不見。

誰才是真正「搞鬼」的人?或許答案已經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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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的X在法庭上說了一句最關鍵的話:她對性行為「沒有感覺」。這不是冷淡,這是一個孩子在用自己的方式,告訴所有人:這一切不是我想要的,但我不知道如何拒絕。 而五個成年人,選擇了聽不見。現實比小說更恐怖及吊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