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愛的不是父母,而是擇去愛狗狗貓貓
我們活在一個從小被灌輸「父母恩重如山」的世界裡。就算童年並不美好,我們依然被要求「記得他們的養育之恩」、「乖乖做個孝順的孩子」。可是,為什麼這樣的愛讓我喘不過氣?為什麼,我對我家裡的狗狗貓貓,反而能毫無保留地付出真心,甚至比起對父母還要親密?
這幾年來,越來越多的人選擇養寵物做伴,越來越多的人提倡「擺脫原生家庭的影響,」我一直在反思自己是不是被影響,最後得出一個結論:真正讓人願意去愛的,不是關係的名分或血緣,而是感受的自由與尊重。
狗狗貓貓不會挑撥離間、不會計算利害、更不會以「我是你的誰誰誰」為由強加情感勒索。牠們只用最單純的方式陪伴我,信任我,無聲地讓我感受到「我值得被愛」。
根據心理學家卡爾·羅傑斯(Carl Rogers)的「無條件正向關懷」(Unconditional Positive Regard)理論,一個人只有在被接納、被理解、被信任的情境下,才能真誠地展現自我,也才能從內心發出愛。而許多孩子在原生家庭裡,感受到的並不是「我可以做我自己」,而是「我必須聽話才有資格被愛」。這樣的「愛」其實帶著條件與控制,讓我們潛意識裡越來越遠離對父母的依戀。
心理學研究也指出,自願選擇的人際關係,比起血緣關係帶來更穩定與滿足的情感連結。美國社會心理學家Arthur Aron所提出的「親密關係模型」指出,當我們主動選擇某段關係,且在其中能持續感受到理解與支持時,我們的大腦會釋放更多與幸福相關的化學物質,如多巴胺與催產素(Oxytocin)。換句話說,「被選擇的關係」會讓我們的大腦認定它是更值得珍惜與投入的情感關係。
這讓我明白:我不是不愛人,而是我選擇愛那些不會讓我懷疑、讓我退縮的存在。而我的狗狗貓貓,就是我情感上最誠實的歸屬。
我當然也曾問自己:「是不是我太冷血了?是不是不孝?」但當我真正誠實地面對自己的情緒後,我明白:人只有在開始覺醒、開始選擇的人生裡,才能找到真正的快樂與愛的能力。
這種覺醒,就是拒絕被傳統情感勒索所束縛,不再把愛當成一種義務,而是當成一種自由。
愛,是選擇,不是命令
我們這一代人正在經歷一種「情感的去殖民」。我們開始明白,父母不是神,家庭不是牢籠,愛也不該是無條件的犧牲。
當我們選擇去愛我們的狗狗與貓貓時,我們不是在背叛父母,而是在學會尊重自己、尊重每一段真誠互動的關係。
這世界上的愛有很多形式,不一定要被血緣綁架。
願我們都能找到那些,讓你真心想付出的愛,也願我們都有勇氣,為自己選擇更溫柔、更自由的情感歸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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