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女性活著就很不『正能量』,她們站在灰色地帶,她們是不配活著的『賣火柴的女性』。

Jules Ve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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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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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寫性行為是如此的不道德,按照這個邏輯,每天勃起的人,是不是應該被閹割,畢竟他們持有主動作案工具,且確實在勃起的那一刻想要實施『犯罪行為』。

所謂的正能量,就是滿地劫匪,你卻說歲月靜好;別人正在被燒殺搶掠,你卻說不要談論這些,要遵循吸引力法則,只談好事。當有毒的食品也被稱為「食品」,幾乎找不到無毒的選擇;你高高在上地說「人終究都是要死的,順其自然」,既愚蠢,又邪惡,還充滿惡意。當女性成年人詳細的寫了兩個男性的生理行為叫淫穢,那成年人實施這些行為,比如結婚生子,特別是醫院和產房,詳細的詳盡的暴露男性生殖器和女性生殖器,難道不是罪大惡極嗎?

18歲以上寫叫淫穢,違F,14歲的女性的性同意年齡叫合f是不是也該修改喃?我知道看到這裏有有很多男性要娛樂化這些女性苦難了,打著幽默的旗號,偷偷的惡毒。如果你有這樣的想法,我希望你看到最後,說不定能收獲女性的祝福。

她們曾是寫字的女人,坐在燈下敲著鍵盤,也許身體正在發燒,也許帳單還沒還完,但她們試圖通過寫作,為自己和親人爭取一點生活的餘地。
今天,她們成了「跨地追押」的對象、三倍罰款,三百多位女寫手,在新聞裡被模糊處理為「傳播不良內容人員」,甚至連「學生資格」都被迅速剝奪。而在公眾討論中,除了質疑法律尺度的聲音,還有大量審判她們人格與動機的怒火。
可在我看來,她們只是站在灰色地帶的寫作者。不是惡人,也不是英雄。只是一些原本就很脆弱、很孤獨的女性,跌入了比她們以為的更冷的深淵。

有人自幼患病,靠年邁奶奶養大;有人全職寫作養活自己和親人;被捕時穿著睡衣,被要求朗讀小說;被學校取消學歷、研究生資格;有的人出獄後無收入,疾病復發,仍在還「罰金」,詭譎的是,不少女性主義者,也站在「正義」的一方說她們「活該」,誰讓她們給男性賦魅,並且書中的女性角色常常是惡毒的喃。這些人甚至沒有看過這些女性寫的東西,只是因為是耽美和這個標籤,就要這些女性的受難來殺雞儆猴。卻不想想,自己也只是猴子罷了。

L小姐:父母未成年生她,嬰兒期被遺棄,奶奶撫養長大。患有小板型紫癜、過敏性疾病,吃藥導致胃爛,時常便血,虛弱無力。被警方帶走時還在生病,在訊問室中被要求「當場朗讀耽美小說片段」。出獄後,紫癜復發,正在治療中。
S作者:從未公開作品,只在小型私密群中發過幾段草稿。無營利、無讀者、無傳播。仍被認定為「傳播淫穢物品」,罪名成立,緩刑。她原是靠寫作為生的殘疾人,出獄後再無收入來源。
Y姑娘:因涉案被取消研究生入學資格。她的學校沒有等法院判決,只因「涉嫌」就發出除籍決定。她一度在牢裡複習考研課程,如今連「繼續念書」的權利也被奪走。

她們的共通點,是窮病纏身、家庭脆弱、社會關係稀薄。她們靠文字勉強維生,如今卻連生存的那根線也被剪斷。

有女性被抓時還穿著睡衣。被帶進寒冷的訊問室,在多名男警面前朗讀自己寫的小說。
有女性帳號早已註銷,作品是幻想類女女戀愛小說,仍因「過往作品」被秋後算帳。
有女性僅在私密群中與4人分享草稿,無公開發表,無營利,仍被認定為「傳播」。
還有2022年匿名女性:因拒絕認罪,被戴上腳鐐、脫衣檢查,至今未公開宣判。

她們真的不可憐嗎?——對某些女性主義者的回應:

沒有未成年人被影響,沒有實際受害者,但她們的人生幾乎被毀。
有人說,她們「活該」,因為她們寫的不是女性中心的文本,而是男性與男性的戀愛,甚至讓「女性角色都成了反派」。
有人說,她們在「賦魅男性」,是在浪費女性力量,是「厭女的共謀者」。
但欺軟怕硬,難道就是正義的表現嗎?在許多東亞社會,對男性的浪漫化與對女性的矮化,往往被視為一種理所當然的文化常態。我們是否也曾目睹過這樣的場景:
某些公共事件中,侵害女性的行為並未引起制度性的追責,反而出現了加害者被默許、甚至升遷的現象;
不少性暴力案件,在報案初期就面臨層層勸退與輕忽,女性的痛苦難以被承認與處理;
同樣是寫作者,有的人因為身處主流或被視為「正當」的書寫領域,獲得支持與認可;
而那些身處邊緣、以非主流視角創作的女性,卻成了被懲罰的對象。這樣的不值得質疑嗎?

真正需要我們集體批判的,是那個迫使她們只能靠幻想苟延殘喘的問題本身——而不是她們寫下的那些幻想。

當某些女性要求每一位脆弱的女性都必須完美無瑕才能獲得同情時,她們其實不過是在為虎作倀,為欺軟怕硬尋找冠冕堂皇的藉口罷了。

這些女寫手的作品,確實有「魅男」、描寫了詳細的生理行為,文中對女性有所偏見、甚至帶有厭女色彩——但這並不能成為她們僅僅因為寫作而遭受如此對待的理由。

如果按照「描寫生理行為即違法」的邏輯,那麼莫言也好、韓江也好、陳忠實也好,全都應該被抓起來,依此標準處罰、關押、甚至三倍罰款。

這些女性作者所描寫的對象,大多為成年人,內容中並無實際受害人;其中多數甚至未曾公開出版、未曾營利。她們無非是用故事維生,用幻想養病,用寫作還債。

她們為什麼寫這些?

從女性主義的角度來看,這些作者確實做出了讓人不舒服的文本選擇。她們筆下的女性通常是壞的、糟糕的、惹人厭的。她們寫的不是「女性之愛」,而是「男性理想」,甚至是「父權補全」。

但問題是,她們寫這些,是因為從來沒有學會愛自己。

她們並不是掌權者,不是「為父權搖旗吶喊的代言人」,她們是從小在父權敘事中長大的女孩。那些敘事告訴她們,只有男人的肯定,才算「值得」;只有在男性故事中做主角,才是「成功的女人」;女人之間要競爭、嫉妒、互踩;女人的聲音,不值錢。

所以,她們就寫男人——寫那個不會拒絕她的、不會看不起她的、不會在她貧窮疲憊時轉身離開的虛構男性。

與其花時間盯著這些文本,不如去看看真正讓她們無法愛自己這個性別的系統與環境。無數女人在網路上留下「希望這個世界像愛男人一樣愛我」的呼喊,以及「世界就是一個巨大的愛丁堡」的苦難。

她們為什麼不寫女人?

因為現實中的女人太苦了。苦得寫不出浪漫。

她們也許經歷過邊緣、貧窮、羞辱、家庭壓迫、校園欺凌,而 BL/耽美故事成了她們短暫的避風港。她們不信任現實中的男人,也無法完全信任女人——於是只剩下「幻想中的男性愛情」,能讓她們感到一絲喘息。

她們寫男男,不是因為「厭女」本身,而是因為不知道還能怎樣才能躲開自己被否定的性別角色。

既然厭女恨女,不如愛男?

她們在文中愛男和給男性賦魅是毋庸置疑的,可是你要讓女性想像自己擁有像男性一樣的被愛、自由、支持、兄弟情誼、權勢名利,對大部分在苦難中煎熬的女性來說,是何其困難的事?我知道看到這裡,很多男性會笑出聲來,畢竟他們不是那個背負苦難的「種性」,且有女性這個低「種性」幫他們墊背,他們才能安慰自己還是個「人上人」——男人,是不需要服美役,不需要服禮貌役,不需要讀空氣,大多數時候只要面無表情,就能在東亞被美化成「可靠內斂、深情隱忍」的男人。

男人從來都知道自己是和女性不一樣的,那根小丁丁,從小就讓他們在東亞文化裡,被定義為陽剛,被定義為擁有子孫根,被定義為頂天立地的配件。撒尿都能被人瘋狂讚美的東亞男性啊,怎麼可能不自戀呢。

在很多人看來,女性是如此「不正能量」、需要使用大量精力教化、訓誡、規訓的討厭存在。所以,能不能讓這個不允許部分人寫「成年人的性行為給成年人看」的怪象,擁有更多「三陽鼎立」的可能?我們就把愛男推到極致,多多鼓勵三陽鼎立、兄弟聯盟(三個男性可以開火車組成一個「州」字,十二個男性可以組成一條衔尾蛇)——既然要大力宣傳三陽鼎立、兄弟聯盟的陽剛正義,那麼為什麼又要對支持男性之愛的女寫手重拳出擊呢?不是應該多多鼓勵才對嗎?


而且男風是最古老、最精華的「偉大文明」之一。畢竟在民國時期,八大胡同裡的男風早就勝過了女風。更不要說在偉大的歷史長河中,男風是風雅,是藝術,「龍陽」「斷袖」「分桃」連這些名字都帶著典故與尊榮。這樣的高級,實在不該斷絕於當代。

厭女恨女的人實在不必浪費時間在女性身上,多多去鼓勵男性之愛的組建吧。你們會收到無數女性真摯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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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es Vela 關注性別、文化與結構性不正義 揚帆於靜默深處,尋光者不孤 。✨ Writer on gender, culture, and structural injustice. Sailing beyond silence, seeking voices from the l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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